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1.在天堂,正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拥有大能,因为主在天堂就是与神性良善结合的神性真理(参看126-140节)。天使在何等程度上接受这真理,就在何等程度上拥有大能。此外,每位天使就是他自己的真理和自己的良善,因为每位天使的性质都取决于他的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之所以属于真理,是因为理解力的一切事物都源于真理;意愿之所以属于良善,是因为意愿的一切事物都源于良善;因为凡人所理解之物,他都称其为真理;凡他所意愿之物,他都称其为良善。正因如此,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真理和自己的良善。所以,天使在何等程度上是来自神性的真理和来自神性的良善,就在何等程度上是能力,因为主在何等程度上在他里面。由于没有哪两位天使的良善与真理是完全一样的,因为天堂和尘世一样具有无穷的多样性(20节),故没有哪两位天使的能力是完全一样的。
在大人,或天堂中,那些构成手臂的天使拥有最大能力,因为相比其他天使,这类天使更专注于真理,并且良善从整个天堂流入他们的真理。此外,整个人的能力都集中于手臂,整个身体则通过手臂行使它的能力。正因如此,在圣言中,“臂”和“手”都表示能力。有时,一只裸露的手臂会出现在天堂,它具有如此大能,以至于能碾碎任何障碍,甚至能碾碎地上的巨石。有一次,它朝我挥动过来,我发现它能将我的骨头碾为粉末。
注:天使因接受来自主的神性真理而被称为大能者,并且就是大能者(9639节)。天使是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者,因此有时在圣言中被称为“神”(4295, 4402, 7268, 7873, 8192, 8301, 9160节)。人或天使就是他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因而是自己的爱和自己的信(10298, 10367节)。他是自己的理解力和自己的意愿,因为其一切生命都出自这个源头;良善的生命出自意愿,真理的生命出自理解力(10076,10177,10264, 10284节)。手、手臂、肩与大人或天堂的对应关系(4931-4937节)。在圣言中,“手臂”和“手”都表示能力(878, 3091, 4932—4933, 6947, 10019节)。
127.天堂之光不像尘世之光那样是属世之光,而是属灵之光,因为它来自显为一轮太阳的主,这太阳是神性之爱,如前一章所述。从显为一轮太阳的主发出之物在天堂被称为神性真理,尽管它本质上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天使由此拥有光和热,光来自神性真理,热来自神性良善。故由此可以证实,来自这样一个源头的天堂之光是属灵的,而非属世的,热也一样。
注: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节)。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提供一切天堂之光(3195, 3222, 3223,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节)。
9684.“把灯台安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与桌子相对”表属灵国度通过发自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真理对那些处于良善之人的光照。这从“灯台”、“桌子”和“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的含义清楚可知:“灯台”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指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和赋予祂的属灵国度的光照,如下文所述;对着灯台的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是指属天良善方面的主,因而是指该良善本身,主从这良善并通过它流入属灵国度,也就是中间天堂,也如下文所述;“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是指在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住在最大的光中所在的天堂中。因为灯台所在的帷帐之外的居所是指中间天堂(9594节),“南”或“正午”是指神性真理住在自己的光中所在的地方(参看9642节)。居所里的灯台要靠近帷帐,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也要靠近帷帐;灯台在朝南的那一边,桌子在朝北的那一边;这些指示都是无法清楚显明的天堂奥秘,除非人们知道居所代表天堂,居所里的事物代表存在于天堂中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前面已说明灯台代表什么(9548节),“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代表什么(9527, 9545节),“南”或“正午”代表什么(9642节),“北”又代表什么(3708节)。由此可见“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的灯台”表示属灵国度通过发自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真理发出的光照。
不过,为揭示这些奥秘本身,必须说一说天堂的整个情况。主向那些属于属天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但向那些属于属灵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主如太阳出现在对着右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如月亮出现在对着左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在主的属天国度中的天使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获得自己的光,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天使则从显为月亮的主那里获得自己的光(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天堂里的光是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当被属灵国度的天使接受时,这真理被称为源于对邻之仁的良善的信之真理。被称为属灵天堂的中间天堂就由这良善和这真理构成。居所里的灯台代表月亮,属于属灵国度的天使从这月亮获得自己的光;因此,它代表那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如前所述,主向属于该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由此可见为何灯台朝南安放,因为“南”或“正午”是指神性真理住在光中所在的地方(参看9642节);又为何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朝北安放,因为“北”是指神性真理住在模糊中所在的地方(3708节)。这张桌子上的“饼”所表示的神性良善也是这种情况。该良善通过接受神性真理,如同接受发自月亮的光而变成属灵良善。这些就是灯台及其朝南安放,以及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及其朝北安放所表示的奥秘。
“灯台”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启示录明显看出来:
我看见七个金灯台,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启示录1:12, 13)
“人子”是指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2803, 2813, 3704节)。在启示录的另一处:
神的荣耀光照圣城耶路撒冷,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21:23)
“神的荣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9429节);“为灯的羔羊”,也就是主,是指信,以及随之而来的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这一切唯独来自主(9548节);“新耶路撒冷”是指主的新教会(参看2117节)。
主向属天国度里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向属灵国度里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参看1053, 1521, 1529-1531, 3636, 3643, 5097, 7083, 7173, 7270, 8644, 8812节);因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属天良善方面的主,“月亮”表示属灵良善方面的主(1529, 1530, 2441, 2495, 4060, 4696, 7083, 8644节);主如太阳出现在对着右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如月亮出现在对着左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1531, 4321e, 7078, 7171节)。正因如此,在天堂,东方是主显为太阳的地方,南方是主显为月亮的地方。来自显为太阳和月亮的主的光是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1053, 1521-1533, 1619-1632, 2776, 3094, 3138, 3167, 3190, 3195, 3222, 3223, 3337, 3339, 3341, 3636, 3643, 3862, 3993, 4060, 4180, 4302, 4408, 4414, 4415, 4419, 4527, 4598, 5400, 6032, 6313, 6315, 6608, 6907, 7174, 8644, 8707, 8861, 9399, 9407节)。由于来自显为太阳和月亮的主的光是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所以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的热是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3338, 3339, 3636, 3643, 5215, 6032节)。
由此可见就接受神性真理而言,主的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之间的区别是何性质,即:这就像是阳光和月光之间的区别。就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而言,属灵国度的人相比其他人,住在模糊中(参看2708, 2715, 2718, 2831, 2849, 2935, 2937, 3241, 3833, 6289, 6500, 6945, 7233节);靠主降世而得救的,主要是这些人(2661, 2716, 3969, 6373,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a, 8018, 8054, 8159, 8321, 9596节);他们所拥有的光照在主的神性人身中(2716, 2833, 2834节);但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当中得救的,是那些基于信之真理过着一种良善生活的人(2954, 6435, 6647, 6648, 7977, 7992, 8643, 8648, 8658, 8685, 8690, 870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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