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26

26.我们说过,属天

26.我们说过,属天天使拥有胜过其他人的智慧和荣耀,因为他们已经并继续立刻将神性真理融入自己的生活。事实上,他们一听闻神性真理,便意愿并践行它们,而不是将它们储存在记忆中,然后考虑它们是否真实。他们凭来自主的流注立刻就知道所听闻的真理是否真实,因为主直接流入人的意愿,但间接经由他的意愿流入他的思维。或也可说,主直接流入良善,但间接经由良善流入真理。凡属于意愿和由此而来的行为的,都被称为良善;而凡属于记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都被称为真理。此外,一切真理一旦进入意愿,就会变成良善,并被植入爱;但只要停留在记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中,就变不成良善,不会存活,也不会被归于人。因为人之为人,凭的是他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而非其脱离意愿的理解力。

注:主流入良善,并经由良善流入真理,而不是反过来;因此,主流入意愿,并经由意愿流入理解力,而不是反过来(5482, 5649, 6027, 8685, 8701, 10153节)。人的意愿就是其生命的真正存在,是爱之良善的容器;而他的理解力则是由此而来的其生命的外在显现,是信之真理与良善的容器(3619, 5002, 9282节)。因此,意愿的生命是人的主要生命,理解力的生命由此发出(585, 590, 3619, 7342, 8885, 9282, 10076, 10109, 10110节)。凡被意愿所接受的,都会进入生命,并被归于人(3161, 9386, 9393节)。人凭他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而为人(8911, 9069, 9071, 10076, 10109, 10110节)。此外,凡正确意愿和理解的人都会受到他人的爱戴和珍视;而凡正确理解却不正确意愿的人都会遭到弃绝和鄙视(8911, 10076节)。另外,死后,人仍保持他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一直以来的样子;那时,属于理解力,但不属于意愿的事物就会消失,因为它们不在此人里面(9069, 9071, 9282, 9386, 10153节)。

属天的奥秘 #4282

4282.创世记32

4282.创世记32:26-28.那人说,天黎明了,容我去吧!雅各说,你不给我祝福,我就不容你去。那人对他说,你名叫什么?他说,雅各。那人说,你的名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因为作为君王,你与神与人较力,都得了胜。
“那人说,天黎明了,容我去吧”表当结合即将来临时,试探就会结束。“雅各说,你不给我祝福,我就不容你去”表结合就要产生。“那人对他说,你名叫什么?他说,雅各”表出于真理所行良善的性质。“那人说,你的名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表现在的神性属天-属灵层,因为“以色列”是指在属世层里面的属天-属灵之人,因而是指属世人,而属天-属灵之人本身,也就是理性人,是“约瑟”。“因为作为君王,你与神与人较力,都得了胜”表在针对真理与良善的争战中屡屡获胜。
就论述雅各及其后代的内在历史意义而言,这些话的意思如下:“那人说,天黎明了,容我去吧”表在雅各的后代进入迦南地的代表之前,纯正的代表角色将离开他们。“雅各说,你不给我祝福,我就不容你去”表他们坚持作代表。“那人对他说,你名叫什么?他说,雅各”表他们是雅各的后代,连同他们的性质。“那人说,你的名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表他们若不凭着赋予他们的新性质,就无法作为雅各(的后代)来代表。“因为作为君王,你与神与人较力,都得了胜”表由于他们的恶欲和幻想中的顽固不化。

属天的奥秘 #9282

9282.“凡我对你

9282.“凡我对你们说的话,你们要谨守”表他们要执行诫命、典章和律例。这从“凡耶和华对他们说的话”和“谨守”的含义清楚可知:“凡耶和华对他们说的话”是指生活的一切律法,敬拜的律法和国民(civic state)的律法,因为生活的律法被称为“诫命”,敬拜的律法被称为“律例”,民间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参看8972节);“谨守”或遵守是指执行,因为执行它们就是在遵守它们。由于生活的律法,敬拜的律法,国民的律法只要仅仅在他的理解力中,在他那里就什么也不是,只有存在于他的意愿中时,才是某种东西,故圣言处处说到,必须“遵行”它们;因为遵行它们属于意愿;而知道、理解、承认并相信属于理解力。然而,它们在变成此人意愿的一部分之前,不会与他同在;在成为植根于意愿的理解力的一部分之前,也不会在他身上显现。因为人的存在就在于意愿,显现则在于由此而来的承认和相信。在一个人那里没有这种存在和显现的事物不会变成他自己的,而是站在外面,还没有被领进屋里。因此,它们根本无助于这个人的永生;因为这类事物若不成为生活的一部分,在来世就被驱散;只有那些在他心里,也就是在他的意愿里,并由此在他的理解力中的事物才会保留下来。正因如此,经上在圣言中处处说到,必须“遵行”诫命和律例,如在摩西五经:
  你们要遵行我的典章,谨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所以你们要谨守我的律例、我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利未记18:4-5)
  在其它经文也提到(马太福音5:20; 7:24-27; 16:27;约翰福音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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