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298

298.与人同在的灵

298.与人同在的灵人,无论与天堂相联的灵人,还是与地狱相联的灵人,绝不会从自己的记忆及其思维流入人。如果他们从自己的思维流入人,那么凡属于他们的,在人看来似乎就是他自己的(参看256节)。然而,的确有一种属于对良善与真理之爱的情感经由他们从天堂流入人,还有一种属于对邪恶与虚假之爱的情感从地狱流入。因此,人的情感在何等程度上与所流入的情感相一致,这情感就在何等程度上在他的思维中被他接受,因为人的内层思维与他的情感或爱完全一致。反之,人的情感在何等程度上与这情感不一致,这情感就在何等程度上不被人接受。由此可见,由于通过灵人向人所注入的,不是思维,只是一种对良善的情感,或一种对邪恶的情感,所以人拥有选择权,因为他拥有自由。这意味着人能在他的思维中接受良善,弃绝邪恶,因为他从圣言知道何为良善,何为邪恶。此外,凡他在思维中出于情感所接受的,都成为他的一部分;相反,凡他未在思维中出于情感所接受的,都不会成为他的一部分。由此明显可知出于天堂的良善流注和出于地狱的邪恶流注各是何性质。

天堂与地狱 #55

55.每个人都照着在

55.每个人都照着在他之内的天堂品质而接受在他之外的天堂,故以同样的方式接受主,因为主的神性构成天堂。因此,当主在某个社群显明自己时,祂照着该社群所处的良善品质而在那里显现,因而在这个社群的显现不同于在那个社群的。这种多样性并不在于主,而在于出于自己的良善,因而照其良善仰望主的天使。他们因主照他们的爱之品质显现而感动,那些从至内在爱祂的人有至内在的感动,那些爱祂较少的人有较少的感动;而在天堂之外的恶人则因祂的同在而备受折磨。当主在某个社群显现时,祂在那里显为一位天使,但因闪耀出来的神性而有别于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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