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212

212.至于天堂形式

212.至于天堂形式的细节,以及它如何发出并流动,就连天使也无法参透。根据有经验的智者所作的探索和研究,通过对比人体的一切元素的形式,可获得对它的某种概念。因为在前面相关章节已说明,整个天堂类似一个人(参看59-72节),并且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天堂(87-102节)。仅通过观察将人体的每个和一切部分交织在一起的神经纤维,可大体明白这个形式是何等难以理解和错综复杂。肉眼根本无法分辨这些纤维的性质,以及它们如何发出并流入大脑;因为无数纤维在那里被如此交织在一起,以致它们合起来看似一个软绵绵的不明肿块。而事实上,意愿与理解力的每一个和一切功能都以完美的清晰度通过它们流入行为。通过观察各种纤维丛,如心脏的,肠系膜的等等,可以看出这些纤维如何在体内再次交织;也可从被称为神经节的结节看出来,众多纤维从身体各部位进入结节,在那里交并,然后以不同的排列组合出来,达成各种功能,并且这一模式一而再、再而三地不断重复。此外,一切脏腑、肢体、器官和肌肉里面也有类似的排列组合。凡以智慧之眼探究这些纤维和其它奇事的人都会目瞪口呆,完全不知所措。然而,肉眼所见的事物极少,看不见的事物还要奇妙得多,因为它们在性质上更为内在。显而易见,该形式对应于天堂的形式,因为理解力和意愿在它里面并照着它进行运作。

事实上,正是照着这个形式,凡人所意愿的,都自动流入行为,凡人所思想的,都通过纤维从其初始传到末端,产生感觉。另外,这就是思维和意愿的形式,故也是聪明和智慧的形式。正是该形式对应于天堂的形式。由此可知,这种形式决定了天使的一切情感和思维如何延伸出去;只要天使处于这种形式,他们便享有聪明和智慧。从前文(78-86节)可以看出,天堂的这种形式来自主的神性人身。之所以讲述这些问题,是为了叫人们也知道,天堂的形式具有这样的性质:甚至就其总体而言,它也永远不可能完全为人所知,因而连天使都无法理解,如前所述。

天堂与地狱 #78

十一、正是凭主的神性

十一、正是凭主的神性人身,天堂在整体和部分上才类似一个人

78.正是凭主的神性人身,天堂在整体和部分上才类似一个人。这一点作为一个结论从前面章节的阐述和说明可推知,即:(1)主是天堂的神(2-6节);(2)主的神性构成天堂(7-12节);(3)天堂由无数社群构成,每个社群都是一个较小形式的天堂,每位天使都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41-58节);(4)作为一个整体的整个天堂类似一个人(59-67节);(5)天堂的每个社群也类似一个人(68-72节);(6)因此,每位天使显为一个完整的人形(73-77节)。这一切得出一个结论:由于神性构成天堂,所以天堂在形式上必是人。这神性就是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可以看得更清楚,因为我们从《属天的奥秘》一书搜集并整理了相关内容,制成一个概要作为补充放在了本章末尾。主的人身就是神性;如教会中人所认为的,主的人身并非神性,这是不正确的;这一点可从《属天的奥秘》所节选出的那些章节,以及《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末尾关于主那一章看出来。

属天的奥秘 #4964

4964.“被带下埃

4964.“被带下埃及去”表被带下教会所拥有的记忆知识。这从“埃及”的含义清楚可知,“埃及”是指记忆知识,也就是总体上的记忆知识,如前所述(1164, 1165, 1186, 1462节);但尚未解释“埃及”严格来说所表示的记忆知识是何性质。古教会有教义知识,也有记忆知识。教义知识涉及对神之爱和对邻之仁;而记忆知识涉及自然界与灵界的对应关系,以及属灵和属天事物在属世和尘世事物中的代表。这就是那些在古教会之人的记忆知识。
  埃及是古教会所在的那些地区和国家之一(1238, 2385节);但由于在埃及,代代相传的,主要是记忆知识,所以“埃及”就表示总体上的记忆知识。也正因如此,圣言的预言部分经常论及埃及,“埃及”尤表这种知识。而且,埃及人的巫术也源于此,因为他们熟悉自然界和灵界的对应关系,后来,当他们中间的教会走向尽头时,这些对应关系因转变为巫术而被滥用。由于他们拥有这类知识,也就是教导对应关系,以及代表和有意义符号的知识,并且这些知识服务教会的教义事物,尤其服务于对他们圣言中所说的那些话的理解(古教会也有一部圣言,既预言性的,也有历史性的,类似于今天的圣言,然而这却是一部不同的圣言,对此,可参看2686节),所以“被带下埃及去”表示被带下教会所拥有的记忆知识。
  由于“约瑟”代表主,而经上在此说约瑟“被带下埃及去”,故意思是说,当主荣耀祂的内在人,也就是使它变成神性时,祂首先充满吸收消化教会所拥有的记忆知识,然后从这种知识开始并利用这种知识向越来越内在的事物发展,最终甚至发展到那些神性事物。因为祂乐意照祂使人重生,也就是使他变得属灵所遵循的次序荣耀祂自己,也就是使祂自己变成神性(3138, 3212, 3296, 3490, 4402节)。也就是说,从外在事物,即记忆知识和信之真理逐渐发展到内在事物,即对邻之仁和对主之爱的观念。由此明显可知下面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当以色列尚为孩童时,我就爱了他,就从埃及召出我的儿子来。(何西阿书11:1)
  这些话论及主(参看马太福音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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