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我们说过,属天天使拥有胜过其他人的智慧和荣耀,因为他们已经并继续立刻将神性真理融入自己的生活。事实上,他们一听闻神性真理,便意愿并践行它们,而不是将它们储存在记忆中,然后考虑它们是否真实。他们凭来自主的流注立刻就知道所听闻的真理是否真实,因为主直接流入人的意愿,但间接经由他的意愿流入他的思维。或也可说,主直接流入良善,但间接经由良善流入真理。凡属于意愿和由此而来的行为的,都被称为良善;而凡属于记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都被称为真理。此外,一切真理一旦进入意愿,就会变成良善,并被植入爱;但只要停留在记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中,就变不成良善,不会存活,也不会被归于人。因为人之为人,凭的是他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而非其脱离意愿的理解力。
注:主流入良善,并经由良善流入真理,而不是反过来;因此,主流入意愿,并经由意愿流入理解力,而不是反过来(5482, 5649, 6027, 8685, 8701, 10153节)。人的意愿就是其生命的真正存在,是爱之良善的容器;而他的理解力则是由此而来的其生命的外在显现,是信之真理与良善的容器(3619, 5002, 9282节)。因此,意愿的生命是人的主要生命,理解力的生命由此发出(585, 590, 3619, 7342, 8885, 9282, 10076, 10109, 10110节)。凡被意愿所接受的,都会进入生命,并被归于人(3161, 9386, 9393节)。人凭他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而为人(8911, 9069, 9071, 10076, 10109, 10110节)。此外,凡正确意愿和理解的人都会受到他人的爱戴和珍视;而凡正确理解却不正确意愿的人都会遭到弃绝和鄙视(8911, 10076节)。另外,死后,人仍保持他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一直以来的样子;那时,属于理解力,但不属于意愿的事物就会消失,因为它们不在此人里面(9069, 9071, 9282, 9386, 10153节)。
4447.“哈抹和他们谈话,说”表古人当中的教会之良善。这从“哈抹”的代表清楚可知,“哈抹”是指从古人那里所得来的东西(参看4431节),也就是从他们那里所得来的教义良善。因为教会的良善是父亲,源于这良善的真理(在此由“示剑”来表示)是儿子;这也是为何在圣言中,“父亲”表示良善,“儿子”表示真理。在此之所以说“古人当中的教会之良善”,而不说“古教会的良善”,是因为“古人当中的教会”是指源于存在于大洪水之前的上古教会的教会,“古教会”是指存在于大洪水之后的教会。在此之前,我们曾数次阐述过这两个教会,并说明大洪水前的上古教会是属天的,而大洪水后的古教会是属灵的,还频繁论述过这二者之间的区别。
属天的上古教会的余留仍存在于迦南地,尤其存在于那些被称为赫人和希未人的人中间。这些余留之所以在其它地方不存在,是因为被称“人”或“亚当”(478,479节)的上古教会就在迦南地,因此“伊甸园”也在那地;“伊甸园”表示该教会之人的聪明(100,1588节),园中的树则表示他们的觉知(103, 2163, 2722, 2972节)。这个园子或乐园因表示聪明和智慧,故表示教会本身;并且因表示教会,故也表示天堂;因表示天堂,故在至高意义上还表示主。因此,“迦南地”本身在至高意义上也表示主;在相对意义上表示天堂,以及教会;在个体意义上表示教会成员(1413, 1437, 1607, 3038, 3481, 3705节)。因此,“陆地”或“地”这个词在圣言中单独被提及时,也具有同样的含义(566, 662, 1066, 1067, 1413, 1607, 3355节);而“新天和新地”就表示一个新教会,无论内在还是外在(1733, 1850, 2117, 2118e, 3355e节)。上古教会就在迦南地(参看567节),正因如此,那里的地方成了代表。这解释了为何亚伯兰被吩咐去往那里,以及为何那地被赐给他的后代,也就是雅各的儿子们,即为了这些地方的代表能够永久保存下来,这些地方在写圣言时都会用得到(参看3686节)。这就是为何那地的每个地方,包括山川河流,以及四围的所有边界都成了代表(1585, 1866, 4240节)。
这一切表明此处“古人当中的教会”是什么意思,即是指上古教会的余留。因为这些余留存在于赫人和希未人中间,故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连同他们的妻子,都在赫人中间、在他们的地上得了一块坟地(创世记23:1-20;49:29-32;50:13);约瑟也在希未人中间(约书亚记24:32)。示剑的父亲哈抹代表该教会的余留,因此他表示古人当中的教会之良善,因而表示来自神性支系的内层真理的起源(4399节)。至于大洪水前的上古教会和大洪水后的古教会之间有何区别,可参看前文(597, 607, 608, 640, 641, 765, 784, 895, 920, 1114-1128, 1238, 1327, 2896, 2897节)。
8911.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人及其生命是怎么回事。也就是说,人就是其意愿的样子,并且他死后仍是这个样子,因为死亡不是生命的结束,而是生命的延续。人就是其意愿的样子,因为如前所述,意愿就是这个人自己或说真正的这个人,故“照人的行为受审判”表示照他的意愿受审判,因为意愿和行为之间并无矛盾或差异;只要外在约束不阻止,如对法律,失去地位、利益、名声或生命的惧怕,行为始终在意愿中,意愿始终在行为中。这就像努力和活动。活动无非是努力的一种延续或延伸;因为当努力停止时,活动也就停止了。因此,活动里面除了努力之外,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东西。有学问的人都知道这一点,因为这是一个公义和已确认的观念。在人里面,努力就是意愿,活动就是行为;它们在人里面被如此称呼,是因为他里面的努力和活动是活的。照意愿受审判,等于照爱受审判,也等于照生活中所关注的目的受审判,以及照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受审判。因为人的意愿就是他的爱,是他生活的目的,也是他里面的真正生命本身。这一事实从上面所引用的主的话明显看出来,即:“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马太福音5:27, 28);还有“杀人”不仅是在行为上杀他,还是意愿去杀他,这一点由向他“动怒”和辱骂他来表示(马太福音5:21, 22)。此外,人的确照他的行为受审判,不过,只需问问他的行为在何等程度上从他的意愿发出,并且他的意愿赋予其行为什么样的性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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