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在主的属天国度的天使因更内在地接受主的神性,故在智慧和荣耀上远远胜过在其属灵国度的天使;因为他们处于对主之爱,因而离主更近,与祂的结合也更紧密。这些天使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们已经并继续立刻将神性真理融入自己的生活,而不像属灵天使那样先将它们储存在记忆和思维中。因此,他们拥有写在他们心上的神性真理,并能感知它们,可以说在自己里面看到它们;也从不推理它们是否真实。他们正如耶利米书所描述的那样: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头脑里,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朋友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34)
在以赛亚书(54:13),他们被视为领受耶和华教训的人。“领受耶和华教训的”是那些被主教训的人,主自己在约翰福音(6:45-46)教导过这一点。
注:属天天使在智慧上远远胜过属灵天使(2718, 9995节)。属天天使和属灵天使之间区别的性质(2088, 2669, 2708, 2715, 3235, 3240, 4788, 7068, 8521, 9277, 10295节)。属天天使之所以不推理信之真理,是因为他们在自己里面领受它们;而属灵天使则推理它们是否真实(202, 337, 597, 607, 784, 1121, 1384, 1898, 1919, 3246, 4448, 7680, 7877, 8780, 9277, 10786节)。
7839.“就是一岁的儿子要给你们”表一个完整的状态。这从“儿子”和“一岁”的含义清楚可知:“儿子”是指真理(参看489, 491, 533, 1147, 2623, 2803, 2813, 3373, 3704节);“一岁”是指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完整时期(2906节),因而是指一个完整状态。必须解释一下什么叫一个完整状态。当良善具有这样的性质,即它不缺乏用来接受纯真流注所需要的任何东西时,一个状态可称作“完整的”。与仁之良善结合的信之真理使得良善具有这种性质;因为属灵良善从信之真理接受其具体品质。这一切就是此处“一岁的儿子”所表示的“一个完整状态”的意思。不过,当真理尚未给良善带来具体品质,以使它接受相对应的纯真状态时,状态就不是完整的。当人们出于良善看待真理时,这种状态就开始变得完整;当人们出于真理来看待良善时,这种状态仍不是完整的。那些正在重生的人就处于这后一种状态,而那些已经重生的人则处于前一种状态。正在经历重生的人处于引向良善的真理,而已经重生的人则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也就是说,前者活在对真理的顺从中,后者则活在对行真理的情感中。因此,前者是外在教会成员,而后者是内在教会成员。由于“一岁的儿子”表示一个完整的状态,所以经上多次吩咐要将一只羔羊,或一只小山羊,就是“一岁的儿子”献为祭(如出埃及记29:38; 利未记9:3; 12:6; 14:10; 23:12, 18, 19; 民数记6:12; 7:15, 87, 88; 15:27; 28:9, 11);还有在以西结书论述新殿的地方:
每日,君王要预备一只无残疾的羔羊,就是满一岁的儿子,献与耶和华为燔祭,要每早晨预备。(以西结书46:13)
此处“新殿”表示主的属灵国主度;“君王”是指那些知道纯正真理,并被这些真理引向良善的人;“献一只羔羊为燔祭”是指源于纯真良善的对主的敬拜;“一岁的儿子”是指一个完整的状态。
2715.这里有两个奥秘:第一,与属天人的良善相比,属灵人的良善是模糊的;第二,这种模糊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关于第一个奥秘,即:与属天人的良善相比,属灵人的良善是模糊的,这个奥秘从前面(2708节)关于对比属天人和属灵人的状态的论述明显看出来。这两种状态的对比使得这种模糊变得显而易见。对属天人来说,良善本身被植入其心智的意愿部分,光从那里进入理解力部分。但对属灵人来说,整个意愿部分都被毁灭了,以致他们根本没有来自意愿的良善;因此,主才将良善植入他们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参看863, 875, 895, 927, 928, 1023, 1043, 1044, 2124, 2256节)。拥有生命的,主要是人心智的意愿部分,理解力部分则从意愿获得生命。因此,既然对属灵人来说,意愿部分已经被如此毁灭,以至于无非是邪恶,而邪恶持续不断地从意愿部分流入理解力部分,也就是流入思维,那么很明显,与属天人的良善相比,那里的良善是模糊的。
这就是为何属灵人不像属天人那样爱主,因而没有作为一切敬拜中的基本要素和良善从主流入的渠道的那种谦卑,因为一颗傲慢的心永远不能从主获得良善,唯有一颗谦卑的心才能。属灵人也不像属天人那样爱他们的邻舍,因为对自己和世界的爱不断从他们心智的意愿部分流入,模糊了那爱的良善。凡对此进行反思的人都能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到这一点:他在帮助别人时,为的是世俗的目的;因此,他可能不是有意识地这么做,却仍在思想回报,要么从他所帮助的人那里得到回报,要么在来世从主那里得到回报;他的良善就这样被邀功的思想,或欠他东西的感觉玷污了。还有一个事实能证明这一点,即:每当行了什么善事时,他若能叫人知道,从而把自己置于他人之上,就处于其生命的快乐了。但属天人爱邻胜己,从不思想回报,也不以任何方式将自己置于他人之上。
此外,与属灵人同住的良善因说服性的信仰而变得模糊;这些说服性的信仰是各种假设或原则的产物,而各种假设或原则同样来源于对自己和世界的爱。至于他们在信的问题上的说服性信仰是何性质,可参看前文(2682, 2689e节)。这也是来自其心智意愿部分的邪恶的流注的产物。
与属天人的良善相比,属灵人的良善是模糊的,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他不像属天人那样从任何感知来认识真理,而是从父母和老师的教导,以及他生来所进入的教义来认识真理。当他添加了他自己和自己想法的某种东西时,感官及其错觉并理性及其表象,或说感官印象和逻辑能力通常占上风,使他几乎不能像属天人那样承认任何纯粹的真理。尽管如此,主仍将良善植入那些看似真理的事物,即便这些真理是纯粹的错觉或真理的表象。不过,这良善会因这类真理而变得模糊,因为良善从与它结合的真理中获得自己的具体性质。这就像阳光照到物体上。接受光的物体的性质使这光在那里看上去有某种颜色。如果接受形式的性质和接受的方式是适宜和相对应的,那么颜色就是美丽的;但如果接受形式的性质和接受的方式是不适宜,因而是不相对应的,那么颜色就是丑陋的。良善本身以同样的方式从与它结合的真理中获得一种具体性质。
这个奥秘还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属灵人不知道邪恶是什么。他几乎不相信除了违反十诫的行为外还有其它邪恶存在,也没有意识到情感和思维的无数邪恶,又不反思它们,或称其为邪恶。凡恶欲和放纵带给他的快乐,他都视之为良善,而不是别的。他实际上追求并赞成爱自己的快乐,还为之辩解;殊不知,这些快乐影响、塑造他的灵,他在来世会完全变成这个样子。
这一切反过来表明,属灵人不知道良善是信的本质,甚至不知道什么叫本质上的爱和仁,即便整部圣言几乎只论述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良善。至于被他视为本质的信,除非他通过大量生活经历确认了它,否则他所知道的,就是讨论它是不是真的。属天人从来不讨论这一点,因为他知道并感觉它是真的。这就是为何主在马太福音中说: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因为属天人拥有真理本身,而属灵人却争论它的正确性,或说属天人就处于属灵人所争论的真理本身。属天人因拥有真理本身,所以能从这真理看见属于它的无数事物,因而从光可以说看见整个天堂。但属灵人却争论真理的正确性,所以只要这样争论,他们就无法抵达属天人之光的最远边界,更不用说凭他们的光看见任何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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