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283

283.凡处于纯真良

283.凡处于纯真良善的人,都被纯真打动,并且在他处于该良善的程度内被纯真打动。然而,那些未处于纯真良善的人则不会被纯真打动。因此,地狱里的所有人都与纯真截然对立;他们不知道何为纯真;他们具有这样的性质:越是纯真之人,他们越充满害他的欲望。这就是为何他们不能看见小孩子;一看见小孩子,他们就充满害他们的残忍欲望。由此清楚可知何为自我形象,因而它所滋养的自我之爱与纯真是对立的;因为地狱里的所有人都陷入自己的自我形象,因而陷入自我之爱。

注:自我形象就是爱自我胜过神,爱世界胜过天堂;与自己相比,视邻舍一文不值;因此,这就是爱自己爱世界(694, 731, 4317, 5660节)。恶人与纯真截然对立,甚至到了无法忍受它出现的地步(2126节)。

属天的奥秘 #3158

3158.“就告诉我

3158.“就告诉我;若不然,也告诉我”表示他们自由考虑的状态,这从这些话本身清楚可知。至此的整个讨论清楚表明,本章的字义论述了利百加和以撒订婚和结婚,内义则论述了真理被引入良善并与其结合,因为真理被引入良善并与其结合是属灵的订婚和属灵的结婚。在这两个层面,自由考虑的状态都是有必要的。人们都知道,订婚和结婚需要自由考虑;但人们却不十分清楚,真理被引入良善并与其结合也需要自由考虑。这是因为属世人看不见这个过程,并且这种引入和结合是那种无需人的反思就实现的事之一。然而,当人正在被改造和重生时,这种活动每时每刻都在他里面进行;也就是说,当真理正在与良善结合时,他享有一种自由的状态。
只要仔细想想,谁都能知道,任何事物都不会作为一个人自己的东西存在,除非它形成他的意愿部分。只属于理解力的东西不会变成人自己的,直到它也变成他意愿的一部分,因为属于意愿的东西构成一个人生命的本质存在,而属于理解力的东西则构成那本质存在的显现或实存。只来自理解力的同意不是同意,相反,一切同意都来自意愿。因此,除非属于理解力的信之真理被属于意愿的爱之良善接受,否则它决不是被承认的真理,因而决不是信。为使真理可以被属于意愿的良善接受,自由状态的存在是有必要的。意愿所参与的一切看上去都是自由的;意愿的状态本身就是自由;事实上,我所意愿的,我会选择并渴望,因为我爱它,承认它是良善。由此可见,信之真理决不会变成人自己的,直到它被意愿接受,也就是被引入那里的良善并与其结合;这一切只有在自由的状态下才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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