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我在天堂的所有经历都见证:从主发出、影响天使并构成天堂的神性就是爱。事实上,凡在天堂者,都是爱与仁的形式,显现出无法形容的美丽,因为爱从他们的脸庞、言语和生命的每个细节闪耀出来。此外,每个天使和每个灵人都有一个属灵气场从他发出并包围他,凭该气场可知他们在爱之情感方面的品质,有时离得很远也能知道。因为对每个人来说,这气场是从他的情感和随之思维的生命,或从他的爱和随之信的生命流出的。从天使发出的气场充满爱,以至于打动那些与他们同在之人的生命至内层。这些气场经常被我感知到,并如此打动我。
天使从爱中获得自己的生命,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在来世,每个人都照他的爱转动。那些爱主、爱邻之人始终转向主,而那些爱自己之人则始终转离主。无论他们的身体如何转动,都是如此。
因为在来世,空间顺应他们的内在状态,方位也是如此;它们不像在尘世那样固定不变,而是取决于他们的脸所朝的方向。然而,并非天使转向主,而是主使那些喜欢行出来自祂的事之人转向祂自己。我们将在论述来世方位的地方详细讨论这个主题。
注:天使是爱与仁的形式(3804,4735, 4797, 4985, 5199, 5530, 9879, 10177节)。有一个属灵气场,就是生命气场,从每个世人、灵人和天使那里涌出、四溢并包围他(4464, 5179, 7454, 8630节)。该气场从情感和随之思维的生命流出(2489, 4464, 6206节)。灵人和天使始终转向自己的爱,凡在天堂里的人始终转向主(10130, 10189, 10420, 10702节)。在来世,对每个人来说,方位取决于他的脸所朝的方向,并由此得以确定,在尘世则不然(10130, 10189, 10420, 10702节)。
6880.“我是自有永有的”表宇宙万物的存在和彰显。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我自有”(I AM)是指存在;由于唯独祂是存在,故经上以“我自有”作为一个名字。“我自有”之所以出现两次,也就是说,“我自有永有”(I AM WHO I AM),是因为一个表示存在,另一个表示彰显。因此,一个表示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另一个表示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因为神性人身从神性本身彰显。但现在就其人身而言,主已变成神性存在,也就是耶和华了,那么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由神性存在所产生的神性彰显。由此可见,神性存在若不通过神性彰显,就无法与任何人接触;也就是说,神性本身若不通过神性人身,就无法接触,而神性人身若不通过神性真理,也就是圣灵的神圣散发,就无法接触。这一点由约翰福音(约翰福音1:3)中的话来表示,即:万物都是藉着圣言造的。在人看来,神性真理似乎没有这种性质,即:任何事物都能通过它产生;因为人们以为它就像一种声音,从口唇发出后就随风飘散了。而事实完全不是这样。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才是某种实实在在的真实事物。这种事物具有这样的性质,一切事物皆从它产生,一切事物皆靠它保持存在;因为凡从主发出之物都是宇宙中最真实的事物。这就是神性真理的性质,神性真理被称为“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神性真理或圣言造的。
6206.要进一步知道,一切邪恶皆来自地狱,一切良善皆经由天堂来自主。然而,邪恶之所以被归给一个人,是因为他相信并说服自己:他凭自己思想并行出邪恶,以这种方式将它变成他自己的。如果他相信事情的真相,那么邪恶就不会被归给他,相反来自主的良善则会被归给他;因为邪恶一流入,他就会反思,这邪恶来自与他同在的恶灵;他一这样思想,天使就会抵挡并击退这邪恶。因为天使的流注进入一个人所知、所信的东西,而不进入他所不知、不信的东西;因为他们的流注不会固定在任何地方,除非那里有属于此人的某种东西。当一个人以这种方式将某种邪恶变成他自己的时,他便获得了这邪恶所产生的一个气场;那些处于类似邪恶气场的地狱灵人便与该气场联系在一起;因为同类与同类结合。与一个人或一个灵人同在的属灵气场就是一种从他的爱之生命所流出的散发物,从中远远地就能得知他的品质。在来世,所有人都照着各个气场联结在一起,社群也是照着各个气场彼此联结。他们还照着他们的气场分离,因为对立的气场会相互冲突和排斥。因此,对邪恶的爱之气场全都在地狱;对良善的爱之气场则全都在天堂;也就是说,住在这些气场中的人都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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