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我们说过,属天天使拥有胜过其他人的智慧和荣耀,因为他们已经并继续立刻将神性真理融入自己的生活。事实上,他们一听闻神性真理,便意愿并践行它们,而不是将它们储存在记忆中,然后考虑它们是否真实。他们凭来自主的流注立刻就知道所听闻的真理是否真实,因为主直接流入人的意愿,但间接经由他的意愿流入他的思维。或也可说,主直接流入良善,但间接经由良善流入真理。凡属于意愿和由此而来的行为的,都被称为良善;而凡属于记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都被称为真理。此外,一切真理一旦进入意愿,就会变成良善,并被植入爱;但只要停留在记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中,就变不成良善,不会存活,也不会被归于人。因为人之为人,凭的是他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而非其脱离意愿的理解力。
注:主流入良善,并经由良善流入真理,而不是反过来;因此,主流入意愿,并经由意愿流入理解力,而不是反过来(5482, 5649, 6027, 8685, 8701, 10153节)。人的意愿就是其生命的真正存在,是爱之良善的容器;而他的理解力则是由此而来的其生命的外在显现,是信之真理与良善的容器(3619, 5002, 9282节)。因此,意愿的生命是人的主要生命,理解力的生命由此发出(585, 590, 3619, 7342, 8885, 9282, 10076, 10109, 10110节)。凡被意愿所接受的,都会进入生命,并被归于人(3161, 9386, 9393节)。人凭他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而为人(8911, 9069, 9071, 10076, 10109, 10110节)。此外,凡正确意愿和理解的人都会受到他人的爱戴和珍视;而凡正确理解却不正确意愿的人都会遭到弃绝和鄙视(8911, 10076节)。另外,死后,人仍保持他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一直以来的样子;那时,属于理解力,但不属于意愿的事物就会消失,因为它们不在此人里面(9069, 9071, 9282, 9386, 10153节)。
2228.“地上所有的民族都必因他得福”表示凡拥有仁爱的人,祂都会拯救。这从“得福”的含义清楚可知,“得福”是指被赋予来自一个天堂源头的一切良善,如前所述(981, 1096, 1420, 1422节)。那些被赋予来自一个天堂源头的良善,也就是属天良善和属灵良善(对此,参看2227节)的人,也被赋予永恒的救恩,也就是得救。“地上所有的民族”在内义上表示那些处于爱和仁之良善的人,这从“民族”的含义清楚可知,“民族”是指良善(1159, 1258-1260, 1416, 1849节)。谁都能清楚看出,“地上所有的民族”不是指全世界所有人,因为他们当中有非常多的人不能得救;只有那些拥有仁爱,也就是获得仁爱生活的人才能得救。
为了不向任何人隐瞒人们死后是如何得救的,下面简单讨论一下。有许多人声称,人因信得救,或用他们的话说,只要他信就行;但他们当中大多数人并不知道信是什么。有的以为信只是一种思维方式,有的以为信就是承认一些必要的信条,有的以为信是必须接受的整个信之教义,有的以为是其它东西。因此,仅仅在对信的认识上,他们就犯了错,进而在何为使人得救的信上也犯了错。然而,信不是一种纯粹的思维方式,或对某个信条的承认,也不是构成信之教义的一切的知识。没有人会因这些而得救,因为它们无法深深地扎下根来,仅止于思维;而思维不拯救任何人,拯救人的,是此人在世上通过信之知识或认知为自己获得的生活。这生活会保留下来;而与这生活不一致的一切思维都会消亡,甚至化为乌有。在天堂,使人们彼此交往的是他们的生活,而不是与生活毫无关系的思维。与生活无关的思维是虚伪的,并被完全弃绝。
一般来说,生活有两种:一种是地狱的生活,一种是天堂的生活。地狱的生活从自我之爱所发出的一切目的或意图、思维和行为,因而从对邻之恨中获得;而天堂的生活则从属于对邻之爱的一切目的或意图、思维和行为中获得。天堂的生活是被称为信的一切所关注,并通过信的一切所获得的生活。由此清楚可知信是什么,即:它是仁爱,因为凡可称作信之教义的,都通向仁爱。仁爱就包含这一切教义,它们都源于仁爱。肉身生活结束后,灵魂就是其爱的样子,或说人的灵魂就反映了他的爱。
7342.“也不把这事放在心上”表出于意愿的抵制和由此产生的固执。这从“不将某事放在心上”的含义清楚可知,“不将某事放在心上”是指不注意;由于在恶人当中,不注意神性事物是由出于意愿的抵制导致的,所以这句话表示这一点;并且“不把它放在心上”含有和“坚硬”一样的意思,故也表示固执,如前所述(7272, 7300, 7338节)。至于出于意愿的抵制,要知道,意愿才是那主宰人的。有些人以为主宰人的,是理解力;但理解力并不主宰人,除非意愿有同样的倾向。理解力与意愿是一致的,因为就本身而言,理解力无非是意愿所取的外在形式。此处提到的“意愿”表示人的爱之情感,因为人的爱之情感不是别的。主宰人的,就是这种情感,因为爱之情感就是他的生命。如果人的情感是爱自己爱世界的情感,那么他的整个生命就是这种情感。他也不会抵制它,因为这样做就是抵制他自己的生命。真理的原则不会给人留下任何印象;这些爱的情感若已占据主导地位,就会把真理拉到自己这一边,并歪曲它;如果真理不完全支持它,就会弃绝真理。这解释了为何信所教导的真理原则对人没有任何作用,除非主把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的情感灌输进来。人在何等程度上接受这种情感,也在何等程度上接受信之真理。构成新意愿的,就是这种爱的情感。由此可见,如果意愿有抵制,人永远不会把任何真理放在心上。正因如此,地狱里的人因对他们里面的邪恶拥有一种情感或欲望,所以无法接受信之真理,从而无法得以纠正。也正因如此,恶人会尽可能地歪曲信之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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