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17

17.我在天堂的所有

17.我在天堂的所有经历都见证:从主发出、影响天使并构成天堂的神性就是爱。事实上,凡在天堂者,都是爱与仁的形式,显现出无法形容的美丽,因为爱从他们的脸庞、言语和生命的每个细节闪耀出来。此外,每个天使和每个灵人都有一个属灵气场从他发出并包围他,凭该气场可知他们在爱之情感方面的品质,有时离得很远也能知道。因为对每个人来说,这气场是从他的情感和随之思维的生命,或从他的爱和随之信的生命流出的。从天使发出的气场充满爱,以至于打动那些与他们同在之人的生命至内层。这些气场经常被我感知到,并如此打动我。

天使从爱中获得自己的生命,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在来世,每个人都照他的爱转动。那些爱主、爱邻之人始终转向主,而那些爱自己之人则始终转离主。无论他们的身体如何转动,都是如此。

因为在来世,空间顺应他们的内在状态,方位也是如此;它们不像在尘世那样固定不变,而是取决于他们的脸所朝的方向。然而,并非天使转向主,而是主使那些喜欢行出来自祂的事之人转向祂自己。我们将在论述来世方位的地方详细讨论这个主题。

注:天使是爱与仁的形式(3804,4735, 4797, 4985, 5199, 5530, 9879, 10177节)。有一个属灵气场,就是生命气场,从每个世人、灵人和天使那里涌出、四溢并包围他(4464, 5179, 7454, 8630节)。该气场从情感和随之思维的生命流出(2489, 4464, 6206节)。灵人和天使始终转向自己的爱,凡在天堂里的人始终转向主(10130, 10189, 10420, 10702节)。在来世,对每个人来说,方位取决于他的脸所朝的方向,并由此得以确定,在尘世则不然(10130, 10189, 10420, 10702节)。

属天的奥秘 #6880

6880.“我是自有

6880.“我是自有永有的”表宇宙万物的存在和彰显。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我自有”(I AM)是指存在;由于唯独祂是存在,故经上以“我自有”作为一个名字。“我自有”之所以出现两次,也就是说,“我自有永有”(I AM WHO I AM),是因为一个表示存在,另一个表示彰显。因此,一个表示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另一个表示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因为神性人身从神性本身彰显。但现在就其人身而言,主已变成神性存在,也就是耶和华了,那么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由神性存在所产生的神性彰显。由此可见,神性存在若不通过神性彰显,就无法与任何人接触;也就是说,神性本身若不通过神性人身,就无法接触,而神性人身若不通过神性真理,也就是圣灵的神圣散发,就无法接触。这一点由约翰福音(约翰福音1:3)中的话来表示,即:万物都是藉着圣言造的。在人看来,神性真理似乎没有这种性质,即:任何事物都能通过它产生;因为人们以为它就像一种声音,从口唇发出后就随风飘散了。而事实完全不是这样。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才是某种实实在在的真实事物。这种事物具有这样的性质,一切事物皆从它产生,一切事物皆靠它保持存在;因为凡从主发出之物都是宇宙中最真实的事物。这就是神性真理的性质,神性真理被称为“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神性真理或圣言造的。
  

属天的奥秘 #5199

5199.“长相俊美

5199.“长相俊美”表属于信之物。这从“俊美”和“长相”的含义清楚可知。属灵的“俊美”本质上是对内层真理的情感,属灵的“长相”本质是信仰;因此,“长相俊美”表示对信之真理的情感(参看553, 3080, 3821, 4985节)。属灵的俊美之所以是对内层真理的情感,是因为真理是良善所取的外在形式。从天堂里的神性所得来的良善本身为天使提供他们所拥有的生命;但这生命所取的外在形式则由源于该良善的真理来提供。然而,俊美不是由信之真理产生的,而是由源于良善的信之真理里面的情感本身产生的。单单由信之真理所产生的俊美就像彩绘或雕塑脸的俊美;而由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情感所产生的俊美则像被天堂之爱赋予生气的鲜活脸的俊美;因为爱或从脸的形式闪耀出来的情感如何,俊美就如何。正因如此,天使的外表美得难以形容。他们的脸闪耀出经由信之真理传来的爱之良善;这良善与真理不仅呈现于眼前,还能从他们所发出的气场被感觉到。
  这之所以是俊美的源头,是因为天堂整体上是大人,与人的每一个部分都有一个对应关系。因此,凡拥有爱之良善,并因此拥有信之真理的人都拥有天堂的形式,因而被赋予天堂所拥有的美丽,因为在天堂,从主发出的神性是全部中的全部。这也解释了为何地狱里的人因是良善与真理的对立面而丑陋得可怕;在天堂之光中,他们看上去不像人,而是像怪物。属灵的“长相”之所以是信仰,是因为就内在意义而言,“看”和“看见”表示理解,就更内在的意义而言,表示拥有信仰(参看897, 2150, 2325, 2807, 3863, 3869, 4403-44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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