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1.关于纯真,我与天使多有谈论,并被告知,纯真是一切良善的存在;因此,良善只有在拥有纯真在里面的情况下才是良善;其结果是,智慧只有在源于纯真的情况下才是智慧;爱、仁、信也一样。正因如此,若无纯真,没有人能进入天堂。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天国的,正是这样的人。我实在告诉你们,凡要承受天国的,若不像小孩子,断不能进去。(马可福音10:14-15;路加福音18:16-17)
在这段经文和在圣言的其它地方一样,“小孩子”表示纯真之人。主在马太福音(6:25-34)也描述了纯真的状态,不过,是以纯粹的对应来描述的。良善只有在拥有纯真在里面的情况下才是良善,因为一切良善皆来自主,而纯真就是愿意被主引导。我还被告知,唯有藉着纯真,真理才能与良善结合,良善才能与真理结合。因此,天使若没有纯真在里面,就不是天堂的天使,因为天堂不在任何人里面,除非良善与真理在他里面结合。这就是为何真理与良善的结合被称为天堂的婚姻,天堂的婚姻就是天堂。我又被告知,真正的婚姻之爱来源于纯真,因为它来源于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丈夫与妻子的两个心智就是在这结合中;当该结合下降时,它表现为婚姻之爱,因为配偶双方就像他们的心智那样彼此恩爱。这就是婚姻之爱中孩子般的纯真嬉戏的源头。
注:一切爱之良善与信之真理若要成为良善与真理,必须拥有纯真在里面(2526, 2780, 3111, 3994, 6013, 7840, 9262, 10134节)。纯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本质要素(2780, 7840节)。若没有某种纯真,没有人被允许进入天堂(4797节)。真正的婚姻之爱就是纯真(2736节)。婚姻之爱在于意愿他人的意愿,因而是彼此和相互的(2731节)。享有婚姻之爱的人都一起住在生命的至内层(2732节)。两个心智的结合具有这样的效果,他们出于爱合为一体(10168—10169节)。婚姻之爱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那里获得自己的起源和本质(2728—2729节)。关于天使灵,凭借对良善与真理结合的概念,他们对是否存在朝向婚姻的真正倾向拥有一种感知(10756节)。婚姻之爱完全就像良善与真理的结合(1904, 2173, 2508, 2729, 3103, 3132, 3155, 3179—3180, 4358, 5807, 5835, 9206—9207, 9495, 9637节)。故在圣言中,“婚姻”表示诸如在天堂里,以及将要在教会中的那种良善与真理的婚姻(3132, 4434—4835节)。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3103.“那人就拿出一个金鼻环”表示神性良善。这从“金鼻环”的含义清楚可知:“金鼻环”是指良善,在此是指神性良善,因为内义论述的主题是主;它来自理性,故经上用了“人”(man [vir])这个词,因为“人”表示理性(参看265, 749, 1007节)。古时,教会的敬拜形式都具有代表性,并且人们都知道它们表示什么;当订立婚约时,习俗就是给新娘一个金鼻环和两个镯子,因为新娘代表教会,鼻环代表教会的良善,镯子代表教会的真理。他们这样做,是因为他们都知道,存在于新娘和妻子身上的婚姻之爱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婚姻中降下来的(2508, 2618, 2727-2729节)。金环要戴在鼻子上,这也可从后面的经文,即仆人“把环子戴在她鼻子上”(24:47)明显看出来,因为“鼻子”表示良善的生命。鼻子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鼻子用来呼吸和闻东西;就内义而言,呼吸表示生命,闻表示爱,即良善的快乐(96, 97节)。
“鼻环”是婚姻中的良善,或良善方面的婚姻的标志,这一点也可从其它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西结书:
我用妆饰打扮你,将镯子戴在你手上,将链子戴在你项上;我也将环子戴在你鼻子上。(以西结书16:11-12)
这论及古教会,古教会在此被称为“耶路撒冷”,并被描述为一个接受镯子、链子和环子的新娘。“戴在手上的镯子”是真理的一个标志性代表;“戴在鼻子上的环子”是良善的一个标志性代表。
以赛亚书:
因为锡安的女儿狂傲,所以主必使她们的头顶光秃,除掉戒指、鼻环、礼服、外袍。(以赛亚书3:16-18, 21-22)
“锡安的女儿狂傲”表示教会里对邪恶的情感(2362, 3024节);“要除掉的戒指和鼻环”表示良善及其标志;“礼服、外袍”表示真理及其标志。
何西阿书:
我必因她向诸巴力烧香的日子而察罚她,那时她佩带鼻环和妆饰,跟随她的爱人。(何西阿书2:13)
这论及已经败坏的教会和随之而来的新教会。“鼻环”在此也表示教会的良善的标志。当这些环子戴在耳朵上时,它们也表示良善,不过是行为中的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行为中的邪恶(如创世记35:4; 出埃及记32: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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