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3.凡处于纯真良善的人,都被纯真打动,并且在他处于该良善的程度内被纯真打动。然而,那些未处于纯真良善的人则不会被纯真打动。因此,地狱里的所有人都与纯真截然对立;他们不知道何为纯真;他们具有这样的性质:越是纯真之人,他们越充满害他的欲望。这就是为何他们不能看见小孩子;一看见小孩子,他们就充满害他们的残忍欲望。由此清楚可知何为自我形象,因而它所滋养的自我之爱与纯真是对立的;因为地狱里的所有人都陷入自己的自我形象,因而陷入自我之爱。
注:自我形象就是爱自我胜过神,爱世界胜过天堂;与自己相比,视邻舍一文不值;因此,这就是爱自己爱世界(694, 731, 4317, 5660节)。恶人与纯真截然对立,甚至到了无法忍受它出现的地步(2126节)。
第十七章
1984.很少有人相信圣言拥有内义在里面,这内义根本没有显示在字义中,因为内义距离字义,可以说如同天距离地那样遥远。但从第一卷各个地方的阐述清楚看出,字义就包含这类事物在里面,并代表和表示除了主和从主看见的天使外,没有人看见的奥秘。字义与内义的关系就像人的身体与灵魂的关系。当一个人在身体中,并基于身体事物思考时,他对灵魂几乎一无所知,因为身体的功能不同于灵魂的功能,并且如此不同,以至于如果灵魂的功能被揭开,人们不会承认它们是这样。圣言的内在也是如此:圣言的灵魂,也就是它的生命在它的内在中,这些内在只关注主、祂的国、教会,以及人里面那些属于祂的国和教会的事物。当这些被关注时,这便是主的圣言,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它们拥有生命本身在里面。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已在第一卷被广泛证实了,也是我被允许确切知道的事。因为凡涉及肉体和世俗事物的观念都绝无可能到达天使那里,随着这些观念离开人,它们在第一道门槛处就被剥离,并完全被除去,这一点从第一卷中的实际经历(1769-1772节,1772节包括在内),以及它们如何改变(1872-1876节)可以看出来。
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很清楚地看出来:从字义上看,这些经文一点也不容易理解,它们若没有这灵魂或生命在里面,就不会被承认为主的圣言。凡没有从孩提时代就被训练相信圣言是神启的,因而是神圣的人,都不会视圣言为神性。谁能从字义知道雅各临死前对他儿子所说的话(创世记49章)是什么意思呢?
但必作道上的蛇,路中的角蝰,咬伤马蹄,使骑马的向后坠落。(创世记49:17)
必有敌军毁坏迦得,他必毁坏脚跟。(创世记49:19)
拿弗他利是被释放的母鹿,发出优雅的言语。(创世记49:21)
犹大把小驴拴在葡萄树上,把母驴驹拴在上好的葡萄树上。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血中洗了袍褂。他的眼睛比酒更红,他的牙齿比奶更白。(创世记49:11-12)
先知书的许多地方都有类似经文。但若不从内义来看,这些话表示什么根本不明显;在内义中,每一个细节都以最优美的次序联结在一起。
主在马太福音中论到末期的话也一样: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地上的众支派都要哀哭。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29-30)
这些话根本不表示太阳和月亮变黑了,或众星要从天上坠落,或众支派都要哀哭;相反,它们表示仁和信即将以这种方式变黑,因为仁和信就是内义上的“日头和月亮”;它们也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即将坠落并消失,因为这些知识或认知就是在此被称为“天势”的“众星”;它们还表示信的一切事物,也就是“地上的众支派”。这在第一卷也已经说明了(31, 32, 1053, 1529-1531,1808节)。这几个例子可以表明圣言内义的性质,还表明内义距离字义很远,在某些地方则非常遥远。尽管如此,字义仍代表真理,也阐述真理的表象,因为当一个人缺乏真理之光时,他可以依靠真理的表象。
4317.就内在历史意义而言,“因为那人在坐骨神经筋上将雅各的大腿窝摸了一把”表由于他们具有一种无法通过重生被根除的遗传性,因为他们不允许这种事发生。这从“大腿”的含义清楚可知,“大腿”是指婚姻之爱,因而是指一切属天和属灵之爱(参看4280节);因为“大腿窝”就是婚姻之爱,以及一切属天、属灵之爱与属世良善结合的地方(4277, 4280节)。因此,“摸它”,或损害它,以至于瘸了是指摧毁从这些爱所流出的良善。由于这事发生在雅各身上,故它表示这种性质从他传到他的后代那里,因而具有遗传性。“坐骨神经筋”(nerve of that which was displaced)表示虚假(参看4303节),在此表示源自遗传之恶的虚假。由此和整个思路可知,这种遗传性无法通过重生根除,因为他们不允许这种事发生。
他们具有这种遗传性,并且无法重生;这一点从圣言中有关他们的一切记载,尤其摩西五经中的以下经文看得非常清楚:
摩西召了以色列众人来,对他们说,耶和华在埃及地,在你们眼前向法老和他众臣仆,并他全地所行的一切事,你们都看见了;但耶和华到今日没有使你们心能明白、眼能看见、耳能听见。(申命记29:2, 4)
又:
我未领他们到我所起誓应许之地以先,这百姓今日里所作的计画我都知道了。(申命记31:21)
又:
我要向他们掩面,看他们的结局如何。他们本是极乖僻的一代,心中无诚实的儿女。我要除灭他们,使他们的名从人间消失,惟恐仇敌惹动我。因为他们是缺乏智谋的民族,他们里面毫无聪明。他们的葡萄树是所多玛的葡萄树,他们的葡萄是蛾摩拉田园出的;他们的葡萄是苦毒的,全挂都是苦的。他们的酒是大蛇的毒气,是虺蛇残害的头。这不都是积蓄在我这里,封锁在我府库中吗?(申命记32:20, 26-34)
其它地方,尤其耶利米书中的部分经文也提到这些事。
“摸雅各的大腿窝”,然后他就瘸了,就表示他们的遗传性;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何西阿书:
耶和华与犹大争辩,必照雅各所行的惩罚他,按他所做的报应他。他在腹中抓住哥哥的脚跟,壮年的时候与神较力;与天使较力,并且得胜,哭泣恳求。(何西阿书12:2-5)
就内在历史意义而言,此处“与神较力”是指他们坚持认为教会的代表要存在于他们当中(参看4290, 4293节)。由此明显可知,他们所拥有的这种遗传性源自雅各自己,这一点从更多目前不得不忽略过去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关于具体的遗传性,在当今的教会,人们都以为一切遗传之恶皆来自第一代父母,所有人都因此在遗传之恶方面受到诅咒。但事实并非如此。每个人里面的遗传之恶的源头在于他的父母和父母的父母,也就是在于祖父母和历代先祖。他们通过实际生活所获得、通过频繁实践或习惯可以说已经成为其秉性一部分的一切邪恶都会传给他的儿女,在他们里面变成遗传,这恶还伴随着从祖父母和先祖植入在父母里面的东西。来自父亲的遗传之恶更为内在,来自母亲的遗传之恶更为外在。前者无法轻易根除,而后者则能。当人正在经历重生时,来自最近父母的根深蒂固的遗传之恶就会被根除;但对那些未经历重生的人,或不能重生的人来说,它依然存留。这就是遗传之恶(参看313, 494, 2122, 2910, 3518, 3701节)。这个问题对于能反省的人,以及从以下事实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家族都有某种特定邪恶或良善,该家族凭此而有别于其它家族;这种特性如众所周知的,是从父母和先祖遗传来的。这同样适用于如今仍旧存留的犹太民族,该民族与其它民族截然不同,不仅能从它特有的性情被识别出来,还可以从它的习俗、言语和面貌被识别出来。
不过,很少有人知道何为遗传之恶。人们以为遗传之恶在于行恶,而事实上,它在于意愿、因而思想邪恶。遗传之恶就在意愿本身和源于此的思维中;它就是在它们里面、甚至在此人行善时也会将自己附着上的向恶的实际倾向。它通过当邪恶临到别人身上时所感觉到的快乐可被识别出来。这根深深向下隐藏,因为接受来自天堂,也就是经由天堂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内在形式本身被扭曲,可以说已经扭曲得变形了;以致当良善与真理从主流入时,它们要么被反射回去,要么被歪曲,要么被窒息。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如今对良善与真理的觉知不存在了,对重生之人来说,取而代之的是良心;良心承认从父母和老师那里所学到的为良善与真理。爱自己胜过他人,若其他人不尊敬我们,就向他们意愿邪恶,以报复为乐,以及爱世界胜过天堂,就出自遗传之恶;一切恶欲或邪恶情感也出自这一源头。人不知道这类事物就存在于遗传之恶里面,更不知道它们是天上情感的对立面。然而,在来世可以清楚显明,每个人通过实际生活引向自己的源自遗传之物的邪恶何等之多,以及他因来自这一源头的邪恶情感而距离天堂何等遥远。
雅各后代里面的遗传之恶无法通过重生而根除,因为他们不允许这种事发生。这一事实从圣言中的历史描述明显看出来;因为他们在旷野的一切试探中都屈服了,如摩西五经所记载的;后来在迦南地,一看不到神迹,也会屈服。然而,这些试探都是外在的,而不是内在的或属灵的。他们在属灵的事上不能受试探,因为他们不知道内在真理,也没有任何内在良善,如前所示;除了在他所知道或所拥有的事物方面外,没有人能受试探。试探就是实现重生的实际手段。这些事就是他们不允许重生的意思。关于他们在来世的状态和命运,可参看前文(939-941,3481节)。
大人和对应(续)
此处关于与总体上感官的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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