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280

280.由于纯真在于

280.由于纯真在于被主而非自我引导,故天堂里的所有人都处于纯真,因为那里的所有人都喜欢被主引导,并知道自我引导就是被自我中心引导,而自我中心就是爱自己;凡爱自己的,都不愿被其他任何人引导。因此,天使越处于纯真,就越处于天堂;换句话说,越处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因为处于这些就是处于天堂。所以,天堂根据纯真的层级被划分:住在最外层或第一层天堂的天使处于第一层或最外层的纯真;住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处于第二层或中间层的纯真;而住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处于第三层或至内层的纯真,因而是天堂的真正纯真,因为与其他所有人相比,他们更喜欢被主引导,就像小孩子喜欢被自己的父亲引导。由于同样的原因,他们将直接从主,或间接通过圣言和讲道所听来的神性真理直接融入他们的意愿,并践行它,从而将其融入生活。这就是为何他们的智慧远远胜过低层天堂天使的智慧(参看270-271节)。

至内层天堂的这些天使因具有这种性质,故离主最近,而主是他们纯真的源头;他们如此远离自我中心,以至于似乎住在主里面。表面上看,他们似乎很简单,在低层天堂天使眼前甚至就像婴儿或小孩子。也就是说,他们看上去非常渺小,也不怎么智慧,尽管他们是天堂最有智慧的天使。因为他们知道他们凭自己毫无智慧,而承认这一点就是智慧。他们也知道,他们所知的与未知的相比,如同没有;他们说,知道、承认并发觉这一点是通向智慧的第一步。这些天使没有衣服,都是赤身,因为赤身对应于纯真。

注:在天堂,所有人都是纯真者(154, 2736, 3887节)。因此,在其他人看来,他们就像孩童(154节)。他们也是赤身的(165, 8375, 9960节)。赤身就是纯真(165, 8375节)。灵人习惯通过脱衣服、露出赤身来表现纯真(165, 8375, 9960节)。

属天的奥秘 #9820

9820.“使他分别

9820.“使他分别为圣”表该国度的神性真理的一个代表将由此而存在。这从“分别为圣”的含义清楚可知,“分别为圣”是指被赋予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在圣言中,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被称为“圣”,因为唯独主是圣的,因此凡从祂发出之物也是圣的(参看9680节)。正因如此,从祂发出的神圣(影响)被称为“圣灵”,如刚才所示(9818节);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9229节所提到的地方。
  由此明显可知当如何理解“天使或使者”、“先知”和“使徒”被称为“圣”(“圣天使”见马太福音25:31; 马可福音8:38;路加福音 9:26;“圣先知”见启示录16:6; 18:20; “圣使徒”见启示录18:20)。他们不是凭自己的任何东西,仅凭属主的东西而为圣。天使被称为圣,是因为他们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者;因此,在圣言中,他们表示神之真理,一般表示主的某种东西(1925, 2821, 4085, 4295节)。但先知被称为圣,是因为他们表示圣言,就是神性真理,尤其取自圣言的教义(2534, 3652, 7269节);使徒被称为圣,是因为他们表示整体上的一切信之真理和一切爱之良善(3488, 3858e, 6397节)。
  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是神圣本身,因而是主,主是神圣的源头,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对此,现仅引用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
  求父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圣言就是真理。我为他们的缘故把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约翰福音17:17, 19)
  由此明显可知,主就是使世人、灵人和天使分别为圣的那一位,因为唯独祂是神圣的(启示录15:4);他们仅在接受主,也就是从主接受对祂的信和爱的程度内而为圣。
  

属天的奥秘 #3246

3246.“亚伯拉罕

3246.“亚伯拉罕把礼物给了亚伯拉罕所拥有的众妾的儿子们”表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的属灵人在主的属灵国度有份,或说有分配的地方。这从“众妾的儿子们”和“礼物”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众妾的儿子们”是指下文所论述的属灵人;“亚伯拉罕”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以“亚伯拉罕所拥有的”表示他们,即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亚伯拉罕给他们的“礼物”是指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份,或分配的地方。
前面几个地方(如3235节等)关于那些构成主的属灵国度,被称为属灵的人的描述表明,他们不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所生的儿子,而是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他们的确是从同一个父亲生的,却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换句话说,他们是从同样的神性良善生的,却不是从同样的神性真理生的。事实上,属天人因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或说是该婚姻的后代,故拥有良善和植根于这良善的真理。因此,他们从来不问什么是真理,而是出于良善感知它。论到真理,他们只说“是的,是这样”,正如主在马太福音所教导的: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而属灵人因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或说是该约的后代,故无法出于任何感知知道什么是真理。相反,他们视父母和教师告诉他们是真理的东西为真理。因此,他们里面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即便如此,如果他们处于生活的良善,或说过着良善的生活,他们因上述原因信以为真理的真理仍被主当作真理来接纳(对此,参看1832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人在此被称为“妾的儿子”,这些儿子是指已经提到的基土拉的所有子孙,以及稍后(25:12-18)提到的夏甲的子孙。
在以前的年代,为了能以婚姻代表属天人和属灵人,一个男人除了妻子之外,还可以纳一个小妾。妻子会把这妾送给丈夫;在这种情况下,这妾被称为他的“女人”,或被说成是送给男人作他的女人。例如,撒拉把埃及人夏甲送给亚伯拉罕(创世记16:3),拉结把使女辟拉送给雅各(创世记30:4),利亚把使女悉帕送给雅各(创世记30:9)。她们在这些地方被称为“女人”,但在别处被称为“妾”。埃及人夏甲在本节经文中被称为妾,辟拉在创世记35:22被称为妾,基土拉本人在历代志上1:32被称为妾。
这些古人除了妻子之外也有妾室,不仅亚伯拉罕和雅各是这样,而且他们的后代,如基甸(士师记8:31)、扫罗(撒母耳记下3:7)、大卫(撒母耳记下5:13; 15:16)和所罗门(列王纪上11:3)也是这样。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为了代表的缘故;也就是说,是为了妻子代表属天教会,妾代表属灵教会。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没有婚姻之爱;因此,对他们来说,婚姻不是婚姻,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的一种肉体交合。纳妾的许可能给予这种人而又不伤害他们的婚姻之爱,因而不伤害他们的婚约;但这些许可在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成为或能成为内在人的人当中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一旦人处于良善和真理,并处于内在事物,这些许可或活动就被断绝了。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像犹太人那样可以在妻子之外纳妾,又为何这样做就是通奸。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该主题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2661, 2716, 2833, 28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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