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3.凡处于纯真良善的人,都被纯真打动,并且在他处于该良善的程度内被纯真打动。然而,那些未处于纯真良善的人则不会被纯真打动。因此,地狱里的所有人都与纯真截然对立;他们不知道何为纯真;他们具有这样的性质:越是纯真之人,他们越充满害他的欲望。这就是为何他们不能看见小孩子;一看见小孩子,他们就充满害他们的残忍欲望。由此清楚可知何为自我形象,因而它所滋养的自我之爱与纯真是对立的;因为地狱里的所有人都陷入自己的自我形象,因而陷入自我之爱。
注:自我形象就是爱自我胜过神,爱世界胜过天堂;与自己相比,视邻舍一文不值;因此,这就是爱自己爱世界(694, 731, 4317, 5660节)。恶人与纯真截然对立,甚至到了无法忍受它出现的地步(2126节)。
2733.有一次,一些灵人以活在肉身期间通过练习所获得的一种绝技攻击我。他们通过一种相当柔和的波浪状流注如此行,这种流注类似正直灵人通常所用的那种流注。但我能察觉有旨在迷惑和欺骗我的伎俩和诡计存在于这流注里面。最后,我与其中一个灵人交谈;被告知,这个灵人在世时曾是军队的指挥官。我发现他的思维观念包含某种好色的东西在里面,于是便用灵人的语言与他谈论婚姻。灵人的语言用代表来说明,并在一瞬间充分表达出一个人的感觉、观点和许多东西。
他说,活在肉身期间,他没有把通奸当回事。我蒙允许告诉他,一切通奸都是难以启齿的可怕邪恶;即便对通奸者来说,由于他们在其中感受到的快感和由此产生的说服,通奸看上去不是这样,事实上似乎完全合情合理。我说,他从以下事实也可以知道这一点,即:婚姻是人类的苗床,因而也是天国的苗床,所以决不可遭到侵犯,而是被守为圣。我继续说,他从他应当知道的事实也能认识到,通奸是难以启齿的,即:现在他在来世,处于一种感知的状态,应该意识到婚姻之爱是从主那里通过天堂降下来的;它如同父母一样生出相爱,也就是天堂的根基。他还可以从这一事实知道这一点,即:通奸者一靠近天上的社群,就能意识到自己的恶臭,并从那里冲向地狱。至少他能看到,侵犯婚姻就是违反神性律法,也违反所有地方的民法,还违反真正的理性之光,因为它违反神性和人类的秩序,更不用说其它许多考虑了。
但他回答说,活在肉身期间,他从来不知道这些事,也从来没有思想过它们。他想推理他所听到的是否正确;但我告诉他,在来世,真理没有推理的余地,因为推理会支持一个人的快乐,因而支持他的虚假和邪恶。我继续告诉他,首先,他应当思想我所说的这些话,因为它们都是真的。最起码,他应当基于世上广为人知的原则,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来思考。我问他,你也曾像所有刚结婚的人那样爱着自己的妻子;如果有人像你引诱他人那样引诱她,难道你不会对此感到极其愤怒,并出于这种愤怒表达对一切通奸行为的憎恶吗?作为一个具有杰出天赋的男人,难道你不会比其他人更确认反对通奸,甚至咒诅它下地狱吗?因此,他是可以基于自己的经历自主判断的。
731.“把我所造的一切活物都从地面上除灭”表示人的自我,当人重生时,他的自我可以说被除灭。这些话还表示除灭那些自我毁灭的上古教会成员。这从前面关于自我的阐述(154-155, 164节)清楚可知。人的自我完全是邪恶和虚假。只要它仍旧存在,人就是死的;但当他经受试探时,它就被驱散,也就是通过从主所获得的真理和良善被分解并调和。它以这种方式活过来,却又似乎消失了。“除灭”表示它不显现,不再造成进一步的伤害;尽管事实上,它并没有被除灭,而是仍旧存在。这与黑色和白色的情形极其相似。当这些颜色被光线各种调和时,它们就转变成美丽的颜色,如蓝色、黄色和紫色。它们通过这些颜色,照着它们的排列而呈现为美丽宜人的色调,如花朵的情形。然而,从根本和基本上说,它们仍是黑色和白色。由于此处同时论述了那些属于上古教会的人最后的荒废,所以“把我所造的一切活物都从地面上除灭”还表示那些灭亡的人。这也是下面23节(807-811节)的情形。“我所造的一切活物”是指凡有属天之种在里面的特质,或凡有属天之种在里面,也就是属于教会的人。这也是为何在本节和下面23节,经上提到“(土)地”(ground)一词,“土地”表示良善和真理已经播种于其中的教会成员。那些被称为挪亚的人在邪恶和虚假被驱散后,如前所述,这种子就在他们里面逐渐生长。但在大洪水之前灭亡的人当中,这种子被稗子窒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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