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在主的属天国度的天使因更内在地接受主的神性,故在智慧和荣耀上远远胜过在其属灵国度的天使;因为他们处于对主之爱,因而离主更近,与祂的结合也更紧密。这些天使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们已经并继续立刻将神性真理融入自己的生活,而不像属灵天使那样先将它们储存在记忆和思维中。因此,他们拥有写在他们心上的神性真理,并能感知它们,可以说在自己里面看到它们;也从不推理它们是否真实。他们正如耶利米书所描述的那样: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头脑里,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朋友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34)
在以赛亚书(54:13),他们被视为领受耶和华教训的人。“领受耶和华教训的”是那些被主教训的人,主自己在约翰福音(6:45-46)教导过这一点。
注:属天天使在智慧上远远胜过属灵天使(2718, 9995节)。属天天使和属灵天使之间区别的性质(2088, 2669, 2708, 2715, 3235, 3240, 4788, 7068, 8521, 9277, 10295节)。属天天使之所以不推理信之真理,是因为他们在自己里面领受它们;而属灵天使则推理它们是否真实(202, 337, 597, 607, 784, 1121, 1384, 1898, 1919, 3246, 4448, 7680, 7877, 8780, 9277, 10786节)。
2709.“成了弓箭手”表示属灵教会成员。这从“枪”、“矛”或“箭”和“弓”的含义清楚可知:“枪”、“矛”或“箭”是指真理;“弓”是指教义(参看2686节)。过去,属灵教会成员被称为“弓箭手”,因为他用真理保卫自己,并辩论真理,完全不同于属天教会成员。属天教会成员被良善保护,不辩论真理(参看2708节)。属灵教会成员保卫自己,进行辩论所用的真理来自他所承认的教义。
过去,属灵人被称为“弓箭手”和“射箭手”,那教义被称为“弓”和“箭袋”,并且教义的真理,确切地说,教义事物被称为“枪”、“矛”和“箭”,这一点从诗篇进一步明显看出来:
以法莲子孙武装着拉弓的人,在作战之日却转身退后。(诗篇78:9)
“以法莲”表示教会的智识(the intellectual,智识是指在知识积累基础上形成的理解力和判断力)。士师记:
骑白驴的、坐华毯(暂译,Middin,含义尚不确定)的、行路的,你们都当思想。因弓箭手的响声在打水人当中,在那里,他们必讨论耶和华公义的作为,就是祂在以色列的村庄公义的作为。(士师记5:10-11)
以赛亚书:
耶和华从子宫中呼召我;从我母腹里祂就提我的名。祂使我的口好似利剑;将我藏在祂手荫之下,又使我成为磨亮的箭,将我藏在祂箭袋之中;对我说,你是我的仆人以色列,我必因你得荣耀。(以赛亚书49:1-3)
“以色列”表示属灵教会。
诗篇:
人年轻时生的儿女,好像勇士手中的箭;箭袋充满箭的人便为有福。(诗篇127:4-5)
“箭袋”表示良善和真理的教义。哈巴谷书:
日月停在本位;它们必在你箭的光下,在你闪烁矛的光耀下而行。(哈巴谷书3:11)
以色列王约阿施按以利沙的吩咐,拿弓从窗户射箭,而以利沙却说“耶和华的救恩箭,耶和华攻打亚兰人的救恩箭”(列王纪下13:16-18),这表示与良善和真理的教义有关的奥秘。
由于在圣言中,大多数事物也一个反面意义,所以“矛”、“枪”、“箭”、“弓”和“弓箭手”也有一个反面意义;它们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就是教义的虚假,和那些陷入虚假的人。如摩西五经:
约瑟是多结果子的人,是泉旁多结果子的儿子,女子啊,她跨过墙;弓箭手苦害他,向他射箭,仇恨他。(创世记49:22-23)
耶利米书:
他们用舌头射击,他们的弓是谎言,不是为真理;他们的舌头是加长的箭,说话诡诈。(耶利米书9:3, 8)
诗篇:
他们使舌头尖锐如剑,比准了他们的箭,就是苦毒的话,要在暗地里射完全人;他们忽然射他,并不惧怕。他们彼此强作恶事,他们商量暗设网罗。(诗篇64:3-5)
又:
看哪,恶人弯弓,把箭搭在弦上,要在暗中射那心里正直的人。(诗篇11:2)
又:
祂的真理是盾牌和护盾;你必不怕黑夜的惊骇,白日飞的箭。(诗篇91:4-5)
3246.“亚伯拉罕把礼物给了亚伯拉罕所拥有的众妾的儿子们”表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的属灵人在主的属灵国度有份,或说有分配的地方。这从“众妾的儿子们”和“礼物”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众妾的儿子们”是指下文所论述的属灵人;“亚伯拉罕”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以“亚伯拉罕所拥有的”表示他们,即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亚伯拉罕给他们的“礼物”是指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份,或分配的地方。
前面几个地方(如3235节等)关于那些构成主的属灵国度,被称为属灵的人的描述表明,他们不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所生的儿子,而是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他们的确是从同一个父亲生的,却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换句话说,他们是从同样的神性良善生的,却不是从同样的神性真理生的。事实上,属天人因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或说是该婚姻的后代,故拥有良善和植根于这良善的真理。因此,他们从来不问什么是真理,而是出于良善感知它。论到真理,他们只说“是的,是这样”,正如主在马太福音所教导的: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而属灵人因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或说是该约的后代,故无法出于任何感知知道什么是真理。相反,他们视父母和教师告诉他们是真理的东西为真理。因此,他们里面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即便如此,如果他们处于生活的良善,或说过着良善的生活,他们因上述原因信以为真理的真理仍被主当作真理来接纳(对此,参看1832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人在此被称为“妾的儿子”,这些儿子是指已经提到的基土拉的所有子孙,以及稍后(25:12-18)提到的夏甲的子孙。
在以前的年代,为了能以婚姻代表属天人和属灵人,一个男人除了妻子之外,还可以纳一个小妾。妻子会把这妾送给丈夫;在这种情况下,这妾被称为他的“女人”,或被说成是送给男人作他的女人。例如,撒拉把埃及人夏甲送给亚伯拉罕(创世记16:3),拉结把使女辟拉送给雅各(创世记30:4),利亚把使女悉帕送给雅各(创世记30:9)。她们在这些地方被称为“女人”,但在别处被称为“妾”。埃及人夏甲在本节经文中被称为妾,辟拉在创世记35:22被称为妾,基土拉本人在历代志上1:32被称为妾。
这些古人除了妻子之外也有妾室,不仅亚伯拉罕和雅各是这样,而且他们的后代,如基甸(士师记8:31)、扫罗(撒母耳记下3:7)、大卫(撒母耳记下5:13; 15:16)和所罗门(列王纪上11:3)也是这样。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为了代表的缘故;也就是说,是为了妻子代表属天教会,妾代表属灵教会。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没有婚姻之爱;因此,对他们来说,婚姻不是婚姻,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的一种肉体交合。纳妾的许可能给予这种人而又不伤害他们的婚姻之爱,因而不伤害他们的婚约;但这些许可在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成为或能成为内在人的人当中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一旦人处于良善和真理,并处于内在事物,这些许可或活动就被断绝了。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像犹太人那样可以在妻子之外纳妾,又为何这样做就是通奸。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该主题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2661, 2716, 2833, 28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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