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2.天使之所以能接受如此大的智慧,还有另外一个原因,这个原因在天堂是首要原因,即:他们摆脱了自我之爱;因为人在何等程度上摆脱自我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在神性事物上变得智慧。正是这爱向主和天堂关闭内层,并打开外层,使外层转向它自己。因此,凡被这爱主导的人在属天事物上都陷入黑暗,无论他们在世俗事物上拥有何等光明。另一方面,天使之所以处于智慧之光,是因为他们摆脱了自我之爱;事实上,他们所处的天堂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打开内层,因为这些爱来自主,主自己就在它们里面。这些爱构成总体的天堂,并在具体的个体里面形成天堂(13-19节)。由于天堂之爱向主打开内层,故所有天使都面朝主(142节);因为在灵界,爱使各人的内层转向它自己,它将内层转到哪个方向,也将脸转到哪个方向,因为在那里,脸与内层合而为一;事实上,脸就是内层的外在形式。爱因将内层和脸转向它自己,故也与它们结合,因为爱是属灵的结合,并将自己的东西与它们共享。天使便从这种转向,以及随之的结合和共享获得自己的智慧。在灵界,一切结合都取决于人们所面对的方向(参看255节)。
202.首先,有必要说明何谓“处于天堂的形式”。人既照着天堂的形像,也照着尘世的形像被造;他的内在处于天堂的形像,而他的外在处于尘世的形像(参看57节)。或说“处于形像”,或说“照着形式”,意思都一样。由于人因其意愿的邪恶和随之思维的虚假而在自己里面摧毁了天堂的形像,也就是天堂的形式,并将地狱的形像和形式带进来以取代之,所以他的内在自出生时就被关闭了。这就是为何人生在纯粹的无知中,而各种动物却不然。为了能恢复天堂的形像或形式,人必须被教导属于秩序的事;因为如前所述,形式取决于秩序。圣言包含神序的所有法则,因为圣言的戒律就是神序的法则。因此,只要人知道这些戒律并照之生活,他的内在就被打开,天堂的形像或形式在那里重新形成。由此可见何谓“处于天堂的形式”,就是照着圣言里的那些话生活。
注:神性真理就是秩序的法则(2447, 7995节)。人只有在照着秩序生活,也就是照着神性真理处于良善的情况下才是人(4839, 6605, 6626节)。神序的一切事物都被汇集在人里面,他自创造时在形式上就是神序(4219, 4220, 4222, 4223, 4523, 4524, 5114, 6013, 6057, 6605, 6626, 9706, 10156, 10472节)。人并非生在良善与真理中,而是生在邪恶与虚假,也就是神序的对立面,因而生在纯粹的无知中;因此,他必须重新出生,也就是重生;重生通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实现,以便他能被引入秩序(1047, 2307—2308, 3518, 3812, 8480, 8550, 10283—10284, 10286, 10731节)。当主重新形成人,也就是使他重生时,祂照秩序排列他里面一切事物,因而把它们排列成天堂的形式(5700, 6690, 9931, 10303节)。
4839.“俄南所作的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表这违反神性次序。这从“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或反对祂的邪恶的含义清楚可知,“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或反对祂的邪恶是指违背源于祂的次序之物。这一点既可从俄南的行为,也可从关于丈夫弟兄的律例看出来;该律例规定:他哥哥的妻当从他脚上脱下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脸上;在以色列中,他的名必称为脱鞋之家(申命记25:8-10)。这些行为表示他没有良善,无论外在的还是内在的;那些没有良善,陷入邪恶的人违反神性次序。从内在邪恶,也就是从像俄南那样的邪恶意图或目的所涌出或流出的一切邪恶都违反神性次序。但是,凡不是从内在邪恶,也就是邪恶的意图或目的所涌出或流出之物,尽管有时看似邪恶,然而只要目的不是邪恶,它就不是邪恶;因为正是目的决定了每个行为的真正性质。目的含有人的生命在里面;也就是说,凡人所爱,因而所思的,他都以之为目的。其灵魂的生命并非别的。
谁都能知道,邪恶违反神性次序,良善符合神性次序。神性次序就是在天堂的主自己,因为来自祂的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构成次序,以致它们就是次序;神性良善是它的本质,神性真理则是它的形式。当以可见的形式被呈现出来时,神性次序看似一个人,因为唯独产生它的主是人(49, 288, 477, 565, 1871, 1894, 3638, 3639节)。天使、灵人和世人越接受祂,也就是说,越处于良善并因此处于真理,因而越处于其神性次序,他们就越是人。正因如此,整个天堂呈现为一个人,被称为大人,并且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都与它相对应,这在各章的末尾有所说明。这也解释了为何天堂里的所有天使呈现为人形;而另一方面,地狱里的恶灵尽管出于幻觉在彼此眼里看似人,但在天堂之光中却看似怪物,并照着他们所陷入的邪恶而愈加狰狞恐怖(4533节)。其原因在于,邪恶本身违反次序,因而违反人的形式。因为如前所述,当以可见形式被呈现出来时,神性次序看似一个人。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