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30

30.属于内在心智和

30.属于内在心智和外在心智的人之内层也处于类似秩序。人有一个至内在部分,一个中间部分和一个最外在部分。因为当人被造时,神性秩序的一切事物都汇集在他里面,以便他在形式上变成神性秩序,因而成为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故就其内层而言,人与天堂相联,死后便进入天堂,照着他在世时对主的神性良善与真理的接受而进入至内层天堂天使,或中间层天堂天使,或最外层天堂天使当中。

注:神性秩序的一切事物都汇集在人里面,人通过创造在形式上成为神性秩序(3628,4219,4220,4223,4523,4524,5114,5168,6013,6057,6605,6626,9706,10156,10472节)。在人里面,内在人照着天堂的形像而形成,外在人照着世界的形像而形成,这就是为何古人称人为小宇宙(3628,4523,5115,6013,6057,9279,9706,10156,10472节)。因此,就其内层而言,人通过创造而成为具有最大天堂形像的最小形式的天堂;当人被主新造或重生时,也变成这样的天堂(911,1900,1928,3624-3631,3634,3884,4041,4279,4523,4524,4625,6013,6057,9279,9632)。

属天的奥秘 #911

911.至于“爬在地

911.至于“爬在地上的爬行物”表示外在人里面相对应的类似事物,情况是这样:对重生之人来说,外在事物对应于内在事物,也就是说,适合并顺从内在事物。当人正在重生时,外在事物会变得顺从,这时他成为天堂的形像。而在他重生之前,外在事物掌控内在事物;在此期间,他是地狱的形像。秩序在于,首先属天事物掌管属灵事物,然后通过属灵事物掌管属世事物,最后通过属世事物掌管肉体事物。但当肉体和属世事物掌控属灵和属天事物时,秩序就被破坏了。一旦秩序被破坏,人就是地狱的形像;因此,主通过重生恢复秩序;一旦秩序恢复,人就成为天堂的形像。主就这样把人从地狱中拉出来,并将其提入天堂。
至于外在人与内在人的对应关系,现简要解释如下:每个重生之人都是一个微型天堂,也就是整个天堂的一个复制品或形像,这也是为何在圣言中,其内在人被称为“天堂”。天堂的秩序是这样:主通过属天事物统治属灵事物,通过属灵事物统治属世事物,以这种方式统治整个天堂,如同统治一个人,天堂因此被称为大人。此外,天堂里的每个人都有类似秩序。当这秩序也适用于人时,他同样是一个微型天堂,换句话说,他是主的国,因为主的国在他里面。就他的情况而言,外在事物对应于内在事物,也就是说,它们顺从内在事物,正如它们在天堂的情形。因为天堂有三层,它们相互关联,如同一个人;其中灵人构成外在人,天使灵构成内层人,而天使则构成内在人或至内层的人(459节)。
对那些将生命仅置于肉体事物,即身体的欲望、快感、食欲和感觉,只喜欢属于爱自己、爱世界的事物,也就是说,只喜欢属于仇恨凡不支持并服务他们之人的事物的人来说,情况则恰好相反。对这些人来说,由于肉体和属世事物掌控属灵和属天事物,所以外在事物不仅不对应或顺从,还完全相反,从而使得秩序遭到彻底破坏。由于秩序就这样遭到破坏,所以他们只能是地狱的形像。

属天的奥秘 #6013

6013.“以及他们

6013.“以及他们的小孩子”表连同那些属于纯真的事物。这从“小孩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小孩子”是指纯真(参看3183, 5608节)。之所以说“连同那些属于纯真的事物”,以及“那些属于仁爱的事物”,是因为没有纯真与仁爱,属灵真理就无法使属世真理前进。事实上,为变得纯正,真理必须从仁爱获得它的本质和生命,仁爱则必须从纯真获得它的本质和生命。因为赋予真理生命的内层事物按以下次序接踵而来:至内在之物是纯真;在此之下是仁爱;最低之物是出于真理或照着真理的仁爱行为。它们之所以按这种次序接踵而来,是因为它们在天上也是如此接踵而来的。至内或第三层天堂是纯真的天堂;中间或第二层天堂是拥有来自至内层天堂的纯真在里面的仁爱之天堂;最低或第一层天堂是拥有来自第二层天堂的仁爱和在这仁爱里面的来自第三层天堂的纯真在里面的真理之天堂。
  所有这些美德必须以同样的次序存在于人里面,因为就其内层而言,人照着三层天堂的形像被造的。这也是为何一个重生之人就一个个体天堂,或天堂所取的最小形式。但就其外层,尤其肉体而言,他照着世界的形像而被造的,这就是为何古人称人为小宇宙。耳朵照着适合空气和声音的整个性质而被造;眼睛照着适合以太和光的整个性质而被造;舌头照着对液体中所溶解和悬浮的粒子的整个感觉而被造;鼻孔照着对空气中所悬浮的粒子的感觉而被造;触觉照着对冷和热,以及重量的感觉而被造,等等。正如人的外在感官照着自然界的整个形像而被造,属于其理解力和意愿的内在感官则照着天堂的整个形像而被造。它们如此被造是为了作为一个个体的人能像作为一个整体的天堂那样,成为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者。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