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26

26.我们说过,属天

26.我们说过,属天天使拥有胜过其他人的智慧和荣耀,因为他们已经并继续立刻将神性真理融入自己的生活。事实上,他们一听闻神性真理,便意愿并践行它们,而不是将它们储存在记忆中,然后考虑它们是否真实。他们凭来自主的流注立刻就知道所听闻的真理是否真实,因为主直接流入人的意愿,但间接经由他的意愿流入他的思维。或也可说,主直接流入良善,但间接经由良善流入真理。凡属于意愿和由此而来的行为的,都被称为良善;而凡属于记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都被称为真理。此外,一切真理一旦进入意愿,就会变成良善,并被植入爱;但只要停留在记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中,就变不成良善,不会存活,也不会被归于人。因为人之为人,凭的是他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而非其脱离意愿的理解力。

注:主流入良善,并经由良善流入真理,而不是反过来;因此,主流入意愿,并经由意愿流入理解力,而不是反过来(5482, 5649, 6027, 8685, 8701, 10153节)。人的意愿就是其生命的真正存在,是爱之良善的容器;而他的理解力则是由此而来的其生命的外在显现,是信之真理与良善的容器(3619, 5002, 9282节)。因此,意愿的生命是人的主要生命,理解力的生命由此发出(585, 590, 3619, 7342, 8885, 9282, 10076, 10109, 10110节)。凡被意愿所接受的,都会进入生命,并被归于人(3161, 9386, 9393节)。人凭他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而为人(8911, 9069, 9071, 10076, 10109, 10110节)。此外,凡正确意愿和理解的人都会受到他人的爱戴和珍视;而凡正确理解却不正确意愿的人都会遭到弃绝和鄙视(8911, 10076节)。另外,死后,人仍保持他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一直以来的样子;那时,属于理解力,但不属于意愿的事物就会消失,因为它们不在此人里面(9069, 9071, 9282, 9386, 10153节)。

属天的奥秘 #5189

5189.曾有一些灵

5189.曾有一些灵人来到我面前;只是在他们到来之前,我没有察觉出恶灵发出的气场。这个气场使我以为恶灵正在靠近,而事实上,他们是恶灵的仇敌。我从他们向恶灵所显示出的对抗和敌意的感觉推断他们是恶灵的仇敌。随着他们到来,他们将自己置于我的头上,与我交谈,说他们是人。我回答说,他们不是具有世人所拥有的那种肉体的人;世人习惯因他们的肉体形式而自称人;然而,他们仍是人,因为人的灵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对此,我没有察觉到异议,因为他们支持我所说的。他们继续说,他们是彼此完全不同的人。我觉得由完全不同的人组成的社群在来世不可能存在,于是便与他们讨论这个问题。我说,如果有一个共同的原因使他们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他们就能形成一个社群,因为他们由此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他们接着说,他们的确具有这样的性质,即:每个人说话都与众不同,但他们想的都一样。他们还举例说明了这一点,由此可见所有人的看法都是一样的,只是说法不一样。
  此后,他们对着我的左耳说话,说他们是善灵,这是他们平常说话的方式。我被告知,这些灵人到场时为数众多;没有人知道他们从哪里来。我发觉恶灵的气场对他们极为敌视,因为恶灵是他们搅动的对象。他们的社群漂泊不定,以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一间屋子里,身穿亮蓝色衣服来代表。
  我发觉他们与脑峡部有关,脑峡部在大脑与小脑之间,纤维通过它朝各个方向发散,所到之处都以不同的方式在外在部分进行运作。我还发觉,他们与人体内的神经节有关;神经汇入神经节,从那里分成大量纤维;其中有些纤维走这条路,有些走那条路;它们在最外在部分的行为各不相同;然而,它们都有同一个起始点。因此,它们在最外在部分看上去彼此不同;但就目的而言,它们都是一样的。此外,众所周知,作用于四肢的一个力能以各种方式发生变化,这取决于四肢所取的形式。纤维的起始点,如脑中的起始点(纤维就源于它们),也代表目的。从这些起始点引出的纤维代表由这些目的所产生的思维;由这些纤维所构成的神经代表随之产生的行为。
  

属天的奥秘 #7342

7342.“也不把这

7342.“也不把这事放在心上”表出于意愿的抵制和由此产生的固执。这从“不将某事放在心上”的含义清楚可知,“不将某事放在心上”是指不注意;由于在恶人当中,不注意神性事物是由出于意愿的抵制导致的,所以这句话表示这一点;并且“不把它放在心上”含有和“坚硬”一样的意思,故也表示固执,如前所述(7272, 7300, 7338节)。至于出于意愿的抵制,要知道,意愿才是那主宰人的。有些人以为主宰人的,是理解力;但理解力并不主宰人,除非意愿有同样的倾向。理解力与意愿是一致的,因为就本身而言,理解力无非是意愿所取的外在形式。此处提到的“意愿”表示人的爱之情感,因为人的爱之情感不是别的。主宰人的,就是这种情感,因为爱之情感就是他的生命。如果人的情感是爱自己爱世界的情感,那么他的整个生命就是这种情感。他也不会抵制它,因为这样做就是抵制他自己的生命。真理的原则不会给人留下任何印象;这些爱的情感若已占据主导地位,就会把真理拉到自己这一边,并歪曲它;如果真理不完全支持它,就会弃绝真理。这解释了为何信所教导的真理原则对人没有任何作用,除非主把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的情感灌输进来。人在何等程度上接受这种情感,也在何等程度上接受信之真理。构成新意愿的,就是这种爱的情感。由此可见,如果意愿有抵制,人永远不会把任何真理放在心上。正因如此,地狱里的人因对他们里面的邪恶拥有一种情感或欲望,所以无法接受信之真理,从而无法得以纠正。也正因如此,恶人会尽可能地歪曲信之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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