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25.“外袍”表那里内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这从“外袍”的含义清楚可知,“外袍”是指属灵国度的中间,因而是那里的实际真理本身。因为亚伦的衣服代表主的属灵国度(9814节),因而代表那里在自己适当次序中的真理(参看9822节);由于这个国度分为三个层级,即最内层、中间层和最外层,所以“外袍”表示属于该国度中间层的事物。该国度之所以划分为三个层级,是因为最内层与属天层相接触,最外层与属世层相接触;中间层由此同等兼具这二者。事实上,任何事物若要变得完美,就必须分为三个层级。这就是天堂,以及那里的良善和真理的情况。众所周知,天堂分为三层;因此,那里的良善和真理也分为三个层级。每层天堂也分为三个层级。它的最内层必须直接与更高或在上之物相接触,最外层则与更低或在下之物相接触,因此中间层通过它们必须与这二者,即在上和在下之物相接触,这层天堂的完美由此而来。人的内层也是这种情况。这些内层一般也分为三个层级,即属天层、属灵层和属世层。这些层级当中的每一层同样分为自己的三个层级。因为一个处于对主之信和爱的良善之人就是对应于最大天堂的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9279节)。这也是属自然界的一切事物的情况。人的属世层分为三个层级(参看4570节),他的一切内层和外层事物一般也是(4154节)。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任何地方都必须有目的、原因和结果。目的必须是最内在的,原因是中间的,结果是最后的,好叫事物能变得完美。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完整之物(2788, 4495, 7715, 9198, 9488, 9489节)。由此可知为何亚伦的圣衣由以弗得、外袍和内袍组成;以弗得代表属灵国度的最外在部分,内袍代表其中间部分,内袍代表其最内在部分。
由于以弗得代表属灵国度的中间部分,而中间部分兼具其它两个部分,所以这外袍在代表意义上表示属灵国度本身,如在撒母耳记上:
撒母耳转身要走,扫罗就扯住他外袍的衣襟,衣襟就撕裂了。撒母耳对他说,如此,今日耶和华从你身上撕去了以色列国,将这国赐与你的同伴,就是比你更好的。(撒母耳记上15:27, 28)
从这些话明显可知,“撕裂撒母耳的外袍”表示从扫罗身上撕去以色列国,因为“以色列国”表示主的属灵国度(4286, 4598, 6424, 6637, 6862, 6868, 7035, 7062, 7198, 7201, 7215, 7223, 8805节)。类似的话又出现在撒母耳记上:
大卫悄悄地割下扫罗外袍的衣襟。当他将它给扫罗看时,扫罗说,现在我知道你必要作王,以色列的国必坚立在你手里。(撒母耳记上24:4, 5, 11, 20)
又:
当约拿单与大卫立约时,他从自己身上脱下外袍,给了大卫,又将战衣、剑、弓、腰带都给了他。(撒母耳记上18:3, 4)
这一切代表作为继承人的约拿单放弃以色列国,把它交给大卫。
外袍因代表属灵国度,故也代表总体上该国度的真理;属灵国度的真理就是那被称为属灵真理的,它们存在于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以西结书中的“外袍”就表示这些真理:
海上一切的首领都必从宝座上下来,除去外袍,剥下刺绣的衣服。(以西结书26:16)
这论及推罗,推罗表示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1201节);此处描述的是在教会中对它们的毁灭;“他们除去的外袍”是指存在于理解力部分中的信之真理;但“刺绣的衣服”是指存在于属世层中的记忆知识(9688节)。之所以表示这些真理,是因为属于理解力的真理在主的属灵国度中掌权;但属于意愿的良善在属天国度中掌权。马太福音:
文士和法利赛人一切所作的事,都是要给人看的,衣裳的繸子做长了。(马太福音23:5)
“衣裳的繸子做长了”表示夸张性地谈论真理,只是为了让人听见和看见。“外袍”表示这类事物,这一点从本章下面的经文(28:31-35)对它的描述看得更清楚。
9468.“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表相爱。这从“朱红色”和“染过两次”的含义清楚可知,“朱红色”和“染过两次”是指属天真理,这真理和相爱的良善是一样的。天使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两个国度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在属天国度,内在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外在则是相爱的良善。这外在良善就是那“染过两次的朱红色”所表示的;“朱红色”表示良善本身,“染过两次”表示它的真理。但在属灵国度,内在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外在则是出于信的顺从的良善。“染过两次的朱红色”表示相爱的良善及其真理,是由于它在来世的表象;因为当这良善和真理的气场在最低层天堂呈为可见时,它就显为朱红色。事实上,从属天天堂降下来并在下面显现的事物从火焰取得自己的颜色,在下面因它所经过的中间天堂的光之亮白而变成朱红色。这解释了为何除了其它颜色外,朱红色用于居所的帘子(出埃及记26:1);柜子前的幔子(出埃及记26:31);帐幕的门帘(出埃及记26:36);院门帘(出埃及记27:16);以弗得(出埃及记28:6);带子(出埃及记28:8);决断的胸牌(出埃及记28:15);以弗得袍子的底边(出埃及记28:33)。
“染过两次的朱红色”表示相爱的良善,就是属天国度或教会的外在良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朱红色的毯子要铺在陈设饼的桌子上,再蒙上獾皮的遮盖物(民数记4:8)。桌子上的东西,尤其陈设饼表示属天国度或教会的至内层事物;而遮盖物则表示外层事物。也正因如此,将要收集起来的材料以这种顺序被列了出来;也就是说,首先提到的就是至内层事物,即蓝色和紫色;其次提到的是更外在的事物,即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细麻和母山羊毛;最后提到的是最外在的事物,即染红的公羊皮,獾皮;下文各处也一样。
由于“染过两次的朱红色”表示外在属天良善及其真理,所以这种颜色被用来描绘圣言的外在意义和源于它的教义。原因在于,圣言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在至内层天堂显为一道火光,在中间天堂显为一道闪亮的白光。
圣言和源于圣言的教义在撒母耳记下被如此描绘:
大卫作哀歌,吊扫罗和约拿单;他写下来,要把这首弓歌教导犹大人。以色列的女子啊,当为扫罗哭号!他曾使你们穿染过两次的朱红美衣,使你们衣服加上黄金的妆饰。(撒母耳记下1:17, 18, 24)
“染过两次的朱红美衣”表示提供属于相爱之良善的真理,因而提供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这段预言所论述的主题是与爱和仁的教义分离的信之教义;也就是说,真理因分离的信之教义而被扼杀,但又通过爱和仁的教义得以恢复。因为杀了扫罗和约拿单的“非利士人”表示那些捍卫与爱和仁的教义分离的信之教义的人(3412, 3413, 8093, 8096, 8099, 8313节);“把这首弓歌教导犹大人”表示为那些处于爱和仁之良善的人提供构成教义的真理。“犹大人”是指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参看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5794, 5833, 6363节);“弓”是指真理的教义(2686, 2709节)。
耶利米书:
你这被荒废的啊,你要做什么呢?你虽穿上染过两次的朱红衣服,佩戴黄金装饰,徒然美化你自己。(耶利米书4:30)
此处论述的是已荒废的教会;“穿上染过两次的朱红衣服,佩戴黄金装饰”表示指明或教导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教义真理和良善的生活方式,因而指明或教导源于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类似的话出现在同一先知书:
素来吃美好食物的,现今在街上孤单凄凉;素来在朱红褥子养大的,如今却拥抱粪堆。(耶利米哀歌4:5)
“在朱红褥子养大”表示从小就在相爱的良善上接受源于圣言的教导。
由于包含在圣言外在意义中的事物在天堂显为朱红色,原因如前所述,所以那些利用圣言的外在意义来证实由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因而证实违背爱主和相爱的真理和良善的观念之人,就被说成是穿“紫色和朱红色衣服”。事实上,他们的外在因来自圣言而呈现出这样的表象;但他们的内在却是亵渎的。在启示录,“朱红色”就表示这类事物:
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那兽满了亵渎的名号。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启示录17:3, 4)
这论及巴比伦,巴比伦表示这样一种宗教:其中圣言的圣物因被用来支持赞同恶魔般的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虚假,因而被用来在天上和地上掌权而遭到亵渎。又:
这大城阿,素常穿着细麻,紫色,朱红色,嵌有金子,宝石,和珍珠的衣服。(启示录18:16)
因此,“细麻,紫色料,朱红色料”也被列在巴比伦的货物当中(启示录18:12)。
由于圣言的外在方面在天堂显为朱红色,并且由于有一个流注从天堂出来进入人的记忆,而在记忆中,取自圣言的东西就显为这种颜色,所以朱红色用来提醒或记念某事,如摩西五经:
以色列人要为自己在衣服边上作繸子,又在底边的繸子上,加一根朱红色线,好叫他们通过它能记起耶和华一切的命令,并且遵行。(民数记15:38, 39)
出于同样的原因,在有意义的记号使用普遍的古代,人们习惯于系一根红线来记念或提醒某事,如我们所读到的他玛的儿子谢拉,收生婆在他手上拴了一根染过两次的线(创世记38:28, 30);又如妓女喇合,她将一根朱红色线系在窗户上,好叫两个探子能记得他们的诺言(约书亚记2:18, 21)。
由于一个人若不通过来自圣言、与他同住的真理和良善,就无法从邪恶和虚假中解脱出来,所以在洁净大麻疯时,就会用到“香柏木、朱红色线和牛膝草”(利未记14:4-7, 49-52);因为“大麻疯”表示被亵渎,因而被歪曲的真理(参看6963节);从这些东西中“洁净”表示通过源于圣言的真理和良善从这些疾病中解脱出来。朱红色线以同样的方式用于从红母牛中所制成的除污秽和除罪的水(民数记19:6);“除污秽和除罪的水”也表示通过源于圣言的真理和良善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和解脱出来。
由于在圣言中,大多数事物都有一个反面意义,所以“染过两次”和“朱红”也是如此。这时,它们表示虚假和邪恶,也就是这些真理和良善的对立面,如在以赛亚书:
你们的罪虽像染过两次的,必变白如雪;虽红如朱红,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8)
这同样适用于“红”、“血”、“火焰”和“火”。它们在正面意义上表示爱与信之良善,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就是它们的对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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