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304

304.人如此被造,

304.人如此被造,以至于与主有一种联结和联系,但与天堂天使只有一种联合。人之所以与天使只有联合,没有联结,是因为就人心智的内层而言,人因着创造就像天使,具有相似的意愿和相似的理解力。因此,人若照着神性秩序生活,死后就变成天使,拥有和天使一样的智慧。故当谈到人与天堂的结合时,所指的是人与主的联结,以及人与天使的联合;因为天堂由于主的神性,而非纯属天使的任何事物而为天堂。构成天堂的,正是主的神性(参看7-12节)。

不过,人还有多出天使的一面,就是他不仅凭其内层活在灵界,同时还凭其外层活在自然界。其处于自然界的外层就是他的一切属世记忆或外在记忆,以及由此而来的一切思维和想象;总体来说包括知识和学问,以及就品味世界而言它们的快乐和愉悦,还包括属于身体感官的众多乐趣,连同他的感觉本身,言语和行为。所有这些都是主的神性流注所终止于其中的最外层,因为神性流注不会停在半途,而是继续走到它的最外层。这一切表明神性秩序的最外层在人里面;它因是最外层,故也是基础和根基。

由于主的神性流注不会停在半途,而是继续走到它的最外层,如前所述,还由于它所经过的这中间部分就是天使天堂,而最外层在人里面,并且凡无关联之物都无法存在,故可推知,天堂与人类存在这样的联系和结合:一方从对方那里拥有其持续存在,脱离天堂的人类就像没有链环的链条,没有人类的天堂则像没有地基的房子。

注:任何事物都不是源于它自身,而是源于先于它自身之物,因而一切事物都源于一个首先者;它们还从它们所源出的那一位那里拥有持续存在,持续存在就是不断产生(2886, 2888, 3627—3628, 3648, 4523—4524, 6040, 6056节)。神性秩序不会停在半途,而是终止于最外层,这最外层就是人,因而神性秩序终止于人(634, 2853, 3632, 5897, 6239, 6451, 6465, 9215—9216, 9824, 9828, 9836, 9905, 10044, 10329, 10335, 10548节)。内层事物流入外在事物,甚至依次流入终端或最外层,并在那里取得形式,持续存在(634, 6239, 6465, 9215—9216节)。内层以同步秩序在最外层取得形式并持续存在(5897, 6451, 8603, 10099节)。故一切内层事物都靠一个首先者藉着一个末后者保持联结(9828节)。因此,力量和能力在最外层里面(9836节)。

属天的奥秘 #9211

9211.“不可向他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属天的奥秘 #9904

9904.“在耶和华

9904.“在耶和华面前常作纪念”表出于怜悯,直到永远。这从“纪念”和“常”的含义清楚可知:“纪念”当论及神性时,是指出于怜悯而保存或拯救(9849节);“常”是指直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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