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0.现在有必要描述一下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天使的智慧,以及它如何远远超越第一层或最外层天堂天使的智慧。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天使的智慧无法理解,甚至连最外层天堂的天使也领悟不了。这是因为第三层天堂天使的内层被打开至第三层,而第一层天堂的天使仅被打开至第一层。一切智慧都朝内层增长,并随着这些层级被打开而得以完善(208, 267节)。
由于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天使的内层已被打开至第三层,所以神性真理可以说被铭刻在他们身上;因为相比第二层级和第一层级的内层,第三层级的内层更处于天堂的形式。天堂的形式是由神性真理产生的,因而与神性智慧相一致。这就是为何神性真理可以说被铭刻在这些天使身上,仿佛是本能,或仿佛天生就在他们里面。因此,这些天使一听到纯正的神性真理,立刻就承认并理解它们,然后可以说在自己里面实际看到它们。由于这就是该天堂天使的特性,所以他们从不争论任何真理是否如此,也不知道什么叫相信或有信。他们说:“什么是信?我发觉并看到事情就是如此。”他们通过对比来说明;例如,这就像是有人看见一座房子,以及房子里面和周围的各种事物,便对他的同伴说,你当相信这些事物的存在,它们就像它们看上去的样子;或看见一个园子,以及园子里的树木和果实,就对他的同伴说,你当相信这是一个园子,那些是树木和果实;而事实上,他的同伴正亲眼清楚分明地观看它们。因此,这些天使从不提“信”,对它也没有任何概念。他们不推理神性真理,更不争论任何真理是否如此。
相比之下,第一层或最外层天堂的天使没有被如此铭刻在他们内层的神性真理,因为对他们来说,只有生命的第一层被打开;所以他们推理真理,那些如此推理的人除了他们正在推理的问题真相外,几乎什么也看不见,或说他们不会超越这个主题,只是通过某些考虑确认它,并且一经确认,就声称它是信的事,必须相信。
我曾与天使谈论这个话题,他们说,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智慧和第一层天堂的天使智慧之间的区别,就像清晰与模糊之间的区别;他们将前者比作一个充满一切有用之物的宫殿,四周有园林环绕,园林周围则有各种美物。这些天使因处于智慧的真理,故能进入宫殿,看见那里的一切事物,在园林的任何地方漫步,享受凡他们所看见的。而那些推理真理的人,尤其那些争论真理的人则不然。这些人无法凭真理之光看见真理,而是要么从其他人,要么从圣言的字义接受真理,而他们对圣言的字义又没有深入的理解。所以他们声称,真理必须被相信,或人必须有信,却不想让任何人去深入探究。天使说,这些人无法抵达智慧宫殿的第一道门槛,更不用说进入宫殿,漫步于园林了,因为他们在第一步就卡住了。而那些处于真理本身的人就不同了;没有什么东西能阻碍这些人无止境地继续前行,因为无论他们往哪里去,他们所看见的真理都会引导他们,甚至把他们引到广阔的田野;事实上,每一个真理都有无限的延伸,并与多种其它真理联结。
他们还说,至内层天堂天使的智慧主要在于,他们在每一个物体中都能看到神性和天堂事物,在许多物体的系列中看到神奇的事物;因为出现在他们眼前的一切事物都是对应。如,当他们看到宫殿和园林时,他们的视线不会停留在他们眼前的事物上,而是看到它们所源于,也就是所对应的内层事物;并且这会照着物体的表象以持续的多样性进行下去;他们就这样同时看到处于自己的秩序和关联中的无数事物;这一切以快乐充满他们的心智,以致他们似乎浑然忘我。可见于天堂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来自主而在天使里面的神性事物(参看170-176节)。
注:属天天使知道无数事物,远远比属灵天使更有智慧(2718节)。属天天使不像属灵天使那样出于信思考和谈论,因为他们从主拥有对构成信的一切事物的一种感知(202, 597, 607, 784, 1121, 1384, 1442, 1898, 1919, 7680, 7877, 8780, 9277, 10336节)。对于信之真理,他们只说“是,就是;或不,不是”,而属灵天使则推理事情是不是真的(2715, 3246, 4448, 9166, 10786节),这些章节解释了主的话(马太福音5:37),即:“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
215.主的属灵国度的管理被称为“公平”,因为那里的人都处于属灵的良善,也就是对邻之仁的良善,该良善本质上是真理。真理属于公平,良善属于公义。这些天使也被主引导,不过是间接的(208节);因此他们拥有管理者,数量的多寡视他们所在社群的需要而定。他们也有共同生活所依据的律法。管理者依法治理一切事物,他们理解这些律法,因为他们有智慧,在疑惑的事上会得到主的启示。
注:属灵国度的天使处于真理,属天国度的天使处于良善(863, 875, 927, 1023, 1043—1044, 1555, 2256, 4328, 4493, 5113, 9596节)。属灵国度的良善是对邻之仁的良善,该良善本质上是真理(8042, 10296节)。在圣言中,“公义”论及良善,“公平”论及真理,因此“行公义、公平”表示良善与真理(2235, 9857节)。“大公平”(出埃及记6:6)表示神性秩序的律法,因而表示神性真理(7206节)。
1555.“从南方,直到伯特利”表示从聪明之光进入智慧之光。这从“南方”和“伯特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南方”是指聪明之光,或也可说,内层的光之状态,如前所述(1458节);“伯特利”是指源于知识或认知的属天之光,如前所述(1453节)。“聪明之光”描述的是通过信之真理与良善的知识或认知获得的光,而智慧之光是指通过聪明之光获得的生命或生活之光。聪明之光关乎心智的理性部分,或理解力;而智慧之光关乎意愿部分,或生命。
很少有人知道人如何被引向真正的智慧。聪明不是智慧,但通向智慧,因为理解何为真理与良善不是真正的真理与良善,而成为智慧才是真正的真理与良善。智慧只论及生命或生活,即论及他是哪种人。一个人通过世俗和宗教知识或认知被引入智慧,换句话说,被引入生命或生活。每个人都有两个部分,即意愿和理解力。意愿是首要部分,理解力是次要部分。人死后的生命或生活取决于他的意愿部分,而非他的理解力部分。从婴孩直到童年时期(译注:新世纪版本为青春期),主形成人的意愿,这种形成是通过在他里面灌输纯真、对父母、保姆、和同龄小孩子的仁爱,以及这人完全不知道的其它手段实现的。这些都是属天事物或说属天属性。除非这些属天事物或属天属性首先灌输给作为婴儿、儿童(译注:新世纪版本还有青少年)的人,否则他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个人。第一层级就是这样形成的。
然而,除非人也被赋予理解力,否则他不是一个人;唯独意愿并不构成人,而是理解力和意愿一起构成人。此外,人若不通过世俗和宗教知识或认知,就不可能获得理解力。因此,他必须从童年时期起就逐渐吸收这些知识或认知。第二层级就是这样形成的。当理解力部分在这两种知识或认知,尤其在真理与良善的知识或认知上接受教导时,他才第一次能够重生。当他正在重生时,主就会利用知识或认知将真理和良善植入他自婴孩时就从主获得的属天事物。结果,他的理解力中的事物或观念与这些属天事物构成一体。当主以这种方式将两者联结起来时,这人就被赋予仁爱,并开始出于仁爱行事;这仁爱是良心的产物。他以这种方式第一次接受新生命,这一过程是逐渐的。这新生命之光,或说在这种新生活中所享有的光,被称为智慧;现在智慧起主导作用,被置于聪明之上。第三层级就是这样形成的。如果一个人活在肉身期间变成这样,那么在来世,他就会不断被完善。这些考虑表明什么是聪明之光,什么是智慧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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