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我们说过,属天天使拥有胜过其他人的智慧和荣耀,因为他们已经并继续立刻将神性真理融入自己的生活。事实上,他们一听闻神性真理,便意愿并践行它们,而不是将它们储存在记忆中,然后考虑它们是否真实。他们凭来自主的流注立刻就知道所听闻的真理是否真实,因为主直接流入人的意愿,但间接经由他的意愿流入他的思维。或也可说,主直接流入良善,但间接经由良善流入真理。凡属于意愿和由此而来的行为的,都被称为良善;而凡属于记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都被称为真理。此外,一切真理一旦进入意愿,就会变成良善,并被植入爱;但只要停留在记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中,就变不成良善,不会存活,也不会被归于人。因为人之为人,凭的是他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而非其脱离意愿的理解力。
注:主流入良善,并经由良善流入真理,而不是反过来;因此,主流入意愿,并经由意愿流入理解力,而不是反过来(5482, 5649, 6027, 8685, 8701, 10153节)。人的意愿就是其生命的真正存在,是爱之良善的容器;而他的理解力则是由此而来的其生命的外在显现,是信之真理与良善的容器(3619, 5002, 9282节)。因此,意愿的生命是人的主要生命,理解力的生命由此发出(585, 590, 3619, 7342, 8885, 9282, 10076, 10109, 10110节)。凡被意愿所接受的,都会进入生命,并被归于人(3161, 9386, 9393节)。人凭他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而为人(8911, 9069, 9071, 10076, 10109, 10110节)。此外,凡正确意愿和理解的人都会受到他人的爱戴和珍视;而凡正确理解却不正确意愿的人都会遭到弃绝和鄙视(8911, 10076节)。另外,死后,人仍保持他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一直以来的样子;那时,属于理解力,但不属于意愿的事物就会消失,因为它们不在此人里面(9069, 9071, 9282, 9386, 10153节)。
3235.“亚伯拉罕又娶了一个女人,她名叫基土拉”表示亚伯拉罕所代表的主经历的另一个状态;亚伯拉罕和撒拉代表神性属天层方面的主,或说主的属天神性,而亚伯拉罕和基土拉则代表神性属灵层方面的主,或说主的属灵神性。这从目前关于亚伯拉罕和他妻子撒拉的阐述和说明,以及此处关于亚伯拉罕和基土拉的记载清楚可知。但既然我说,亚伯拉罕在此代表主的另一个状态,亚伯拉罕和撒拉代表神性属天层方面的主,或说主的属天神性,而亚伯拉罕和基土拉则代表神性属灵层方面的主,或说主的属灵神性,那么就需要知道什么是神性属天层或属天神性,什么是神性属灵层或属灵神性。
神性属天层或属天神性和神性属灵层或属灵神性与那些接受主的神性之人有关,因为主照着接受者的性质而他显现。这一点从前面的阐述(1838, 1861节)可以看出来,从以下事实则很清楚地看出来,即:主以一种方式向属天人显现,以另一种方式向属灵人显现,因为祂向属天人显为一轮太阳,但向属灵人显为一轮月亮(1529-1531, 1838节)。主向属天人显为一轮太阳,是因为他们处于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而向属灵人显为一轮月亮,是因为他们处于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仁。这种区别就像白天的日光和夜晚的月光之间的区别,还像两者的热之间的区别,而热使得地上的万物生长。这就是创世记第一章中这句话的意思:
于是神造了两个大光,大光管昼,小光管夜。(创世记1:16)
一般来说,主的国是属天的和属灵的;也就是说,它由属天人和属灵人组成。正因主的神性向属天人显为属天的,向属灵人显为属灵的,所以我在此说,亚伯拉罕和撒拉代表神性属天层方面的主,或主的属天神性,亚伯拉罕和基土拉代表神性属灵层方面的主,或主的属灵神性。但几乎没有人知道什么是属天的,什么是属灵的,或谁是属天的,谁是属灵的,所以请参看关于他们的阐述和说明,即:什么是属天的,什么是属灵的(1155, 1577, 1824, 2048, 2184, 2227, 2507节)。谁是属天的,谁是属灵的(2088, 2669, 2708, 2715节)。属天人是主的一个样式,出于爱行善;而属灵人是主的一个形像,出于信行善(50-52, 1013节)。属天人从良善感知真理,他们从不推理真理(202, 337, 607, 895, 1121, 2715节)。对属天人来说,良善被植入其心智的意愿部分;而对属灵人来说,良善被植入其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并且对属灵人来说,一个新的意愿在理解力部分中被造(863, 875, 895, 897, 927, 1023, 1043, 1044, 2256节)。属天人从良善本身看到无限制的事物,而属灵人因推理一个事物是不是真的而无法抵达属天人的光所传播的最远边界(2718节)。与属天人相比,属灵人住在模糊之中(1043, 2708, 2715节)。主降世是为了拯救属灵人(2661, 2716, 2833, 2834节)。
8911.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人及其生命是怎么回事。也就是说,人就是其意愿的样子,并且他死后仍是这个样子,因为死亡不是生命的结束,而是生命的延续。人就是其意愿的样子,因为如前所述,意愿就是这个人自己或说真正的这个人,故“照人的行为受审判”表示照他的意愿受审判,因为意愿和行为之间并无矛盾或差异;只要外在约束不阻止,如对法律,失去地位、利益、名声或生命的惧怕,行为始终在意愿中,意愿始终在行为中。这就像努力和活动。活动无非是努力的一种延续或延伸;因为当努力停止时,活动也就停止了。因此,活动里面除了努力之外,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东西。有学问的人都知道这一点,因为这是一个公义和已确认的观念。在人里面,努力就是意愿,活动就是行为;它们在人里面被如此称呼,是因为他里面的努力和活动是活的。照意愿受审判,等于照爱受审判,也等于照生活中所关注的目的受审判,以及照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受审判。因为人的意愿就是他的爱,是他生活的目的,也是他里面的真正生命本身。这一事实从上面所引用的主的话明显看出来,即:“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马太福音5:27, 28);还有“杀人”不仅是在行为上杀他,还是意愿去杀他,这一点由向他“动怒”和辱骂他来表示(马太福音5:21, 22)。此外,人的确照他的行为受审判,不过,只需问问他的行为在何等程度上从他的意愿发出,并且他的意愿赋予其行为什么样的性质即可。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