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1.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之所以是这样,是因为他们处于对主之爱,这爱将心智的内层开启至第三层,是接受智慧的一切事物的容器。还必须知道的是,至内层天堂天使在智慧上仍不断被完善,并且完善的方式也不同于最外层天堂天使的。至内层天堂的天使并不将神性真理储存在记忆中,或将它们转化为一种知识;而是一听闻神性真理,就能理解它们,并将其运用于生活。因此,对他们来说,神性真理仿佛被铭刻于心,因为凡以这种方式运用于生活的,都到了内化的程度。但最外层天堂的天使不是这样。他们先将神性真理纳入记忆,并以知识的形式把它们储存起来;然后,再从记忆检索它们,用它们来完善他们的理解力;并意愿它们,将其运用于生活,但对它们是不是真理却缺乏内在感知。因此,事物对他们来说相对模糊。值得一提的是,第三层天堂的天使通过听,而非看在智慧上被完善。他们从讲道所听来的,并不进入他们的记忆,而是直接进入他们的感知和意愿,成为生活的一部分。不过,他们眼所看见的,却着实进入他们的记忆;他们也推理并谈论它们。这表明,倾听的途径是智慧的途径。这也是由于对应,因为耳朵对应于顺从,顺从属于生活;而眼睛对应于聪明,聪明是教义的事。这些天使的状态在圣言的许多地方有所描述,如耶利米书: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朋友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34)
马太福音:
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从恶里出来的。(马太福音5:37)
“若再多说,就是从恶里出来的”,因为这不是出于主;由于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处于对主之爱,所以他们里面的真理来自主。在这层天堂,对主之爱就是意愿并行出神性真理,因为神性真理就是在天堂的主。
注:关于耳朵和倾听的对应(4652-4660节)。耳朵对应并因此表示感知和顺从(2542, 3869, 4653, 5017, 7216, 8361, 9311, 9397, 10061节)。耳朵表示对真理的接受(5471, 5475, 9926节)。眼睛及其视觉的对应(4403-4421, 4523-4534节);眼睛的视觉因此表示属于信的聪明,以及信本身(2701, 4410, 4526, 6923,9051, 10569节)。
6832.“从荆棘中间的火焰里”表存在于真正的记忆知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中的神之爱。这从“火焰”和“荆棘”的含义清楚可知:“火焰”是指神的爱,如下文所述;“荆棘”是指真正的记忆知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荆棘”之所以表示真正的记忆知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是因为各种小灌木表示记忆知识,而树木类的大灌木表示真正的知识或认知和觉知。“荆棘”因开花结果而表示真正的记忆知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教会所拥有的真正记忆知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无非是字义上的圣言,以及存在于雅各后代当中的教会的一切代表形式和有意义的符号。就其外在形式而言,这些真理被称为真正的记忆知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但就其内在形式而言,它们是属灵真理。不过,就其内在形式,也就是属灵形式而言,真理无法显现给雅各的后代,因为他们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根本不想知道任何内在事物;因此,主在荆棘里显现;事实上,当主显现时,祂是照着这个人的品质显现,因为人只能照自己的品质接受神性。所以,当主在西乃山上显现时,在那百姓看来,祂如同火焰,直烧到天心,并有昏黑、密云和幽暗(申命记4:11; 5:22-25;出埃及记19:18)。如果在山下观看的百姓不是这种品质,那么祂就以完全不同的方式显现。因为那百姓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所以当摩西上西乃山亲近主时,经上说,他“进入云中”(出埃及记24:2, 18; 34:5)。“云”表示圣言的外在(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4060, 4391, 5922, 6343e节);因此,“云”也是所看到的外在形式上的教会的代表。
主照各人的品质向各人显现,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向那些住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发出无法形容的光芒,因为住在那里的天使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主向那些住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因为住在那里的天使以较为遥远和模糊的方式处于对主之爱;事实上,他们处于对邻之爱。但在最低层或第一层天堂,主既不显为一轮太阳,也不显为一轮月亮,只显为一种光,这光远远比世上的明亮得多。主因照各人的品质向各人显现,故只能向住在地狱的人显为乌云和漆黑。因为来自主的天堂之光一照到地狱,那里就产生幽暗和漆黑。由此可见,主之所以照各人的品质向各人显现,是因为这适合他接受主的方式。由于雅各的后代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所以主在荆棘中向摩西显现,当摩西上西乃山亲近主时,主在云中向他显现。
“火焰”之所以表示神的爱,是因为就其起源而言,爱无非是从显为太阳的主而来的火和火焰。正是这太阳的火或火焰将生命的存在赋予每个人;正是赋予生命的火使人的内层充满热;这一点从爱可以看出来,因为随着爱在人里面增长,他会逐渐变得温暖;随着爱消退,他会逐渐变得冷淡。这解释了为何当主在异象中显现时,祂显为火和火焰,如以西结书:
至于四活物(就是基路伯)的形像,就如烧着的火炭,如火把的形状;火在活物中间来回移动,如火的光辉,从火中发出闪电。在他们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仿佛蓝宝石的形状;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仿佛在其上的人的形状。我从祂腰和腰以上的形像见有烧煤的形状;里面周围仿佛都有火的形状;又从祂腰和腰以下见有仿佛火的形像,周围也有光辉。(以西结书1:13, 26-27)
无人能否认,这个异象的所有细节都是代表某种神性之物的符号;但若不知道“基路伯”、“如火把形状的烧着火炭”、“宝座”、“其上的人的形状”、“上下有火的形像的腰和火的光辉”分别表示什么,就不可能知道包含在所有这些细节里面的神圣秘密。“基路伯”是指主的眷顾(Lord's Providence,参看308);“宝座”是指天堂,准确地说,是指从主发出的、形成天堂的神性真理(5313节)。“宝座上的人的形状”明显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腰”是指婚姻之爱和源于这爱的一切天堂之爱(3021, 4277, 4280, 4575, 5050-5062节);这爱由“仿佛有火的形状的烧煤形状,周围也有光辉”来代表。
但以理书:
我观看,直到宝座设立,亘古常在者就坐上去;祂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净的羊毛,宝座乃火焰,其轮乃烧着的烈火。从祂面前有火河发出、流出来。(但以理书7:9-10)
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这个异象中也显为火焰。启示录:
骑在白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启示录19:12)
“骑在白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这在经文(19:13, 16)中明确说明了;因此,“火焰”是指包含在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又:
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启示录1:13-14)
此处“如同火焰的眼睛”是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
“火焰”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诗篇:
耶和华的声音像火焰落下。(诗篇29:7)
“耶和华的声音”是指神性真理。为了能代表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百姓被吩咐要用精金做一个带有七个灯盏的灯台,把它放在会幕内陈设饼的桌子旁,要在耶和华面前常点这灯(出埃及记25:31至末尾; 37:17-24; 40:24, 25; 利未记24:4; 民数记8:2; 撒迦利亚书4:2)。带有七个灯盏的灯台代表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
为了还能代表神性良善本身,他们被吩咐坛上要不断烧着火:
火要在坛上烧着,不可熄灭;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火要在坛上不断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2-13)
古人熟知火代表神性之爱,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这种代表从古教会传播到遥远的偶像崇拜的民族;如众所周知的,他们设立了一种永不熄灭的圣火,并交由处女来守卫,这些处女被称为维斯塔贞女。
在反面意义上,“火和火焰”表示污秽的爱,如对报复、残忍、仇恨、奸淫的爱,并且一般表示源于爱自己爱世界的欲望。这也可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仅从中引用以下经文就足够了:
看哪,他们必像碎秸,火必要焚烧他们;他们不能救自己的灵魂脱离火焰之手;再没有炭火取暖,也不能再坐在炉火面前!(以赛亚书47:14)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在你那里点火,烧灭你中间的一切绿树和一切枯树;猛烈的火焰必不熄灭,从南到北,人的脸面都被烧焦。(以西结书20:47)
“火”和“火焰”表示对邪恶和虚假的
贪欲,这些贪欲灭绝了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教会由此变得荒凉。
路加福音:
财主对亚伯拉罕说,我祖亚伯拉罕哪,可怜我吧!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受折磨。(路加福音16:24)
不知道人的生命之火来自一个不同源头,只知道它来自火元素的人,不可能知道别的,只是以为“地狱之火”是指诸如世上所见的那种火。然而,在圣言中,所指的并不是这后一种火,而是指爱之火,因而是指人的生命之火,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当这火进入那些专注于与它相反的事物之人中间时,它就转化为恶欲之火;如前所述,这些恶欲就是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所涌出的报复、仇恨和残忍的欲望。这就是折磨那些沦落地狱之人的火,因为当加在他们恶欲上的约束放松时,他们就马上互相攻击,以一种可怕、难以启齿的方式彼此折磨。因为人人都渴望至高无上的权力,想利用或秘密或公开的手段从别人那里夺走属于他的东西。当双方都有这种欲望时,致命的仇恨就会在群体里面发展起来;这些仇恨会导致野蛮行为的发生,尤其利用巫术和幻觉如此行;这些手段不计其数,完全不为世人所知。
那些不信属灵事物存在的人,尤其敬拜自然的人,根本不可能被引导相信在生物里面构成内在生命本身的热来自其它源头,而非这个世界的热。因为他们不可能知道,更不会承认有一种天火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这火是纯粹的爱。因此,他们不可能知道存在于圣言中的无数事物,而在圣言中,这火并不是指其它的火;他们也不可能知道人里面的无数事物,而人是一个接受这火的被造器官。
9311.“你若实在听从他的声音”表学习并接受信之诫命。这从“听从”和“他的声音”的含义清楚可知:“听从”是指学习并接受,如下文所述;“他的声音”是指信之诫命(参看9307节)。在圣言中,“听从”不仅表示简单地用耳朵听,还表示在记忆中接受,学习,以及在理解力中接受,相信,另外表示以服从来接受,以及实行。“听从”之所以表示这些事,是因为耳朵所听见的话语会转入一个人的内在视觉,也就是理解力,由此在这个人里面被接受。然后在那里照着所给出的理由的说服力,或来自某个其它源头的劝说能力,所听见的东西要么保留,要么被相信,要么被服从。正因如此,在灵界,耳朵和听觉与这类事物有一种对应关系(参看4652-4660, 5017, 7216, 8361, 8990节)。
“听”表示在记忆中接受,学习,以及在理解力接受,相信,另外表示以服从来接受,以及实行,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地方也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我用比喻讲,是因他们看也看不见,听也听不见,也不明白。在他们身上,正应了以赛亚的预言,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因为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但你们的眼睛是有福的,因为看见了;你们的耳朵也是有福的,因为听见了。从前有许多先知和义人想看你们所看的,却没有看见;要听你们所听的,却没有听见。(马太福音13:13-17)
在这段经文中,经上在各个含义上用到了“听”这个词;它既表示学习和相信,也表示服从;“听也听不见”表示被教导,却不相信,也表示学习,却不服从;“耳朵发沉”表示拒绝学习、相信和服从;“因为听见而有福的耳朵”表示由于接受涉及主并通过圣言从主所获得的信之教义而来的祝福。
约翰福音:
从门进去的,才是羊的牧人;羊也听祂的声音。凡在我以先的,都是贼,是强盗,羊却不听他们。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他们来,他们也要听我的声音,并且要合成一个羊群,归一个牧人了。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约翰福音10:2, 3, 8, 16, 27)
“听声音”表示学习信之真理,并以信仰和服从来接受它们。主经常所说的话也表示这些事:
凡有耳的,就应当听。(马太福音11:15; 13:9, 43; 马可福音4:9, 23; 7:16;路加福音 8:8; 14:35)
在下列经文中所表示类似的事:
看哪,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所喜悦的儿子,你们要听祂。(马太福音17:5)
约翰福音:
娶新妇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着听见新郎,因新郎的声音就甚喜乐。(约翰福音3:29)
同一福音书: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约翰福音5:25)
“死人”表示那些由于缺乏信之真理的知识而尚未拥有属灵生命的人;“听见神儿子的声音”表示学习并服从信之真理;“活了”表示通过这些真理被赋予属灵生命。
又:
出于神的,必听神的话;你们不听,因为你们不是出于神。(约翰福音8:47)
又:
耶稣说,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声音。(约翰福音18:37)
路加福音:
亚伯拉罕对财主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让他们听他们吧。(路加福音16:29)
马可福音:
关于耶稣,他们说,祂所做的事都好,祂使聋子听见,使哑巴说话。(马可福音7:37)
“聋子”表示那些不知道信之真理,因而无法照之生活的人(6989节);“听见”表示学习、接受并服从。约翰福音:
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祂要引导你们进入一切的真理,因为祂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把祂所听见的都说出来。祂必从我领受。(约翰福音16:13, 14)
“祂所听见的”表示凡祂从主所获得的。马太福音:
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愚拙的人。(马太福音7:24, 26)
路加福音:
凡到我这里来,听见我的话就去行的,我要告诉你们他像什么人。(路加福音6:47)
“听见祂的话”或“听见祂说”表示学习并知道来自主的信之诫命;“去行”表示照它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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