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271

271.第三层天堂的

271.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之所以是这样,是因为他们处于对主之爱,这爱将心智的内层开启至第三层,是接受智慧的一切事物的容器。还必须知道的是,至内层天堂天使在智慧上仍不断被完善,并且完善的方式也不同于最外层天堂天使的。至内层天堂的天使并不将神性真理储存在记忆中,或将它们转化为一种知识;而是一听闻神性真理,就能理解它们,并将其运用于生活。因此,对他们来说,神性真理仿佛被铭刻于心,因为凡以这种方式运用于生活的,都到了内化的程度。但最外层天堂的天使不是这样。他们先将神性真理纳入记忆,并以知识的形式把它们储存起来;然后,再从记忆检索它们,用它们来完善他们的理解力;并意愿它们,将其运用于生活,但对它们是不是真理却缺乏内在感知。因此,事物对他们来说相对模糊。值得一提的是,第三层天堂的天使通过听,而非看在智慧上被完善。他们从讲道所听来的,并不进入他们的记忆,而是直接进入他们的感知和意愿,成为生活的一部分。不过,他们眼所看见的,却着实进入他们的记忆;他们也推理并谈论它们。这表明,倾听的途径是智慧的途径。这也是由于对应,因为耳朵对应于顺从,顺从属于生活;而眼睛对应于聪明,聪明是教义的事。这些天使的状态在圣言的许多地方有所描述,如耶利米书: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朋友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34)

马太福音:

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从恶里出来的。(马太福音5:37)

“若再多说,就是从恶里出来的”,因为这不是出于主;由于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处于对主之爱,所以他们里面的真理来自主。在这层天堂,对主之爱就是意愿并行出神性真理,因为神性真理就是在天堂的主。

注:关于耳朵和倾听的对应(4652-4660节)。耳朵对应并因此表示感知和顺从(2542, 3869, 4653, 5017, 7216, 8361, 9311, 9397, 10061节)。耳朵表示对真理的接受(5471, 5475, 9926节)。眼睛及其视觉的对应(4403-4421, 4523-4534节);眼睛的视觉因此表示属于信的聪明,以及信本身(2701, 4410, 4526, 69239051, 10569节)。

属天的奥秘 #9310

9310.“因为我的

9310.“因为我的名在他中间”表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皆来自祂。这从“耶和华的名”和“他中间”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的名”是指用来敬拜神的整体上一切(参看2724, 3006节),因而是指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6674节);“他中间”是指这一事实,它们存在于祂里面,因而也来自祂。爱之良善具有这样的性质,存在于它里面的东西也存在于来自它自己的其它东西里面;因为它分享它自己的东西,或说它拥有交流自己的能力。爱的本质特征就是愿意将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他人。由于它从神性本身通过并出于祂的神性人身而如此行,所以主就其神性人身而言,也被称为“耶和华的名”(6887, 8274节)。
  人若不知道“名”在内义上表示什么,就会以为凡在圣言中出现“耶和华的名”和“主的名”的地方,它仅仅表示名字;而事实上,它还表示来自主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如以下经文:
  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么事,必为他们成全。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19, 20)
  马太福音: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妻子,儿女,地产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马太福音19:29)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
  同一福音书:
  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又:
  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信了,使你们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在这些,以及其它许多经文中,“主的名”表示用来敬拜祂的整体上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
  又:
  你们若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使你们奉我的名,无论向父求什么,祂就赐给你们。(约翰福音15:7, 16)
  “奉我的名向父求”表示求主,如祂自己在同一福音书中所教导的: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 14)
  “奉主的名求”表示求主,因为若不藉着主,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主的神性人身就是可见形式的耶和华或父,如前所示(9303, 9306节)。又:
  羊也听祂的声音,祂按着名叫自己的羊,把它们领出来。(约翰福音10:3)
  “羊”表示那些处于仁与信的良善之人;“听祂的声音”表示服从祂的诫命;“按着名叫,把它们领出来”表示照着爱与信之良善而赐予天堂;因为“名”当论及人时,表示他们的爱与信的性质(144, 145, 1754, 1896, 3421节)。
  

属天的奥秘 #10569

10569.“要在什

10569.“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这从“得以知道”、“在耶和华眼中蒙恩”和“与我们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以知道”当论及他们当中的神性时,是指被揭示;“在耶和华眼中蒙恩”是指被接纳(参看10563节),在此是指优先于其他人被接纳,因为接下来的话说明,如果被接纳,“我和你的百姓将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与我们同去”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进行引领的神性,在此是指领进迦南地的神性(10567节)。由此明显可知“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示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
  当经上说“在耶和华的眼中”时,意思是主的神性在与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同住的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的存在。主之所以存在于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是因为这些来源于主自己;当主存在于与世人或天使同住的这些事物里面时,祂就存在于与他们同住的祂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存在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里面,因为这是邪恶。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眼睛”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事物的世人时,表示信,以及一种乐于接受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内在的眼睛;信是被看见并感知到的真理。在圣言中,当论及世人时,“眼睛”表示信,以及理解力(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
  还必须说明这种视觉的起源。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理解力,完全不同于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并与这光分离。光照理解力的光来自天堂,而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存在于世上。天堂之光是从在天堂显为太阳的主那里流出的,本质上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眼睛”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主的神性存在;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真理或祂的光的世人时,表示信和一种被光照的理解力。
  世人并不知道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人类心智并形成理解力,尽管人们将视觉和光归因于理解力,尽管在圣言中,主多次被称为光,以此表示祂通过信和信之光被看见。光照人类心智的,就是这种真实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这光,并在它被接受的地方赋予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570, 9571e, 9594节的说明)。
  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耶和华的眼目”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返回自己的地,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祂的眼睑察验世人。(诗篇11:4)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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