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25

25.在主的属天国度

25.在主的属天国度的天使因更内在地接受主的神性,故在智慧和荣耀上远远胜过在其属灵国度的天使;因为他们处于对主之爱,因而离主更近,与祂的结合也更紧密。这些天使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们已经并继续立刻将神性真理融入自己的生活,而不像属灵天使那样先将它们储存在记忆和思维中。因此,他们拥有写在他们心上的神性真理,并能感知它们,可以说在自己里面看到它们;也从不推理它们是否真实。他们正如耶利米书所描述的那样: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头脑里,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朋友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34)

在以赛亚书(54:13),他们被视为领受耶和华教训的人。“领受耶和华教训的”是那些被主教训的人,主自己在约翰福音(6:45-46)教导过这一点。

注:属天天使在智慧上远远胜过属灵天使(2718, 9995节)。属天天使和属灵天使之间区别的性质(2088, 2669, 2708, 2715, 3235, 3240, 4788, 7068, 8521, 9277, 10295节)。属天天使之所以不推理信之真理,是因为他们在自己里面领受它们;而属灵天使则推理它们是否真实(202, 337, 597, 607, 784, 1121, 1384, 1898, 1919, 3246, 4448, 7680, 7877, 8780, 9277, 10786节)。

属天的奥秘 #2714

2714.“巴兰”表

2714.“巴兰”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而来的光照。这从“巴兰”的含义清楚可知,“巴兰”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这个名字的地方明显看出来,如先知哈巴谷书:
耶和华啊,我听见你的名声就惧怕。耶和华啊!求你在这些年中间复活你的作为,在这些年中间显明出来;在激动中以怜悯为念。神从提幔而来,圣者从巴兰山临到。(细拉)祂的尊荣遮蔽诸天,祂的赞美充满大地;祂的光辉如光;祂拥有从祂手里发出的角,那里是隐藏祂能力之地。(哈巴谷书3:2-4)
这明显论及主的降临,由“在这些年中间复活”和“在这些年中间显明出来”来表示。祂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以“神从提幔而来,圣者从巴兰山临到”来描述。就属天之爱而言,经上说祂“从提幔而来”;就属灵之爱而言,经上说祂“从巴兰山临到”;光照和能力来自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这一点由“祂的光辉如光;祂拥有从祂手里发出的角”来表示;“光辉”和“光”是指光照,“角”是指能力。
摩西五经:
耶和华从西乃而来,从西珥向他们显现,从巴兰山发出光辉,从万万圣者中来临;从祂右手为他们传出律法之火。祂实在爱万民,众圣徒都在你手中。他们聚集在你的脚下,领你的言语。(申命记33:2-3)
这也论及主,祂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以“从西珥向他们显现,从巴兰山发出光辉”来描述:“从西珥”论及属天之爱,“从巴兰山”论及属灵之爱。“祂所爱的万民”和“聚集在祂脚下的人”表示属灵人。“脚”表示在主的国度中更低级、因而更模糊的东西。
创世记:
基大老玛和与他在一起的王在何利人的西珥山击杀了何利人,直到靠近旷野的伊勒巴兰。(创世记14:5-6)
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在此由“西珥山”和“伊勒巴兰”来表示(参看1675, 1676节)。民数记:
就这样,在第二年二月,就是那月的二十日,云彩从法柜的帐幕收上去。以色列人就从西乃的旷野按他们的旅程往前行,云彩停住在巴兰的旷野。(民数记10:11-12)
百姓在旷野的一切旅程都表示一个教会争战和试探的状态,人在其中会屈服,但主为他征服,因此它们表示主自己的实际试探和胜利;对此,蒙主的神性怜悯,我将在别处予以说明。由于主通过祂的神性人身或人性经历试探,所以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在此同样由“巴兰的旷野”来表示。下面民数记中的话也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
以后百姓从哈洗录起行,在巴兰的旷野安营。耶和华晓谕摩西说,你打发一些人,让他们去窥探我所赐给以色列人的迦南地。摩西就照耶和华的吩咐,从巴兰的旷野打发他们去。到了加低斯的巴兰旷野,他们就回来到摩西、亚伦并以色列人的全会众那里,给他们回话,又把那地的果子给他们看。(民数记12:16; 13:1-3, 26)
他们从巴兰的旷野起行去窥探迦南地,表示以色列人,也就是属灵人通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进入迦南地所表示的天国。但那时他们也灰心、屈服,这表示他们的软弱;因此主才成全律法的一切,经历试探并得胜。通过这种方式,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就会给那些拥有仁之信的人,以及那些经历主在其中得胜的试探的人带来救恩。这也解释了为何当主受试探时,祂在旷野(马太福音4:1; 马太福音1:12, 13; 路加福音4:1; 参看2708节)。

属天的奥秘 #7877

7877.“我一见这

7877.“我一见这血”表那些施加诅咒的人对这真理的发现。这从“见”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见”是指理解并发现(参看2150, 2325, 2807, 3764, 4403-4421, 4567, 4723, 5400节),下文将说明,它是指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血”是指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7846节)。
  必须说一说何为纯真之良善的真理。纯真的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因为那些处于这爱的人拥有纯真在自己里面。这解释了为何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比其他天使拥有更多的纯真,因为他们处于对主之爱。那里的天使由于纯真而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然而,他们却是天上最有智慧的天使(参看2306节);因为纯真居于智慧之中(参看2305, 3494, 4797节)。与他们同在的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并非信之真理,而是仁之良善。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不知道何为信,因而不知道何为信之真理;因为他们凭直觉感知构成信的真理,在凭直觉感知它的过程中立刻知道它的确是真理。他们从来不推理它是不是真理,更不会彼此争论它。以直觉的方式所感知到的东西不会落入记忆知识的范畴。在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则不然,信之真理把他们引向仁之良善。因此,他们会推理它是不是真理,因为他们不能直觉它是不是真理。于是,真理变成了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并被称为构成信的教义事物。
  那些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他们能直觉何为信之真理,因而不会把它添加到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中(参看202, 337, 2715, 2718, 3246, 4448节)。至于为何耶和华说“我一见”,因而指着自己说这话表示那些施加诅咒的人,也就是地狱灵的一个发现,这从前面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邪恶被归于耶和华或主,尽管邪恶丝毫不来自主,而是来自地狱(2447, 6071, 6991, 6997, 7533, 7632, 7643节)。被许可的邪恶看似来自许可它的主,因为主能除去它。此处就是这种情形,因为经上说埃及人的长子被处死。这事被归于耶和华,因为经上说:
  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头生的都击杀了;到了半夜,耶和华把埃及地所有的长子,就是从坐宝座的法老的长子,直到被关在坑牢里的囚犯的长子,尽都击杀了。(出埃及记12:12, 29)
  然而在本节,做这事的人被称为“灭命的”:“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作灭命的”。
  恶人在来世所经历的荒凉,受到的诅咒并被投入地狱也是这种情形,这些事在内义上由“灾殃”、长子的死和埃及人淹死在红海中来表示。耶和华或主不会使任何人荒凉,更不会诅咒人,或把人投入地狱。相反,是恶灵自己向自己行这一切,也就是说,行这一切的,是他里面的邪恶。这就是为何“我一见血”表示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
  至于许可,它是无法以三言两语来说明的,因为它涉及众多奥秘。当恶人遭受诅咒和折磨时,主的许可不像想要它发生之人的许可,而是像不希望它发生,但又无法帮助他们之人的许可,因为祂的目的,就是对整个人类的救赎,是紧迫的,并阻止祂去帮助。事实上,如果祂真的帮助他们,那将是行恶,这完全违反神性。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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