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我们说过,属天天使拥有胜过其他人的智慧和荣耀,因为他们已经并继续立刻将神性真理融入自己的生活。事实上,他们一听闻神性真理,便意愿并践行它们,而不是将它们储存在记忆中,然后考虑它们是否真实。他们凭来自主的流注立刻就知道所听闻的真理是否真实,因为主直接流入人的意愿,但间接经由他的意愿流入他的思维。或也可说,主直接流入良善,但间接经由良善流入真理。凡属于意愿和由此而来的行为的,都被称为良善;而凡属于记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都被称为真理。此外,一切真理一旦进入意愿,就会变成良善,并被植入爱;但只要停留在记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中,就变不成良善,不会存活,也不会被归于人。因为人之为人,凭的是他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而非其脱离意愿的理解力。
注:主流入良善,并经由良善流入真理,而不是反过来;因此,主流入意愿,并经由意愿流入理解力,而不是反过来(5482, 5649, 6027, 8685, 8701, 10153节)。人的意愿就是其生命的真正存在,是爱之良善的容器;而他的理解力则是由此而来的其生命的外在显现,是信之真理与良善的容器(3619, 5002, 9282节)。因此,意愿的生命是人的主要生命,理解力的生命由此发出(585, 590, 3619, 7342, 8885, 9282, 10076, 10109, 10110节)。凡被意愿所接受的,都会进入生命,并被归于人(3161, 9386, 9393节)。人凭他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而为人(8911, 9069, 9071, 10076, 10109, 10110节)。此外,凡正确意愿和理解的人都会受到他人的爱戴和珍视;而凡正确理解却不正确意愿的人都会遭到弃绝和鄙视(8911, 10076节)。另外,死后,人仍保持他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一直以来的样子;那时,属于理解力,但不属于意愿的事物就会消失,因为它们不在此人里面(9069, 9071, 9282, 9386, 10153节)。
5008.“约瑟把衣裳丢在妇人手里”表这最外层的真理被移除。这从“丢在妇人手里”和“衣裳”的含义清楚可知:“丢在妇人手里”是指处于它的权柄和掌控之下,因为“手”表示能力,或权柄和掌控(878, 3091, 3387, 3563, 4931-4937节);由于经上说她“拉住约瑟的衣裳”,故此处所表示的是夺走;“衣裳”是指最外层的真理,如前所述(5006节)。若不通过举例说明,没有人能理解非属灵的属世真理想与属灵的属世真理结合,而后者对这种结合充满厌恶,因此便丢弃这最外层的真理,或任由它被夺走是什么意思。不过,首先要明白何为非属灵的属世真理,何为属灵的属世真理(4988, 4992节);以及这一事实:就最外层的事物而言,这二者彼此有联系,但它们决不会彼此结合。
但如前所述,这一点需要举例说明。先举一例。教会里有这样一个非属灵的属世真理:要向穷人、寡妇、孤儿行善,向他们行善就是圣言所吩咐的仁爱。但非属灵的真理,也就是处于非属灵真理的人照字面上的称呼来理解穷人、寡妇、孤儿;而属灵的属世真理,也就是处于这种真理的人的确肯定这个非属灵的属世真理,却将对“穷人、寡妇、孤儿”的这种理解置于末位;因为他们会从心里说,事实上,并非所有自称穷人的人都是这样,其中有些穷人过着非常邪恶的生活,既不敬畏神,也不畏惧人;若非恐惧拦阻,就会冲进各种难以启齿的罪恶行径。他们还会从心里说,在圣言中,“穷人”表示那些在灵性上贫穷的人,也就是说,是那些知道并从心里承认他们没有丝毫源于自己的良善与真理,一切事物都是白白赐与他们的人。他们对“寡妇”和“孤儿”的理解也一样,不同之处在于,他们各自具有某种不同的状态。从这个例子明显可知,对那些处于属灵的属世真理之人来说,向字面上所称呼的穷人、寡妇、孤儿行善是真理的最外层;这最外层的真理就像包裹内层事物的一件衣服。由此也可以看出,这最外层真理与那些处于非属灵的属世真理之人所拥有的真理是相吻合的;即便如此,这二者仍不会结合,只是彼此有联系。
以向邻舍行善为例。那些处于属灵的属世真理之人视每个人为邻舍,然而各自却以不同的方式和程度而为邻舍。他们从心里说,那些处于良善的人优先于其他人而为邻舍,当向他们行善。他们还说,那些陷入邪恶的人也是邻舍,但如果照法律惩罚这些人,便是向他们行善,因为这些惩罚有助于纠正他们,还能防止他们向善人行恶,树立坏榜样。教会中那些处于非属灵的属世真理之人也说每个人都是邻舍,但他们不考虑各人成为邻舍的程度或方式。因此,他们若处于属世良善,就会不加区别地向每一个激起他们同情心的人行善,甚至重点向恶人行善,而不是向善人行善,因为恶人以其流氓无赖行为知道如何激起同情心。从这个例子也可以明显看出,这最外层的真理能将那些处于非属灵的属世真理之人和那些处于属灵的属世真理之人聚在一起;然而,这二者仍无法结合在一起,只是彼此有一种联系,因为这二者对于邻舍的概念和感觉是不同的。
再举一例。那些处于属灵的属世真理之人一般也会说,穷乏困苦人是指必承受天国。但对他们来说,这只是一个最外层的真理,因为他们内心认为,穷乏困苦人是指那些灵性上如此的人,并且正是圣言所指的这些人承受天国。但教会中那些处于非属灵的属世真理之人却说,除了那些在世上陷入贫困,生活悲惨,比其他人受更多苦的人外,没有人能承受天国。他们还将财富、重要职位和世俗快乐称为众多干扰,或使人远离天堂的手段。这个例子也说明何为最外层的真理,以及这两种属世真理之间和谐的性质;它说明,他们不会结合在一起,只是彼此有一种联系。
再举这个例子。那些处于属灵的属世真理之人将以下观点视为一个最外层的真理,即:那些在圣言中被称为神圣的事物是神圣的,如约柜与施恩座、灯台、焚香、饼、祭坛等等,以及圣殿、亚伦的衣服,也就是所谓的圣衣,尤其盛有乌陵和土明的以弗得和胸牌。然而,对于这个最外层的真理,他们所持的观念是:这些事物本身并不神圣,也没有任何圣洁被注入它们;它们只是具有代表性,也就是代表主国度的属灵和属天事物,在至高意义上代表主自己。但那些处于非属灵的属世真理之人同样称这些事物为神圣,却以为它们本身因被注入了圣洁而神圣。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这两种真理的确一致,但彼此不会结合在一起;因为正如属灵人对这最外层真理的概念不同于纯属世人的,这两种真理各自所取的形式也是不同的。
再举一例。对属灵人来说,这是一个最外层的真理:一切神性真理都能从圣言的字义得以证实,并且通过理性或理智概念为那些受到光照的人所知。属世人也承认这个最外层或一般真理;但他们却简单地认为,凡能从圣言得到证实,尤其他本人从圣言所证实的,都是真的。属灵人和属世人在这一点上是一致的:一切神性真理都能得到证实;然而,二者看待这个一般真理的方式却不同。纯属世人以为凡他为自己所证实,或听到其他人所证实的,都是神性真理;殊不知,虚假和真理一样容易被证实,并且虚假一旦被证实,看上去就和真理一样,甚至比真理本身还像真理,因为感官幻觉会进入其中,并将其呈现在脱离天堂之光的尘世之光中。
这也说明在属世人眼里,属灵真理的最外层是何性质,即:它就像一件衣服;还说明,当这件衣服被除去时,属世人与属灵人根本不一致,因而属灵人再没有任何用来保护自己免受属世人攻击的事物。这就是约瑟丢下自己的衣裳逃出来到外边去所表示的。因为纯属世人不承认内层真理;因此,当外层真理被夺走或除去时,这二者立刻分离。而且,属世人将属灵人用来证实最外层真理所引入的一切观念都称为虚假;因为他没有能力看清属灵人所证实的观念是不是真的。凭属世之光不可能看见属于属灵之光的事物,因为这样做违反次序。但按照次序,凭属灵之光能看见属于属世之光的事物。
10109.“他们要吃那些赎罪之物”表那些已经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的人将良善变成他们自己的。这从“吃”和“赎罪之物”的含义清楚可知:“吃”是指变成人自己的(参看10106节);“赎罪之物”是指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之物(9506节)。之所以说“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是因为那些陷入邪恶的人身上既有虚假,也有真理;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身上同样既有虚假,也有真理。与那些陷入邪恶的人同在的虚假是邪恶的虚假,与他们同在的真理是歪曲了的真理,这些真理是死的。而与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同在的虚假则作为真理被接纳,因为这些虚假被良善调节,变得温和,并被应用于良善的功用或目的;与他们同在的真理是良善之真理,这些真理是活的。关于虚假和真理的这两个种类,可参看前面的说明(2243, 2408, 2863, 4736, 4822, 6359, 7272, 7437, 7574, 7577, 8051, 8137, 8138, 8149, 8298, 8311, 8318e, 9258, 9298节)。
由于“吃含有赎罪之物的圣物”表示那些已经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的人将良善变成他们自己的,所以凡不洁之人都严禁吃这些东西;因为不洁表示被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玷污。事实上,此处的情形是这样:只要一个人充满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良善绝无可能变成他自己的。这是因为,邪恶从地狱上来,良善从天堂下来;天堂不可能在地狱所在之处,因为它们彼此截然对立,水火不容。因此,为叫天堂,就是来自天堂的良善能占据一席之地,地狱,就是来自地狱的邪恶必须移走。由此可见,只要一个人被邪恶主宰,良善绝无可能变成一个人自己的。将良善变成他自己的是指良善在意愿中的植入,因为良善在成为一个人的意愿的一部分之前,不能说变成他自己的了。一个人的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他的理解力仅在它源于意愿的程度内才是这个人。事实上,凡成为意愿的一部分的,都形成这个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生命的一部分,或说属于这个人的爱,并由此属于他的生命,因为一个人热爱他所意愿的,并称其为良善;此外,当他做他所意愿的事时,感觉它就是良善。那些成为理解力的一部分,但同时没有成为意愿的一部分的事物,其情形则不然。还要知道,将良善变成一个人自己的,仅仅是指他接受来自主的良善的能力,就是他通过重生被赋予的一种能力。因此,与一个人同在的良善不是这个人自己的,而与他同在的主的。他在允许自己退离邪恶的程度内而被保持在良善中。正因只要一个人被邪恶主宰,良善就不可能变成他自己的,也就是说,不可能传给他,所以经上禁止不洁之人吃献祭的肉和饼;因为这种吃代表将良善变成人自己的,如前所述。
不洁之人以死刑被禁止吃圣物,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
凡洁净的人都要吃那肉;吃了祭肉的灵魂身上若有不洁净必从民中剪除。灵魂若摸了什么不洁净的物,或是人的不洁净,或是不洁净的牲畜,或是不洁的爬行之物,吃了感恩祭的肉,必从民中剪除。(利未记7:19-21)
所有这些外在的不洁净都代表内在的不洁净,也就是属于人的邪恶;它们就是存在于其意愿中的邪恶,通过他实际所过的生活而变成了他自己的。
这一点在摩西五经中的另一处有进一步的描述:
亚伦的种中,凡长大麻疯的,或是有漏症的人,不可吃圣物,直等他洁净了。无论谁摸那因死尸不洁净的物,或是遗精的人,或是摸什么使他不洁净的爬物,或是摸那能使任何人不洁净的人,就是他一切的不洁净,摸了这种东西的灵魂必不洁净到晚上,就不可吃圣物。他用水洗身,日落的时候,就洁净了;然后可以吃圣物,因为这是他的食物。凡外人不可吃圣物,与祭司同住的外人,或是雇工人,都不可吃圣物。倘若祭司买一个灵魂,是他的银子买的,那灵魂就可以吃圣物;生在他家的人,他们也可以吃他的食物。祭司的女儿若嫁一个男人,一个外人,就不可吃举祭的圣物。但祭司的女儿若成了寡妇或被休,没有种,又归回父家,与她青年一样,就可以吃她父亲的食物。(利未记22:4-13)
很明显,所有这些条例都用来表示更内在的考虑,也就是说,它们意味着圣物传给那些处于接受状态的人,那时他们将这些事物变成自己的。“凡外人不可吃”表示教会中那些不承认主,因而未处于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人;外人,或是雇工人,都不可吃圣物这一条例表示那些处于没有信之良善的属世良善的人,以及那些为了回报而行善的人。那些用银子买来和生在家中的人可以吃这一条例,表示那些皈依的人,以及那些由于信和爱而处于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人。祭司的女儿若嫁一个外人,就不可吃这一条例表示没有与教会真理结合的良善不能将神圣事物变成它自己的。然而,一个寡妇或被休的人若没有种,可以吃这一条例表示不属于教会的事物被移走后,那良善就能变成人自己的,只要没有任何东西从它们的结合孵化或生出来,变成一个人的信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所表示的是这些事,这一点从这些具体条例的内义明显看出来。
遗传之恶并不妨碍任何人将良善变成他自己的。这一点在摩西五经中也有所描述:
亚伦的种中,凡有残疾的人,都不可近前来献神的食物,无论是瞎眼的、瘸腿的、五官不正的、肢体过长的人,折脚折手的、驼背的、矮矬的、眼睛有毛病的、长癣的、长疥的,或是睾丸压伤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神的食物;神的食物,无论是圣的、至圣的,他都可以吃。(利未记21:17-23)
如前所述,这些话表示遗传之恶,每一种瑕疵都代表某种具体的邪恶。这些人之所以不可献上食物,也不可像祭司那样挨近祭坛,是因为如此他们这样做的话,人们就会看见这些瑕疵,也就是这些邪恶,那些被看见的事物就会形成某种代表;如果这些瑕疵隐藏起来,它们无一会发生。因为尽管就其内层而言,祭司、利未人或百姓都不洁净,但只要他们表面上清洗干净,仍被称为洁净,也被视为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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