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在主的属天国度的天使因更内在地接受主的神性,故在智慧和荣耀上远远胜过在其属灵国度的天使;因为他们处于对主之爱,因而离主更近,与祂的结合也更紧密。这些天使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们已经并继续立刻将神性真理融入自己的生活,而不像属灵天使那样先将它们储存在记忆和思维中。因此,他们拥有写在他们心上的神性真理,并能感知它们,可以说在自己里面看到它们;也从不推理它们是否真实。他们正如耶利米书所描述的那样: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头脑里,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朋友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34)
在以赛亚书(54:13),他们被视为领受耶和华教训的人。“领受耶和华教训的”是那些被主教训的人,主自己在约翰福音(6:45-46)教导过这一点。
注:属天天使在智慧上远远胜过属灵天使(2718, 9995节)。属天天使和属灵天使之间区别的性质(2088, 2669, 2708, 2715, 3235, 3240, 4788, 7068, 8521, 9277, 10295节)。属天天使之所以不推理信之真理,是因为他们在自己里面领受它们;而属灵天使则推理它们是否真实(202, 337, 597, 607, 784, 1121, 1384, 1898, 1919, 3246, 4448, 7680, 7877, 8780, 9277, 10786节)。
8521.“样子像芫荽的种子,白色”表它里面的真理,它是纯净的。这从“种子”的含义清楚可知,“种子”是指信之真理(参看255, 1940, 2048, 3038, 3310, 3373节)。经上之所以说“像芫荽的种子”,是因为它是白色的;而“白色”论及真理,真理也表现为白色(3301, 3993, 4007, 5319节)。现在描述的是“吗哪”所表示的真理之良善,既描述这个实体中的真理的本质,也描述它里面的良善的本质。它的“样子像芫荽的种子,白色”描述了真理的本质,“味道如同蜜饼”描述了良善的本质。
真理之良善,也就是存在于那些属于主的属灵国度之人身上的良善,完全不同于存在于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之人身上的良善。存在于那些属于属灵国度之人身上的真理之良善被植入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因为主在理解力部分形成一个新的意愿,当一个人有意愿照他从其教会的教导那里所吸收的真理行事时,这新的意愿就存在于他里面。当他意愿并行出这真理时,该真理就变成与他同在的良善,被称为“属灵的良善”,也被称为“真理之良善”。他确实以为这是真正的真理,因为他信所教导他的东西。但他对它是不是真理没有任何觉知,除非他觉得自己似乎因以下事实而拥有它:他已经部分通过圣言的字义,部分通过支持他已接受的观点的错误认识而为自己证明了它;却没有想到,没有什么东西,甚至包括虚假本身,是不能被证明,以至于看似真理的(4741, 5033, 6865, 7012, 7680, 7950节)。正因如此,所有人,包括苏西尼派和犹太人自己,无一例外地相信他们的教义是真理。
这一切表明对许多教会成员来说,被转化为良善的真理,其本质是什么。除了那些为了生活中的功用或有用的服务而对真理拥有一种情感的人之外,他们当中没有人能看出他们教会的教导是否真实。那些持有这个目的的人不仅在他们活在世上的时候,而且以后都会不断被主启示。唯独他们是能领受真理的人,因为主通过良善引导他们,并通过该良善使他们能看见真理,进而相信。由此明显可知诸如存在于那些属于主的属灵国度之人身上的良善,其起源和性质是什么。不过,诸如存在于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之人身上的良善并没有被植入心智的理解力部分,而是被植入意愿部分。那些处于这个良善的人通过从主所领受的内在觉知知道某事是否真实。关于这两种良善,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可参看前文(2046, 2088, 2227, 2669, 2715, 2718, 3235, 3240, 3241, 3246, 4138, 4493, 5113, 6500, 6865, 7233, 7977, 7992节)。
7877.“我一见这血”表那些施加诅咒的人对这真理的发现。这从“见”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见”是指理解并发现(参看2150, 2325, 2807, 3764, 4403-4421, 4567, 4723, 5400节),下文将说明,它是指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血”是指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7846节)。
必须说一说何为纯真之良善的真理。纯真的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因为那些处于这爱的人拥有纯真在自己里面。这解释了为何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比其他天使拥有更多的纯真,因为他们处于对主之爱。那里的天使由于纯真而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然而,他们却是天上最有智慧的天使(参看2306节);因为纯真居于智慧之中(参看2305, 3494, 4797节)。与他们同在的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并非信之真理,而是仁之良善。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不知道何为信,因而不知道何为信之真理;因为他们凭直觉感知构成信的真理,在凭直觉感知它的过程中立刻知道它的确是真理。他们从来不推理它是不是真理,更不会彼此争论它。以直觉的方式所感知到的东西不会落入记忆知识的范畴。在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则不然,信之真理把他们引向仁之良善。因此,他们会推理它是不是真理,因为他们不能直觉它是不是真理。于是,真理变成了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并被称为构成信的教义事物。
那些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他们能直觉何为信之真理,因而不会把它添加到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中(参看202, 337, 2715, 2718, 3246, 4448节)。至于为何耶和华说“我一见”,因而指着自己说这话表示那些施加诅咒的人,也就是地狱灵的一个发现,这从前面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邪恶被归于耶和华或主,尽管邪恶丝毫不来自主,而是来自地狱(2447, 6071, 6991, 6997, 7533, 7632, 7643节)。被许可的邪恶看似来自许可它的主,因为主能除去它。此处就是这种情形,因为经上说埃及人的长子被处死。这事被归于耶和华,因为经上说:
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头生的都击杀了;到了半夜,耶和华把埃及地所有的长子,就是从坐宝座的法老的长子,直到被关在坑牢里的囚犯的长子,尽都击杀了。(出埃及记12:12, 29)
然而在本节,做这事的人被称为“灭命的”:“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作灭命的”。
恶人在来世所经历的荒凉,受到的诅咒并被投入地狱也是这种情形,这些事在内义上由“灾殃”、长子的死和埃及人淹死在红海中来表示。耶和华或主不会使任何人荒凉,更不会诅咒人,或把人投入地狱。相反,是恶灵自己向自己行这一切,也就是说,行这一切的,是他里面的邪恶。这就是为何“我一见血”表示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
至于许可,它是无法以三言两语来说明的,因为它涉及众多奥秘。当恶人遭受诅咒和折磨时,主的许可不像想要它发生之人的许可,而是像不希望它发生,但又无法帮助他们之人的许可,因为祂的目的,就是对整个人类的救赎,是紧迫的,并阻止祂去帮助。事实上,如果祂真的帮助他们,那将是行恶,这完全违反神性。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详述。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