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25

25.在主的属天国度

25.在主的属天国度的天使因更内在地接受主的神性,故在智慧和荣耀上远远胜过在其属灵国度的天使;因为他们处于对主之爱,因而离主更近,与祂的结合也更紧密。这些天使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们已经并继续立刻将神性真理融入自己的生活,而不像属灵天使那样先将它们储存在记忆和思维中。因此,他们拥有写在他们心上的神性真理,并能感知它们,可以说在自己里面看到它们;也从不推理它们是否真实。他们正如耶利米书所描述的那样: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头脑里,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朋友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34)

在以赛亚书(54:13),他们被视为领受耶和华教训的人。“领受耶和华教训的”是那些被主教训的人,主自己在约翰福音(6:45-46)教导过这一点。

注:属天天使在智慧上远远胜过属灵天使(2718, 9995节)。属天天使和属灵天使之间区别的性质(2088, 2669, 2708, 2715, 3235, 3240, 4788, 7068, 8521, 9277, 10295节)。属天天使之所以不推理信之真理,是因为他们在自己里面领受它们;而属灵天使则推理它们是否真实(202, 337, 597, 607, 784, 1121, 1384, 1898, 1919, 3246, 4448, 7680, 7877, 8780, 9277, 10786节)。

属天的奥秘 #10335

10335.“我,看

10335.“我,看哪,我委派但支派中亚希撒抹的儿子亚何利亚伯与他同工”表那些处于信之良善和真理的人,教会将在他们当中建立。这从“亚何利亚伯”的代表清楚可知,“亚何利亚伯”是指那些处于信之良善和真理的人。这些人之所以由亚何利亚伯来代表,是因为他属但支派,而该支派表示那些处于信之良善和真理的人(参看3923, 6396节)。这两个人,即犹大支派的比撒列和但支派亚何利亚伯,之所以被选中来执行这项将要代表神性属天和属灵事物的工作,是因为比撒列表示所有处于爱之良善的人,亚何利亚伯表示所有处于信之良善和真理的人。因此,比撒列表示那些在天堂和教会的至内在部分的人,而亚何利亚伯表示那些在天堂和教会的末后和最低部分的人。当按名提到那些至内在的人和那些末后和最低的人时,要理解为在整个天堂和整个教会里面的所有人。关于这个问题,可参看前文(10329节);当提到“首先的和末后的”时,要理解为所有事物(10044节)。
  此外,犹大支派也的确是众支派中为首先的,但支派则是它们当中为末后的。犹大支派的确是众支派中为首先的,这一事实从父亲以色列对犹大子孙的祝福明显看出来,可参看创世记49章,在那里,长子流便、西缅、利未受到诅咒,犹大却受到祝福(关于流便,可参看49:3,4;关于西缅,参看49:5-7;关于犹大,参看49:8-12)。但是众支派中为末后的(参看1710, 3929, 6396节)。此外,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住在至内层天堂,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信之真理之人则住在最低层或最外层天堂。
  之所以说“处于源于良善的信之真理”,是因为信之真理若非源于良善,就不是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信之真理;事实上,真理是从良善生出的。因此,除非良善住在真理里面,否则真理里面就没有灵魂,从而没有生命。住在天堂最低层的,是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信之真理之人,而不是那些处于没有良善的信之真理之人;后者不在天堂居住。由于信之真理如同仆人那样服事爱之良善,正如末后之物服事首先之物,故经上论到亚何利亚伯说,耶和华委派他与比撒列同工,也就是作他的助手;论到比撒列,经上说耶和华以神的灵充满了他,使他有智慧,有聪明,有知识,能作各样的工作(31:3)。
  

属天的奥秘 #3246

3246.“亚伯拉罕

3246.“亚伯拉罕把礼物给了亚伯拉罕所拥有的众妾的儿子们”表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的属灵人在主的属灵国度有份,或说有分配的地方。这从“众妾的儿子们”和“礼物”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众妾的儿子们”是指下文所论述的属灵人;“亚伯拉罕”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以“亚伯拉罕所拥有的”表示他们,即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亚伯拉罕给他们的“礼物”是指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份,或分配的地方。
前面几个地方(如3235节等)关于那些构成主的属灵国度,被称为属灵的人的描述表明,他们不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所生的儿子,而是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他们的确是从同一个父亲生的,却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换句话说,他们是从同样的神性良善生的,却不是从同样的神性真理生的。事实上,属天人因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或说是该婚姻的后代,故拥有良善和植根于这良善的真理。因此,他们从来不问什么是真理,而是出于良善感知它。论到真理,他们只说“是的,是这样”,正如主在马太福音所教导的: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而属灵人因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或说是该约的后代,故无法出于任何感知知道什么是真理。相反,他们视父母和教师告诉他们是真理的东西为真理。因此,他们里面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即便如此,如果他们处于生活的良善,或说过着良善的生活,他们因上述原因信以为真理的真理仍被主当作真理来接纳(对此,参看1832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人在此被称为“妾的儿子”,这些儿子是指已经提到的基土拉的所有子孙,以及稍后(25:12-18)提到的夏甲的子孙。
在以前的年代,为了能以婚姻代表属天人和属灵人,一个男人除了妻子之外,还可以纳一个小妾。妻子会把这妾送给丈夫;在这种情况下,这妾被称为他的“女人”,或被说成是送给男人作他的女人。例如,撒拉把埃及人夏甲送给亚伯拉罕(创世记16:3),拉结把使女辟拉送给雅各(创世记30:4),利亚把使女悉帕送给雅各(创世记30:9)。她们在这些地方被称为“女人”,但在别处被称为“妾”。埃及人夏甲在本节经文中被称为妾,辟拉在创世记35:22被称为妾,基土拉本人在历代志上1:32被称为妾。
这些古人除了妻子之外也有妾室,不仅亚伯拉罕和雅各是这样,而且他们的后代,如基甸(士师记8:31)、扫罗(撒母耳记下3:7)、大卫(撒母耳记下5:13; 15:16)和所罗门(列王纪上11:3)也是这样。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为了代表的缘故;也就是说,是为了妻子代表属天教会,妾代表属灵教会。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没有婚姻之爱;因此,对他们来说,婚姻不是婚姻,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的一种肉体交合。纳妾的许可能给予这种人而又不伤害他们的婚姻之爱,因而不伤害他们的婚约;但这些许可在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成为或能成为内在人的人当中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一旦人处于良善和真理,并处于内在事物,这些许可或活动就被断绝了。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像犹太人那样可以在妻子之外纳妾,又为何这样做就是通奸。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该主题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2661, 2716, 2833, 28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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