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16

16.我曾多次与天使

16.我曾多次与天使谈论这个话题。他们说,令他们大为惊讶的是,教会之人竟然不知道爱主与爱邻就是爱良善与真理,并出于意愿这样行;他们本该知道,一个人通过意愿并行出另一人所愿之事来表明对他的爱;他也以这种方式反过来被爱,并与他所爱的那一位结合;而不是爱他,却不照他的意愿去行动,这本身并不是爱。他们还说,人们本该知道从主发出的良善就是祂的一个形像,因为祂就在其中;那些通过意愿并践行良善与真理而将它们归于自己的生命之人就变成主的形像,并与主结合。意愿就是喜欢行出来。主在圣言中教导事实的确如此,祂说: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3)

又:

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爱里。(约翰福音15:10)

属天的奥秘 #7838

7838.“一只公的

7838.“一只公的”表这是植根于仁之信的特征。这从“公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公的”是指信之真理(参看2046, 4005节),因而是指植根于仁的信;因为信之真理并不是信之真理,除非它与仁之良善共存,尤其是它源于该良善。逾越节的动物之所以必须是公的,是因为逾越节的动物表示那些属于属灵教会之人的纯真。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除了本身为信之真理的东西外,没有别的良善;因为当这种真理通过仁爱的情感被付诸行动时,它就被称为良善(参看7835节)。这就是为何动物必须是公的或说雄性的。在其它时候,当要代表源于良善的敬拜时,母的或说雌性动物也用于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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