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281

281.关于纯真,我

281.关于纯真,我与天使多有谈论,并被告知,纯真是一切良善的存在;因此,良善只有在拥有纯真在里面的情况下才是良善;其结果是,智慧只有在源于纯真的情况下才是智慧;爱、仁、信也一样。正因如此,若无纯真,没有人能进入天堂。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天国的,正是这样的人。我实在告诉你们,凡要承受天国的,若不像小孩子,断不能进去。(马可福音10:14-15;路加福音18:16-17)

在这段经文和在圣言的其它地方一样,“小孩子”表示纯真之人。主在马太福音(6:25-34)也描述了纯真的状态,不过,是以纯粹的对应来描述的。良善只有在拥有纯真在里面的情况下才是良善,因为一切良善皆来自主,而纯真就是愿意被主引导。我还被告知,唯有藉着纯真,真理才能与良善结合,良善才能与真理结合。因此,天使若没有纯真在里面,就不是天堂的天使,因为天堂不在任何人里面,除非良善与真理在他里面结合。这就是为何真理与良善的结合被称为天堂的婚姻,天堂的婚姻就是天堂。我又被告知,真正的婚姻之爱来源于纯真,因为它来源于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丈夫与妻子的两个心智就是在这结合中;当该结合下降时,它表现为婚姻之爱,因为配偶双方就像他们的心智那样彼此恩爱。这就是婚姻之爱中孩子般的纯真嬉戏的源头。

注:一切爱之良善与信之真理若要成为良善与真理,必须拥有纯真在里面(2526, 2780, 3111, 3994, 6013, 7840, 9262, 10134节)。纯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本质要素(2780, 7840节)。若没有某种纯真,没有人被允许进入天堂(4797节)。真正的婚姻之爱就是纯真(2736节)。婚姻之爱在于意愿他人的意愿,因而是彼此和相互的(2731节)。享有婚姻之爱的人都一起住在生命的至内层(2732节)。两个心智的结合具有这样的效果,他们出于爱合为一体(10168—10169节)。婚姻之爱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那里获得自己的起源和本质(2728—2729节)。关于天使灵,凭借对良善与真理结合的概念,他们对是否存在朝向婚姻的真正倾向拥有一种感知(10756节)。婚姻之爱完全就像良善与真理的结合(1904, 2173, 2508, 2729, 3103, 3132, 3155, 3179—3180, 4358, 5807, 5835, 9206—9207, 9495, 9637节)。故在圣言中,“婚姻”表示诸如在天堂里,以及将要在教会中的那种良善与真理的婚姻(3132, 4434—4835节)。

属天的奥秘 #10657

10657.“照我所

10657.“照我所吩咐你的”表照着神性秩序。这从“吩咐”的含义清楚可知,当由耶和华来“吩咐”时,“吩咐”是指照着神性秩序(参看10119节)。
  

属天的奥秘 #2173

2173.“撒拉”在

2173.“撒拉”在此是指在真理方面的主。这从“撒拉”的代表清楚可知,“撒拉”是指与良善联合的直觉真理,在此是指理性真理,原因和刚才亚伯拉罕的一样。“撒拉”代表真理(可参看1468, 1901, 2063, 2065节)。在圣言的历史部分,良善与真理只能以一种婚姻来代表,因为这是良善与真理彼此间的真实关系。事实上,一种神性婚姻存在于属天事物和属灵事物之间,或可以说,存在于爱的事物和信的事物之间,或也可说,存在于意愿的事物和理解力的事物之间。意愿的事物是良善的形式,理解力的事物是真理的形式。这样一种婚姻就存在于主在天上的国度中,也存在于主在地上的国度,即教会中;同样存在于每个人及其每一个事物里面,事实上存在于一切最小细节里面。凡没有这种婚姻存在于里面的,都没有生命。来自这神性婚姻的这样一种婚姻(尽管在形式和种类上不同)就存在于整个自然界及其所有部分中。否则,任何事物都不会在那里持续存在。由于这种婚姻无处不在,所以出现在先知书,尤其以赛亚书中的每个主题都以双重词语来表达:一种词语涉及属天之物或良善,一种词语涉及属灵之物或真理(可参看683, 793, 801节)。类似于婚姻的某种东西无处不在(可参看718, 747, 917, 1432节)。这解释了为何“亚伯拉罕”代表主的良善,“撒拉”代表主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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