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267

267.天使之所以能

267.天使之所以能接受这种智慧,是因为他们的内层是敞开的;和任何完美一样,智慧也随着向内层移动,因而照着内层被打开的程度增长。每位天使里面都有对应于三层天堂的生命的三个层级(参看29-40节)。第一层被打开的人住在第一层或最外层天堂;第二层被打开的人住在第二层或中间层天堂;第三层被打开的人住在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在天堂,天使的智慧与这些层级是一致的。所以,至内层天堂的天使智慧大大超越中间层天堂的天使智慧,中间层天堂的天使智慧又大大超越最外层天堂的天使智慧(参看209-210节;至于何为层级,参看38节)。之所以有这种不同,是因为处于较高层级的事物是细节,处于较低层级的事物是总体,总体包括细节。拿细节与总体相比较,如同拿千万或无数与一相比较。高层天堂的天使智慧与低层天堂的天使智慧相比较也是如此。而低层天堂的天使智慧以同样的方式超越世人的智慧,因为世人处于肉体状态和属于肉体感官的事物,人的肉体感官属于最低层级。这清楚表明那些出于感官事物思考的人,也就是所谓的感官人拥有哪种智慧,也就是说,他们没有智慧,只有知识。但思维被提升超越感官事物的人,尤其那些内层被打开,甚至进入天堂之光的人则不然。

注:人越从外在事物向内在事物被提升,就越进入光明,也就是进入聪明(6183, 6313节)。这种提升实实在在发生(7816, 10330节)。从外在事物提升至内在事物就像从迷雾提升至光明(4598节)。人里面的外在事物离神性更远,故相对模糊(6451节),同样相对混乱(996, 3855节)。内在事物更为完美,因为它们离神性更近(5146—5147节)。内在事物中成千上万的事物在外在事物中看似一个总体事物(5707节)。因此,思维和感知越内在,它们就越清晰(5920节)。感官层是人生命的最表层,粘附并居于人的肉体部分(5077, 5767, 9212, 9216, 9331, 9730节)。基于肉体感官判断一切事物并得出一切结论,除了亲眼所见、亲手所摸的事物外什么也不信的人就被称为感官人(5094, 7693节)。这种人基于外层思考,而不是在自己里面深入思考(5089, 5094, 6564, 7693节)。他的内层被如此关闭,以致他在那里看不见属灵真理的任何元素(6564, 6844—6845节)。简言之,他处于粗糙的属世之光,因而感知不到由天堂之光所产生的任何事物(6201, 6310, 6564, 6598, 6612, 6614, 6622, 6624, 6844—6845节)。他从内在对抗天堂和教会的事物(6201, 6316, 6844—6845, 6948—6949节)。确认反对教会真理的学者就会变成这样子(6316节)。感官人比其他人更狡猾、恶毒(7693, 10236节)。他们推理起来敏锐、巧妙,但都基于肉体记忆,他们将一切聪明都置于肉体记忆(195—196, 5700, 10236节)。然而,他们的推理都是基于感官幻觉(5084, 6948—6949, 7693节)。

天堂与地狱 #118

118.我不仅被天使

118.我不仅被天使告知,而且有时还蒙恩亲眼看到,主在天堂实实在在看似一轮太阳。因此,我很乐意用几句话来讲述我对主显为太阳的所见所闻。主并非在天堂,而是在众天堂之上看似一轮太阳;不是直接在头顶上,或在天顶,而是在天使面前正当中的高处。从相当远的距离看,祂出现在两个地方,一个在右眼前面,另一个在左眼前面。在右眼前面,祂看似一轮太阳,可以说光辉和大小恰如尘世太阳。但在左眼前面,祂看似一轮月亮,而非一轮太阳,可以说亮白和大小恰如我们地球的月亮,只是更光辉,周围还环绕着许多小月亮,可以说其中每一个都是一样的洁白和辉煌。主在两个地方看上去如此不同,是因为每个人都照着他接受主的品质而看见主。因此,那些以爱之良善接受祂的人以一种方式看见祂,那些以信之良善接受祂的人以另一种方式看见祂。那些以爱之良善接受祂的人看祂就像一轮太阳,这太阳照他们对主的接受而火红炽热;这些人在祂的属天国度。而那些以信之良善接受祂的人则看祂像一轮月亮,这月亮照他们对主的接受而洁白明亮;这些人在祂的属灵国度。这是因为爱之良善对应于火;因此,“火”在灵义上是指爱;信之良善对应于光,而“光”在灵义上是指信。

主之所以出现在眼睛前面,是因为属于心智的内层通过眼睛观看,出于爱之良善通过右眼观看,出于信之良善通过左眼观看。事实上,无论对天使还是世人来说,右边的一切事物皆对应于真理所源自的良善,左边的一切事物皆对应于源自良善的真理。信之良善本质上是源自良善的真理。

注:主在天堂看似一轮太阳,并且就是天堂的太阳(1053, 3636, 3643, 4060节)。主被那些在对主之爱居于主导地位的属天国度的天使看为一轮太阳,被那些在对邻之仁和信居于主导地位的属灵国度的天使看为一轮月亮(1521, 1529-1531, 1837, 4696节)。主在右眼前面正中间的高处看似一轮太阳,在左眼前面看似一轮月亮(1053, 1521, 1529-1531, 3636, 3643, 4321, 5097, 7078, 7083, 7173, 7270, 8812, 10809节)。主看似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1531, 7173节)。主的神性本身远在祂在天堂的神性之上(7270, 8760节)。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表示爱(934, 4906, 5215节)。“圣火”或“天上的火”表示神性之爱(934, 6314, 6832节)。“地狱之火”表示对自我和尘世的爱,以及这些爱的一切欲望(1861, 5071, 6314, 6832, 7575, 10747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来自它(4906, 5071, 6032, 6314节)。“光”表示信之真理(3195, 3485, 3636, 3643, 3993, 4302, 4413, 4415, 9548, 9684节)。左眼的视觉对应于信之真理,右眼的视觉对应于它们的良善(4410, 6923节)。在人右边的事物与真理所源自的良善有关,在人左边的事物与源自良善的真理有关(9495, 96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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