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我曾多次与天使谈论这个话题。他们说,令他们大为惊讶的是,教会之人竟然不知道爱主与爱邻就是爱良善与真理,并出于意愿这样行;他们本该知道,一个人通过意愿并行出另一人所愿之事来表明对他的爱;他也以这种方式反过来被爱,并与他所爱的那一位结合;而不是爱他,却不照他的意愿去行动,这本身并不是爱。他们还说,人们本该知道从主发出的良善就是祂的一个形像,因为祂就在其中;那些通过意愿并践行良善与真理而将它们归于自己的生命之人就变成主的形像,并与主结合。意愿就是喜欢行出来。主在圣言中教导事实的确如此,祂说: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3)
又:
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爱里。(约翰福音15:10)
7835.“就叫他和他家隔壁的邻舍共取一只”表与最近的真理之良善结合。这从“取”和“他家隔壁的邻舍”的含义清楚可知:“取”,也就是与他隔壁的邻舍共取一只羔羊,是指结合;“他家隔壁的邻舍”是指最近的真理之良善。“隔壁邻舍”表示最近的,这是显而易见的;“家”表示良善(参看7833节)。之所以说“真理之良善”,是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他们中间的良善是真理之良善;因为真理之良善存在于意愿和行为中。事实上,当信之真理与仁之情感一起被接受时,它就被植入心智的内层;当真理再现时,与该真理联结的情感也会再现,并以良善的形式显现。正因如此,这个教会的良善是真理之良善,也就是所谓的属灵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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