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8.与人同在的灵人,无论与天堂相联的灵人,还是与地狱相联的灵人,绝不会从自己的记忆及其思维流入人。如果他们从自己的思维流入人,那么凡属于他们的,在人看来似乎就是他自己的(参看256节)。然而,的确有一种属于对良善与真理之爱的情感经由他们从天堂流入人,还有一种属于对邪恶与虚假之爱的情感从地狱流入。因此,人的情感在何等程度上与所流入的情感相一致,这情感就在何等程度上在他的思维中被他接受,因为人的内层思维与他的情感或爱完全一致。反之,人的情感在何等程度上与这情感不一致,这情感就在何等程度上不被人接受。由此可见,由于通过灵人向人所注入的,不是思维,只是一种对良善的情感,或一种对邪恶的情感,所以人拥有选择权,因为他拥有自由。这意味着人能在他的思维中接受良善,弃绝邪恶,因为他从圣言知道何为良善,何为邪恶。此外,凡他在思维中出于情感所接受的,都成为他的一部分;相反,凡他未在思维中出于情感所接受的,都不会成为他的一部分。由此明显可知出于天堂的良善流注和出于地狱的邪恶流注各是何性质。
6637.“这些是以色列众子的名字”表教会的本质。这从“名字”的含义,以及“以色列众子”的代表和“以色列”的代表清楚可知:“名字”是指本质(参看144, 145, 1754, 1896, 2009, 2628, 2724, 3006, 3421节);“以色列众子”是指属灵真理(5414, 5879, 5951节);“以色列”是指真理之良善,或属灵良善(3654, 4598, 5803, 5806, 5812, 5817, 5819, 5826, 5833节)。由于“以色列”代表真理之良善,或属灵良善,而他的“众子”代表属世层中的属灵真理,故“以色列众子”代表教会;因为构成教会的,是属灵良善和源于该良善的真理。没有属灵良善,就是仁之良善,也没有属灵真理,就是信之真理的人并不属于教会,哪怕他生在教会。因为主的整个天国都处于爱与信之良善;除非教会也处于这良善,否则它不可能是教会,因为它没有与天堂联结;事实上,教会是主在地上的国。
之所以用“教会”这个词,是因为它是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所在的地方,或因为它是认识主并举行圣礼的地方。确切地说,它之所以是教会,是因为它照着圣言或取自圣言的教义生活,并寻求使这些教义成为它的生活准则。不这样生活的人就不属教会,而是在教会之外;那些过着邪恶生活,因而违背教义生活的人远在教会之外,比对圣言、主或圣礼一无所知的外邦人还远。事实上,前者因认识教会的良善与真理而毁灭了自己里面的教会;这种事外邦人是无法做到的,因为他们不知道这些事。还要知道,凡过着仁与信之良善生活的人都是主的一个教会和国度,并由此而被称为一座圣殿,以及神的一个家。那些身为教会的个体人,无论相距如何遥远,便构成一个总体教会。这就是此处和下文“以色列的众子”所指的教会。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