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203

203.人在何等程度

203.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天堂的形式,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天堂,事实上,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57节),因而也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聪明和智慧;因为如前所述,其理解力的一切思维和意愿的一切情感照着天堂的形式从四面八方向天堂延伸,并奇妙地与那里的社群相联,而这些社群又反过来与他相联。

有些人以为思维和情感并非真的从他们周围延伸出去,而是在他们里面,因为凡他们所思想的,他们都在自己里面,而非如同从远处看见;然而,他们大错特错了。因为正如眼睛的视觉延伸至远处的物体,并照着在那延伸中所见之物的秩序而受到影响,内在视觉作为理解力的一种属性,在灵界有同样的延伸,只是由于上述原因(196节)没有被人察觉。唯一不同的是,眼睛的视觉以属世的方式受到影响,因为眼睛是由自然界的物质构成的;而理解力的视觉以属灵的方式受到影响,因为理解力是由灵界的物质构成的,而灵界的物质都与良善并真理有关;人对此之所以一无所知,是因为他不知道有一种启示理解力的光存在。然而,没有这启示理解力的光,人根本无法思考(关于这光,参看126-132节)。

有一个灵人以为他的思维来自他自己,因而没有从他自己出去的任何延伸,由此没有与在他之外的社群的交流。为叫他认识到这是不对的,他与附近社群的交流被切断了。结果,他不仅丧失思维,还摔倒了,仿佛没了生命,只是像新生婴儿那样挥动手臂。过了一会儿,交流得以恢复,并且随着交流一点点地恢复,他逐渐回到其平时的思维状态。

其他灵人看到这一幕后,承认一切思维和情感,因而生命的一切都是照交流而流入的,因为人之生命的一切就在于他思考并被情感打动的能力,或也可说,在于他理解并意愿的能力。

注:在天堂,人人都有生命的交流,这种交流可称作生命照其良善的质和量而向周围天使社群的延伸(8794, 8797节)。思维和情感就有这种延伸(2470, 6598-6613节)。它们照着主导情感而被联结或分离(4111节)。生命唯有一个,所有人,无论在天堂还是在尘世,都靠这生命存活(1954, 2021, 2536, 2658, 2886-2889, 3001, 3484, 3742, 5847, 6467节)。这生命唯独来自主(2886-2889, 3344, 3484, 4319, 4320, 4524, 4882, 5986, 6325, 6468-6470, 9276, 10196节)。它以神奇的方式流入天使、灵人和世人(2886-2889, 3337—3338, 3484, 3742节)。主从祂的神性之爱流入,这神性之爱具有这样的性质:它愿意将它自己的东西给予他人(3472, 4320节)。因此,生命看似在人里面,而不是流入的(3742, 4320节)。根据天使向我所作的见证,我发觉并确认天使的喜乐是由于以下事实:他们并非靠自己,而是靠主活着(6469节)。恶人不肯确信生命是流入的(3743节)。来自主的生命甚至向恶人流入(2706, 3743, 4417, 10196节)。但他们将良善变为邪恶,将真理变为虚假;因为人的品质决定了他对生命的接受;举例说明(4319, 4320, 4417节)。

属天的奥秘 #7211

7211.“我举手应

7211.“我举手应许给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那地,我要把你们领进去”表凭神性能力提入天堂,主的神性人身是那里的全部。这从“领进那地”和“举手”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代表清楚可知:“领进那地”,即迦南地,是指提入天堂,“迦南地”表示主的国度或天堂(参看7196节);“举手”当由耶和华或主来说时,是指神性能力,“手”表示能力(参看878, 4931-4937, 5327, 5328, 6947, 7011节);“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是指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方面的主(6804, 6847节),在此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这人身是天堂的全部。神性人身之所以是天堂的全部,是因为在那里,没有人,甚至没有一位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能对神性本身形成任何概念,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约翰福音1:18)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祂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因为天使是有限的,有限之物无法对无限形成任何概念。因此在天堂,他们若不以人的形状来想象神,就没有任何概念,或只有一个不得体的概念;从而无法要么通过信,要么通过爱与神性结合。正因如此,在天堂,他们以人的形式来感知神性;这解释了为何在天堂,神性人身是他们所关注的全部,因而是他们的信和爱的全部;他们由此与祂结合,从而被祂拯救(6700节)。
  

属天的奥秘 #2706

2706.“神与这孩

2706.“神与这孩子同在”表示主与属灵人同在,这从“神与某人同在”和“孩子”的含义清楚可知。“神与某人同在”表示主的存在,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事实上,主与每个人同在,因为生命没有其它源头,并且祂掌管生命的每一个最小细节,甚至掌管最坏的人和地狱本身里面的最小细节;只是祂以各种不同的方式照着对祂生命的接受而如此行,或说主同在的性质照着对祂生命的接受方式而各异。对那些以错误的方式接受主的良善和真理之爱的生命,并将其扭曲为邪恶和虚假之爱的人来说,主是存在的,并尽可能地将他们的目的转向良善。但在这种情况下,主与他们的同在被称为“不存在”;事实上,他们的邪恶越远离良善,他们的虚假越远离真理,这种“不存在”就越大。然而,对那些接受主的良善和真理之爱的生命之人来说,可以说祂是存在的;事实上,他们越接受,这种存在就越大。主的存在好比太阳,太阳照着对它的接受而以它的热和光存在于世上的植被中。至于“孩子”表示真理方面的属灵层,这在前面已经说明(2697, 2704节)。但他在此表示属灵人,因为他代表属灵教会成员,也代表属灵教会本身,并且在普遍意义上代表主的属灵国度。因为当我说某人表示某种属灵事物,如此处“孩子”表示真理方面的属灵层时,那人必然也表示属灵人,因为属灵之物若没有一个拥有它的主体,是不可能存在的。这同样适用于从抽象意义上所论及的其它一切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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