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308

308.天堂通过圣言

308.天堂通过圣言与那些在教会之外、没有圣言的地方之人也有一个联结;因为主的教会无处不在,就存在于凡承认神性并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当中。此外,像这样的人死后就会被天使教导,并接受神性真理。有关该主题的详细内容,可见于下文论述非基督徒的章节。

在主眼中,地上的普世教会类似一个人,和天堂一样(参看59-72节)。然而,圣言所在,并通过圣言认识主的教会就像这个人的心与肺。众所周知,全身的一切脏腑和肢体都通过各个经络从心肺那里获得自己的生命。所以,在圣言所在的教会之外的人类也以同样的方式获得自己的生命,并构成这个人的肢体。再者,天堂通过圣言与远处的人联结,好比光从中心向四周放射。神性之光在圣言中,主与天堂同在那里,远处的人则凭这同在而获得光明。不过,如果没有圣言,情况就不同了。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决定天堂的联系和交流的天堂形式”的阐述看得更清楚。但只有那些处于属灵之光的人才能理解这个奥秘,而那些仅处于属世之光的人并不明白。因为那些处于属灵之光的人能清楚看见那些仅处于属世之光的人看不见,或仅看作一个模糊实体的无数事物。

注:教会尤指圣言所在,并通过圣言认识主的地方,因而是出自天堂的神性真理被启示的地方(3857, 10761节)。主的教会存在于全世界所有照其宗教信仰活在良善的人当中(3263, 6637, 10765节)。凡照其宗教信仰活在良善中,并承认某种神性之物的人都被接纳,无论他们在哪里(2589-2604, 2861, 2863, 3263, 4190, 4197, 6700, 9256节);除了这些人外,所有婴孩也被主接纳,无论他们在哪里出生(2289-2309, 4792节)。

属天的奥秘 #2588

2588.“为亚伯拉

2588.“为亚伯拉罕的妻子”表示为了属灵真理可以与属天良善结合。这从 “撒拉”和“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作为妻子的“撒拉”是指与属天良善结合的属灵真理(参看1468, 1901, 2063, 2065, 2172, 2173, 2198, 2507节);“亚伯拉罕”是指与属灵真理结合的属灵良善(参看2010, 2172, 2198, 2501节)。无论你说“属灵真理与属天良善”,还是说主,都是一样的,因为主就是真理本身和良善本身,也是真理与良善,并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诚然,这些事从所给出的解释似乎可以看出来,但它们仍在那些如今很模糊、难以理解的事之列,所以我尽可能地说明它们。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信之教义,主在童年时就思考过信之教义,即:祂曾思想可不可以通过理性概念进入该教义,从而为自己形成关于它的观念。祂的这种思考方式来自祂对人类的爱和考虑,而人类是这样:凡无法以理性方式来理解的东西,他们都不相信。但祂从神性感知到,人不可以这样进入教义;于是祂从神性将这种教义揭示给自己,由此同时将从属于该教义的宇宙中的一切事物,即理性领域的一切事物和属世领域的一切事物也都揭示给自己。
前面(2568节)已经说明人们对信之教义的态度,即:他们出于两种基本态度来思考,就是否定态度和肯定态度;那些以否定态度来思考的人什么都不信,除非他们被理性考虑和记忆知识或事实,甚至被感官经验说服;而那些以肯定态度来思考的人则相信事情是真的,因为主在圣言中就是这么说的,他们由此拥有对主的信。那些对圣言所说的任何话的真实性持否定态度的人从心里说:“只有等到理性和记忆知识或事实说服我,我才会相信。”而事实上,他们永远不会相信;即便他们的肉体感官的视觉、听觉和触觉说服了他们,他们也不信;他们总会制造出新的推理来反对这些事,并且不肯罢休,直到最终彻底灭绝一切信,同时将理性之光变为黑暗,因为他们会把它变为虚假。而那些持肯定态度的人相信事情是真的,因为主就是这么说的;理性考虑和记忆知识或事实,甚至感官经验不断确认他们的信仰,同时光照并强化他们的观念;因为人只通过他所拥有的理性观念和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获得光;人人都是这种情况。对后者说,教义必是活的;论到他们,经上说,他们被“医好了”、“生产了”。但对前者来说,教义必是死的;论到他们,经上说,子宫被“完全关闭了”。这一切表明,什么叫通过理性概念进入信之教义,什么叫通过信之教义进入理性概念。
现举例说明。圣言教导,教义的首要原则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那些对此持肯定态度的人各照自己的能力、知识和经验能随意进入任何理性、记忆,甚至感官类的事物。事实上,他们越进入,就越得到确认或强化,因为整个自然界都充满确认性的东西,或说充满证据。但那些否认教义的这一首要原则,想首先通过理性和记忆或事实的考虑而信服事情的真实性的人永远不允许自己信服,因为他们从心里否认,并且总是坚定不移支持他们以之为至关重要的某个其它基本观念,最终通过确认这个观念而使自己如此瞎眼,甚至于无法知道什么叫爱主、爱邻。他们因确认反面的东西而最终确认这个观点:除了爱自己、爱世界之外,其它爱不可能有任何快乐在里面。事实上,他们确认该观点到了这种地步:他们即便不在教义上,也在生活上信奉地狱之爱,而不是天堂之爱。至于那些尚未持否定态度,但也未持肯定态度,而是处在否定或肯定之前的怀疑之中的人,前面已经说明(2568节)他们的情况,即:那些倾向于邪恶生活的人会陷入否定,而那些倾向于良善生活的人则走向肯定。
另举一例。信之教义的首要观念之一是:一切良善都来自主,一切邪恶都来自人,也就是来自人的自我。那些对此持肯定态度的人能通过许多理性观念和记忆知识或事实来确认它,如:良善只能从良善本身,也就是从良善之源,因而从主流入;良善的初始不可能来自其它任何源头。对持肯定态度的人来说,他们在自己、其他人、大型社群,甚至整个受造宇宙里面所看到的系真良善本身的一切都在说明这个命题是真理。但对持否定态度的人来说,他们所思想的一切都在使他们确认相反的命题,以至于最终他们不知道什么是良善,还彼此争论什么是最高良善,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一事实:赋予一切低级良善以生命,并使得快乐成为真快乐的,是来自主的属天和属灵良善。有些人还以为,良善若非来自他们自己,就绝无可能来自其它任何源头。
再举一例。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能接受教义的真理,并且相信圣言;但那些过着爱自己、爱世界的生活之人则不然。或也可说,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能相信,但那些陷入邪恶的人则不相信。凡对这个命题持肯定态度的人都能利用理性观念和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以无数种方式确认它。他们能利用理性观念确认:真理与良善是一致的,但与邪恶是不一致的;一切虚假都住在邪恶中,故也是邪恶的产物;即便有些陷入邪恶的人有真理,那真理也只挂在嘴上,不在心里。他们能利用其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从许多角度来确认:真理避开邪恶,邪恶唾弃真理。那些以否定态度看待这个命题的人确认这一观念:每个人,无论他是什么样,都能像其他人那样去相信,即便他过着不断仇恨、以报复为快乐和欺骗的生活。然而,当持守这个观念时,他们自己就彻底弃绝了与良善生活有关的教义,并因弃绝良善的教义而什么都不信了。
为使这个问题更清楚,我们举个例子。圣言是以这种方式来写的:它拥有未出现在字面上的内义。对此持肯定态度的人能通过理性考虑以多种方式来确认,如:人通过圣言与天堂联结;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存在对应关系,只是属灵事物在属世事物中是看不见的;内在思维的观念完全不同于落入语言话语的物质观念;人是为两种生活而生的,所以在世界上的同时也能通过圣言而在天堂,圣言是为这两个世界而存在的;对有些人来说,当圣言被阅读时,某种神性之光就流入理解力的事物,也流入情感;从天堂降下来的东西有必要写下来,因此,圣言在其起源上存在的性质,不可能和它在文字上存在的性质一样;圣言只凭它里面所拥有的某种神圣而神圣。持肯定态度的人也能通过记忆知识或某些事实来确认,如:过去,人们生活在代表的时代,古教会的著作就具有这种性质;并且在外邦人当中,许多作家的著作也是由代表构成的;因此,这种写作风格在教会被视为神圣,在外邦人当中则被视为学问(人们还能提到其他许多作家的书卷)。而持否定态度的人虽不否认这一切,却仍不相信它们,并且他们说服自己相信,圣言就是它字面上的样子,它的确看似世俗的,但却是属灵的。然而,他们对属灵元素到底藏在圣言的哪个地方毫无兴趣,而是以种种理由想要它是属灵的,并能以众多方式来证明这一点。
为将这个问题以普通人也能理解的方式呈现出来,以下面众所周知的事实为例,即:视觉不属于眼睛,而是属于灵,是灵通过作为它的一个身体器官的眼睛在看这个世界上的事物。对此持肯定态度的人能以多种方式来确认这个事实。例如,我们所听见的话会传送给一种内在视觉或内眼,并转化为某种可视的东西;如果我们没有内在视觉,这是不可能的。还有,凡我们所思想的东西都被我们的内在视觉或内眼看到,只是有些人看得更清晰,有些人看得更模糊。我们所想象的东西也以可见的形像呈现出来,与实际看到的物体没什么不同。此外,除非身体里面的灵看见落在作为视觉器官的眼睛视野之内的物体,否则灵在来世看不见任何东西;而事实上,灵必注定看到肉眼看不见的无数令人惊叹的事物。再者,持肯定态度的人会反思梦,尤其先知的梦;他们所看到的许许多多的事物也不是用肉眼看见的。最后,若有人精通哲学,他可以通过以下考虑来确认:外在事物无法进入内在事物,就像一个复合物无法进入构成它的元素一样。同样的道理,肉体事物无法进入灵的事物,只有反过来才行。更不用说其它大量证据了,直到最终持肯定态度的人确信,拥有视觉的,是灵,而不是眼睛,除非眼睛从灵那里拥有视觉。但那些持否定态度的人却说诸如此类的这一切考虑要么是自然和物质的事,要么是胡思乱想。如果你告诉他们,灵享有的视觉远比人在肉身中所享有的完美得多,他们就会嘲笑这种观念,并把它当成废话来弃绝,因为他们以为,一旦丧失肉眼的视觉,他们就会生活在黑暗中;尽管事实恰恰相反,那时他们将生活在光明中。
这些例子表明,什么叫从真理进入理性事物和记忆知识或事实,什么叫从理性事物和记忆知识或事实进入真理。前者符合秩序,后者违反秩序;当按秩序行事时,我们就被光照;当违反秩序行事时,我们就变瞎。这一切清楚表明,对人们来说,认识并相信真理何等重要,因为真理光照人,而虚假却使他变瞎。真理为理性打开一片广阔、实际上几乎没有限制的领域;而相比之下,虚假根本打不开任何领域,即便表面不是这样。这就是为何天使的智慧如此之大,因为他们拥有真理,而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
在古代,那些因不愿相信无法用感官来理解的任何东西而变瞎,直到最终什么都不信的人,被称为“知识树上的蛇”。他们花大量时间基于感官印象和由此产生的错觉制造逻辑推理(人类发现这样很容易理解并接受),由此迷惑了许多人(参看195, 196节)。在来世,他们很容易与其他灵人区分开,因为他们会推理信的一切事物的真实性。即便你向他们证明一千次,再证明一千次,他们仍对每一个证据提出质疑和反对;并且他们会持续如此行,直到永远。因此,他们如此瞎眼,以至于缺乏常识,也就是说,不认识良善和真理。然而,他们个个都以为自己比全宇宙所有人都更有智慧,认为智慧就在于能破解任何神性难题,并从属世之物开始推论它,直到得出一个结论。许多在这个世界上被视为智慧的人比其他人更具有这个特点,因为持否定态度的人越有聪明才智和书本知识,就越疯狂,甚至比其他所有人都疯狂。而另一方面,持肯定态度的人越有聪明才智和书本知识,就能变得越智慧。这绝不是禁止人们通过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来发展理性,而是禁止他们利用这种知识来强硬反对属于圣言的信之真理。
圣言的内义大量论述了这些事,尤其在预言部分论述亚述和埃及的地方,因为“亚述”表示推理(119, 1186节),“埃及”表示记忆知识或世俗学问(1164, 1165, 1186, 1462节)。关于那些试图利用记忆知识或事实和理性事物进入教义和神性事物的人,我们在以赛亚书读到:
我要把埃及与埃及混在一起,他们就打起仗来,各人攻击自己的弟兄,各人攻击自己的同伴,城攻击城,国攻击国。埃及的灵必在它中间耗尽,我必吞没它的计谋。水必从海中绝尽,河也消没干涸。河流要消失,埃及的河都必减少枯干;苇子和芦荻必枯萎;所有河的种子,都必枯干。耶和华使乖谬的灵搀入她中间,他们使埃及一切所做的都出差错,好像醉酒之人在呕吐中走迷了路一样。(以赛亚书19:2-3; 5-7, 14)
同一先知书:
祸哉!这悖逆的儿女。他们起身下入埃及,并没有求问我的口,要靠法老的力量坚固自己,并倚靠埃及的荫庇。法老的力量必作你们的羞辱;倚靠埃及的荫庇,必成为耻辱。(以赛亚书30:1-3)
又:
祸哉!那些下埃及求帮助的,他们仰赖马匹,倚靠战车,因为它们甚多,却不仰望以色列的圣者,也不寻求耶和华。耶和华一伸手,那帮助人的必绊跌,那受帮助的也必跌倒,他们必同归于尽。亚述必倒在不属人的剑下;有不属人的剑要吞灭他。(以赛亚书31:1, 3, 8)
耶利米书:
我的百姓做了两件恶事;他们离弃了我这活水的泉源,为自己凿出池子,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以色列是奴仆吗?是家中生的仆人吗?为何成为猎物呢?你这不是自作自受吗?不是因耶和华你神在路上引导你的时候,你离弃祂吗?现今你为何在埃及路上要喝西曷的水呢?你为何在亚述路上要喝大河的水呢?这世代的人哪,你们要看明耶和华的话!我岂向以色列作旷野呢?或作黑暗之地呢?我的百姓为何说,我们要自主,不再到你那里去了?你为何东跑西奔改变你的道路呢?你必因埃及蒙羞,像从前因亚述蒙羞一样。(耶利米书2:13-14, 17-18, 31, 36)
同一先知书:
你们所剩下的犹大人哪,要听耶和华的话!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你们若定意转脸进入埃及,到那里寄居,那么你们所怕的剑必在埃及地那里追上你们,你们所惧的饥荒必紧跟着你们到埃及那里,使你们死在那里。凡转脸进入埃及在那里寄居的男人,必死于剑、饥荒和瘟疫;他们没有一人存留,逃脱我给你们招来的灾祸。(耶利米书42:15-17等)
以西结书:
埃及一切的居民,因向以色列家成了芦苇的杖,就知道我是耶和华。他们用手持住你,你就断折,撕裂他们一切的肩。他们倚靠你时,你就断折,使他们所有的腰都立稳。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必使剑临到你,把人和牲畜都从你那里剪除。埃及地必凄凉荒废,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因为法老说,这河是我的,是我所造的。(以西结书29:6-9等)
何西阿书:
以法莲好像一只愚蠢的鸽子。他们求告埃及,投奔亚述。他们去的时候,我必将我的网撒在他们身上。他们有祸了,因为他们远离了我。(何西阿书7:11-13)
同一先知书:
以法莲吃风,且追赶东风,每日增添虚谎和荒废;他们与亚述立约,油被送到埃及。(何西阿书12:1)
又:
以色列在她的神之下行淫;你在各谷场上喜爱自己的雇价。以法莲却要归回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之物。看哪,他们因毁灭离去;埃及要收殓他们,摩弗要埋葬他们,他们银制的宝物,荨麻必占据,荆棘必在他们的帐棚中。以法莲被击打,他们的根枯干了,他们必不结果;即使生产,我必杀他们子宫所爱的果子。我的神必弃绝他们,因为他们不听从祂;他们必在列族中成为流浪者。(何西阿书9:1, 3, 6, 16-17)
以赛亚书:
祸哉!亚述,我怒气的棍,他是我愤怒之杖,在他们手中。他不思想正直,心里也不打算正直。他心里倒要毁灭,剪除不少的民族,因为他说,我的首领不都是王吗?我必察罚亚述王自大的心所结的果子,因为他说,我所成就的事,是靠我手的能力和我的智慧,我本有聪明。我要挪移列民的地界,抢掠他们的财宝,并像勇士使居民低落。因此,主万军之主必打发瘦弱到他的肥硕中间;必有燃烧的火,而不是他的荣华燃起。(以赛亚书10:5, 7-8, 12-13, 16)
在所有这些经文中,“亚述”表示推理,如前所示;“埃及”和“法老”表示记忆知识或世俗学问;“以法莲”表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描述了当人出于否定态度推理信之真理时,他的理性会变成什么样。类似教导体现在以赛亚书(36和37章),在那里我们读到,当拉伯沙基受亚述王的差遣,出言反对耶路撒冷和希西家王时,耶和华的使者在亚述王的营中杀了十八万五千人。这些描述表示当人推理反对神性事物时,构成他理性的一切都会陷入混乱,无论当时他觉得自己多么有智慧。
这种推理在各处还被称为“与埃及人和亚述人行淫”,如在以西结书:
你和你那肉体肥大的邻邦埃及人行淫,加增你的淫乱。你又与亚述人行淫,仍不满足。(以西结书16:26, 28; 23:3, 5-21;参看2466节)
以赛亚书则如此描述那些从信之教义进入理性事物和记忆知识或事实,并由此变得智慧的人:
当那日,在埃及地中间必有一座祭坛献给耶和华,在埃及的边界上必有一根柱献给耶和华。这都要在埃及地为万军之耶和华作记号和证据;他们因为欺压他们的人哀求耶和华,祂必给他们差来一位救主和首领,拯救他们。耶和华必被埃及所认识,到那日,埃及人必认识耶和华,也要献上祭物和素祭,并向耶和华许愿还愿。(以赛亚书19:19-21)
又:
当那日,必有从埃及通往亚述的大道,亚述要进入埃及,埃及也进入亚述,埃及人要服侍亚述。当那日,以色列必是第三,与埃及和亚述一起,成为地中间的祝福。因为万军之耶和华赐福给他们说,埃及我的百姓,亚述我手的工作,以色列我的产业,都有福了。(以赛亚书19: 23-25)
这论述的是属灵教会,“以色列”是指该教会的属灵部分,“亚述”是指它的理性部分,“埃及”是指它的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这三者构成该教会理解的事物,这些事物按这个顺序一个接一个到来。这解释了为何经上说:“当那日以色列必是第三,与埃及和亚述一起”,“埃及我的百姓,亚述我手的工作,以色列我的产业,都有福了。”
同一先知书:
到那日,必有大号角吹响,在亚述地将要灭亡的,并在埃及地被赶散的,都要来,他们就在耶路撒冷圣山上跪拜耶和华。(以赛亚书27:13)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如此说,埃及劳碌得来的,古实和西巴人,就是身量高大之人的货物必过来归你,也要属你。他们必走在你后面,又向你下拜,祈求你说,神只在你们中间,此外再没有别神。(以赛亚书45:14)
“古实和西巴人”是指知识或认知(117, 1171节)。撒迦利亚书:
埃及必上耶路撒冷敬拜君王万军之耶和华。(撒迦利亚书14:17-18)
弥迦书:
至于我,我要仰望耶和华,等候那救我的神;我的神必听我。你的墙垣建造之日就是这日;他们必从亚述来到你这里,到埃及的城邑,从埃及到大河。(弥迦书7:7, 11-12)
以西结书:
主耶和华如此说,四十年终了以后,我必将埃及从他们分散到各民中招聚回来,我必把埃及被掳的人带回来。(以西结书29:13-14)
同一先知书:
看哪,亚述曾是黎巴嫩的香柏树,枝条美丽,成荫之林,极其高大,粗树枝缠绕在枝条之间。众水使它生长,所栽之地有江河围流,汊出的水道延到田野的众树。所以它高大超过田野的众树,因为水多,它的大枝繁多,它的小枝变长。空中所有的飞鸟都在它的枝子上搭窝,田野所有的野兽都在它的枝条下生产,所有大民族都在它的荫下居住。它树大条长,成为美丽,因为它的根在多水之旁。神园中的香柏树不能遮蔽它,松树不及它的枝子,神园中的树都比不上它的美丽。我以其枝条繁多而使它美丽,在神的园中,伊甸所有的树都嫉妒它。(以西结书31:3-9)
此处描述了属天的上古教会,即它的理性、因而智慧和聪明的性质,因为上古教会从神性事物来看待下面的事物。因此,它从良善本身来看待真理,然后从真理看待从属于这些真理的事物。“亚述”和“香柏树”是指理性;“缠绕在树条之间的粗树枝”是指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河与水”是指属灵良善,它的根就在其中;它的枝条“又高又长”是指它的延伸范围;“神园”是指属灵教会;“伊甸的树”是指感知。这段经文和前面的经文表明,当它们从属于神性真理,并通过确认它而为它服务时,人的理性是什么样,他的事实知识或认知能力又是什么样。
以色列人被吩咐从埃及人那里借金器、银器和衣服(出埃及记3:22; 11:2; 12:35, 36)就代表和表示理性事物和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作为变得智慧的一种手段而为那些持肯定态度的人服务。圣言的各个地方都说他们要占有列族的货物、房屋、葡萄园、橄榄园和其它东西,以及从列族那里夺来的实际金银本身变得神圣所表相同,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察罚推罗,她必回去得妓女的雇价,与地面世上的万国行淫。她的货财和妓女的淫资要归耶和华为圣,必不贮藏积蓄;因为她的货财必为住在耶和华面前的人所得,使他们吃饱,穿古时的衣服。(以赛亚书23:17-18)
“推罗的货财”表示宗教知识或认知(1201节);对那些持否定态度的人来说,这些知识或认知如同妓女的淫资;而对那些持肯定态度的人来说,它们如同神圣的祝福。主的话也表示类似的事:
要借着那不义的钱财结交朋友,到你过世的时候,他们可以接你们到永久的住处里去;倘若你们在不义的钱财上不忠心,谁还把那真实的钱财托付你们呢?(路加福音16:9, 11)
出生于教会之外的各个民族和人民在来世的状态和命运

属天的奥秘 #4197

4197.“拉班说,

4197.“拉班说,今日这石堆作你我中间的证据。因此给它起名叫迦累得”表它将永远如此,因此它的性质又一次被描述。这从“堆”、“证据”、“今日”和“起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堆”是指良善(参看4192节);“证据”是指通过真理对良善的确认,如下文述;“今日”是指永恒(2838, 3998节);“起名”是指基本性质(144, 145, 1754, 2009, 2724, 3421节)。那良善的具体就包含在“迦累得”这个名字中;因为在古时,当某个事物取名时,这个名字就包含该事物的基本性质(340, 1946, 2643, 3422节)。由此可见“拉班说,今日这石堆作你我中间的证据。因此给它起名叫迦累得”表示什么,即表示此处“拉班”所表良善与主之属世层的神性良善结合、因而主与外邦人通过良善结合的证据;因为该良善就是“拉班”现在所代表的(4189节)。属于该良善的真理就是为那结合作见证的;然而,只要他们活在世上,他们的良善就在边上,因为他们没有神性真理。尽管那些处于该良善,也就是过着彼此仁爱生活的人没有直接来自神性源头,也就是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但他们所拥有的良善并没有被关闭,而是能被打开的那种。而且在来世,当他们接受有关信之真理和主的教导时,它就被打开。基督徒则不然。对他们当中那些过着彼此仁爱的生活之人,尤其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来说,甚至在他们活在世上时,直接来自神性源头的良善就存在,因为他们拥有神性真理。因此,他们无需这类教导就可进入天堂,只要他们的真理不含必须先被驱散的虚假。但那些没有过着仁爱生活的基督徒则向自己关闭天堂,并且他们当中许多人关闭到它无法被打开的地步。因为他们知道真理,却否认它们,即便不在口头上,也在心里强硬反对它们。
拉班先以自己的语言将这堆称为“伊迦尔撒哈杜他”,之后以迦南的语言,这堆名为“迦累得”;而事实上,这二者意思差不多,这是为了聚在一起并由此结合的缘故。以迦南的语言说话,或说“迦南的方言”表示回应神性;因为“迦南”表示主的国度,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1607, 3038, 3705节);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赛亚书:
当那日,埃及地必有五座城说迦南的方言,又指着万军之耶和华起誓。当那日,在埃及地中央必有为耶和华筑的一座坛;在埃及的边界上必有为耶和华立的一根柱。这都要在埃及地为万军之耶和华作记号和证据。(以赛亚书19:18-20)
“见证或证据”(witness)表示通过真理对良善,以及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确认;因此,“证词或法版”(testimony)表示真理植根于其中的良善,和良善所产生的真理,这一点从圣言的其它经文可以看出来。“证据”表示通过真理对良善,以及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确认,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书亚记:
约书亚对百姓说,你们选定耶和华,要事奉祂,你们自己作见证吧!他们说,我们就是见证。你们现在要除掉你们中间的外邦神,专心归向耶和华以色列的神。百姓对约书亚说,我们必事奉耶和华我们的神,听从祂的声音。当日,约书亚就与百姓立约,在示剑为他们立定律例典章。约书亚将这些话都写在神的律法书上,又将一块大石头立在耶和华圣所旁边的橡树下。约书亚对众民说,看哪!这石头可以向我们作见证,因为是听见了耶和华所吩咐我们的一切话,所以要向你们作见证,免得你们背弃耶和华你们的神。(约书亚记 24:22-27)
“见证”在此明显表示确认,就是对约、因而对他们与耶和华结合的确认;因为“约”表示结合(665, 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节)。由于若非通过良善,与耶和华或主结合是不可能的;而良善若不从真理获得其真正性质,就不可能产生结合,故可知,“见证”表示通过真理对良善的确认。此处所表良善是指与耶和华或主的结合,这种结合通过他们选定祂,要事奉祂而实现;作出确认的真理以“石头”来表示;因为“石头”表示真理(643, 1298, 3720节)。就至高意义而言,“石头”是指主自己,因为祂是一切真理的源头,祂因此被称作“以色列的磐石”(创世记49:24);经上还说“看哪!这石头可以向我们作见证,因为是听见了耶和华所吩咐我们的一切话。”
启示录:
我要使我那两个见证人,穿着麻布,说预言一千二百六十天。这二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立在大地之神面前的。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烧灭仇敌;这二人有权柄叫天闭塞。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那从无底坑里上来的兽必与他们交战,并且战胜他们,把他们杀了。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的灵气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立足站了起来。(启示录 11:3-7, 11)
此处所提到的“两个见证人”是指良善与真理,也就是有真理在其中的良善和由良善所产生的真理,这二者在人心里得到确认;这一点从经上说这两个见证人是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明显看出来。因为“一棵橄榄树”是指这种良善(参看886节);“两棵橄榄树”表示属天良善和属灵良善。属天良善本质上是对主之爱,属灵良善本质上是对邻之仁。“灯台”是指属于这两种良善的真理,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点等到论述灯台时就会清楚可知。正是这些良善与真理拥有关闭或打开天堂的权柄(参看22章序言)。“从无底坑(即地狱)里上来的兽必把他们杀了”表示教会内良善与真理的荒废;“有生命的灵气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立足站了起来”表示一个新教会。
由于在古时,堆用作证据,所以后来的祭坛也用作证据,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约书亚记:
流便人、迦得人说,你们看我们列祖所筑的耶和华坛的样式,这并不是为献燔祭,也不是为献别的祭,乃是为作你我中间的证据。流便人、迦得人给坛起名叫证坛,在我们中间证明耶和华是神。(约书亚记22:28, 34)
“坛”表示爱之良善,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自己(921, 2777, 2811节)。“证明”(witness)表示通过真理对良善的确认。
由于“见证”(witness,或译证据、证明)表示通过真理对良善,以及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确认,故就至高意义而言,“见证”(witness,或译证据、证明)表示主,因为主就是那作出确认的神性真理,如以赛亚书:
我必与你们立永约,就是应许大卫那可靠的恩典;看哪,我已立祂作万民的见证,为万民的君王和司令。(以赛亚书55:3,4)
启示录:
并那诚实作见证的,从死里首先复活,为地上诸王元首的耶稣基督来的。(启示录1:5)
又:
这些事是那为诚信真实见证的,神工之初始的说的。(启示录3:14)
在代表性教会有这样的要求:真理必须建立在两三个证人,而不是一个证人的证词上(民数记35:30; 申命记 17:6, 7; 19:15; 马太福音 18:16);这个要求源于以下神性律法:良善不是由一个真理,而是由许多真理来确认的。因为与其它无关的一个真理不能确认它,只有许多真理才能,因为从一个真理可以看到另一个真理。单独一个不能赋予良善任何形式,因而不会显明良善所拥有的任何基本品质,但以一个系列联系起来的许多个则能。因为正如一个音符不能产生任何旋律,更不用说完全的和谐了,一个真理同样不能成就任何事。这就是要求有两三个证人的律法来源之处,尽管从表面上看,它似乎来源于世俗的法律。然而,一个不会违背另一个,这一点也是十诫的情形,如前所述(2609节)。
“证词或法版”(testimony)表示真理植根于其中的良善,和良善所产生的真理,这一点从刚才所述可推知,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写在两块石版上的十诫是以一个词,即“证词”来称呼的,如摩西五经:
耶和华在西乃山和摩西说完了话,就把两块法版(two tables of the testimony)交给他,是神用指头写的石版。(出埃及记31:18)
又:
摩西下山,手里拿着两块法版,这版是两面写的。(出埃及记32:15)
由于两块法版被放在柜里,故这柜被称为“约柜”,如摩西五经: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必将把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 25:16, 21)
摩西又取了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又:
我要与你相会,又要从法柜二基路伯中间的施恩座上,和你说。(出埃及记25:22)
利未记:
使香的烟云遮掩法柜上的施恩座。(利未记 16:13).
民数记:
你要把这十二根杖存在会幕内法柜前。(民数记17:4)
这柜由此也被称作“法柜”(还可参看出埃及记25:22;31:7;启示录 15:5)。
故十诫被称为“法版”(testimony),因为它们是立约的条件,因而主与人彼此结合的条件。这种彼此结合是不可能的,除非人遵守这些诫命,不仅外在形式上遵守,内在也要遵守。至于这些诫命的内在形式是什么,可参看前文(2609节);所以,这就是“法版”(testimony,或译证词)所表示的通过真理所确认的良善,和源于良善的真理。正因如此,这两块石版也被称作“约版”;柜被称作“约柜”。由此可见在圣言中,“法版”的真正意义是什么(如申命记4:45; 6:17, 20; 以赛亚书 8:16; 列王纪下17:15; 诗篇19:7; 25:10; 78:5; 93:5; 119:2, 22, 24, 59, 79, 88, 138, 167; 122:3-4; 启示录6:9; 12:17;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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