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199

199.这一切的首要

199.这一切的首要和根本原因在于,主照各人爱与信的程度而与各人同在;一切事物都照主的同在而看上去或近或远,因为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由此决定。天使也由此获得智慧,因为他们由此拥有思维的延伸,并通过这种延伸与天堂里的每个人交流。一言以蔽之,他们由此作属灵的思考,不像世人那样作属世的思考。

注:主与天使的结合与同在取决于天使对来自祂的爱与仁的接受(290, 681, 1954, 2658, 2886, 2888—2889, 3001, 3741-3743, 4318—4319, 4524, 7211, 9128节)。

属天的奥秘 #9338

9338.“承受那地

9338.“承受那地为业”表直到处于良善,因而重生之时。这从“承受”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承受”是指作为一个继承人去接受,如下文所述;“地”,即此处的迦南地,是指主的国度,因而是指天堂(参看1413, 1437, 1607, 1866, 3038, 3481, 3686, 3705, 4240, 4447节)。因此,“承受那地为业”表示作为一个继承人去接受天堂。当论及天堂时,“一个继承人”尤指一个从主拥有生命的人(2658, 2851, 3672, 7212节),因而是指一个处于从主所获得的良善,从而已经重生的人。当一个人处于从主所获得的良善时,他就在天堂中,因而重生了(参看9274节,以及那时所引用的章节)。
  “承受”当论及天堂时,就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
  于是王要向那在祂右手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25:34, 35, 40)
  此处“承受主的国或天堂”是指着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说的;实际的仁之良善也按次序被列举出来;最后经上说“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因而那些行善的人被称为主的“弟兄”(6756节);因为良善就是与一个人同在的主。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而不是说“弟兄中的一个身上”。
  启示录:
  得胜的,必承受这些为业。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启示录21:7)
  这化
  论到那些得胜的人,经上说他们“必承受这些为业”,他们还被称为“儿子”,因为他们就是继承人;“得胜”表示用良善和真理去争战;因为邪恶通过良善被战胜;虚假通过真理被战胜。
  诗篇:
  神要拯救锡安,建造犹大的城邑。他们要在那里居住,得以为业。祂仆人的种要承受为业。爱祂名的人也要住在其中。(诗篇69:35, 36)
  此处“得以为业”论及那些处于属天良善的人;“承受为业”论及那些处于属灵良善的人。属天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属灵良善是对邻之仁的良善(9277节)。以赛亚书:
  那投靠我的必承受地土,必得我的圣山为业。(以赛亚书57:13)
  由此明显可知被划分为十二份地业给以色列十二支派的迦南地表示什么(约书亚记14到19章;以西结书47:13-22;以及48章)。因为“迦南地”表示主的国度,或天堂(1413, 1437, 1607, 1866, 3038, 3481, 3686, 3705, 4240, 4447节);“十二支派”表示一切良善和真理,无论总体还是细节(3858, 3862, 3926, 3939, 4060, 6335, 6337, 6397, 6640节)。因此,十二份地业表示天堂及其众天堂和其中的社群,它们根据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信之真理而彼此分隔开(7836, 7891, 7996节);因此,这些地业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源于主,因而就是天上的主的良善本身。
  因为天堂无非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天上的天使是接受良善中的真理者;他们在何等程度上接受它,就在何等程度上构成天堂。而且(这是一个奥秘),主不会与一位天使同住,除非住在与这位天使同在的祂自己的东西中。主以同样的方式与一个人同住;因为神性真理必住在属神之物中,而不住在属任何人的自我之物中。在约翰福音,主论到祂自己与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结合时所说的话就表示这一点: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0, 23)
  同一福音书:
  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22, 26)
  

属天的奥秘 #1954

1954.“你是看见

1954.“你是看见我的神”表示流注,这从刚才的话清楚可知。从高层看见或洞察低层,或也可说,从内层看见或洞察外层,被称为流注,因为它通过流注发生。以人的内在视觉为例:除非他的内在视觉不断进入外在视觉,也就是眼睛的视觉,否则眼睛决不能盯住任何物体并把它看清楚;因为正是内在视觉利用眼睛盯住眼睛所看到的事物。决不是眼睛在这样做,尽管表面上看是这样。由此也可以看出,一个相信是眼睛在看的人被感官幻觉欺骗到何等程度;而事实上,是他灵的视觉,即他的内在视觉藉着眼睛在看。
与我同在的灵人藉着我的眼睛看见世上的事物,和我自己看得一样清楚(对此,参看1880节)。然而,其中一些灵人仍被感官幻觉左右,以为他们是通过自己的眼睛在看。但我向他们展示事实并非如此,因为当我闭上眼睛时,他们就看不见物质世界中的任何东西了。人也是如此:不是眼睛在看,而是他的灵藉着眼睛在看。梦也说明了这一点,因为人有时在梦中看得和白天一样清楚。就这内在视觉,即灵的视觉而言,情况非常相似。这内在视觉不是凭自己看见,而是从更内在的视觉,也就是人的理性视觉看见。理性同样不是凭自己看见,而是从还要内在的视觉,就是内在人的视觉(对此,参看1940节)看见。甚至这内在人也不是凭自己看见,而是主藉着内在人看见。唯独主看见,因为唯独祂拥有生命,使人能够看见,并且使他觉得似乎是凭自己看见。这就是流注的情况。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