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308

308.天堂通过圣言

308.天堂通过圣言与那些在教会之外、没有圣言的地方之人也有一个联结;因为主的教会无处不在,就存在于凡承认神性并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当中。此外,像这样的人死后就会被天使教导,并接受神性真理。有关该主题的详细内容,可见于下文论述非基督徒的章节。

在主眼中,地上的普世教会类似一个人,和天堂一样(参看59-72节)。然而,圣言所在,并通过圣言认识主的教会就像这个人的心与肺。众所周知,全身的一切脏腑和肢体都通过各个经络从心肺那里获得自己的生命。所以,在圣言所在的教会之外的人类也以同样的方式获得自己的生命,并构成这个人的肢体。再者,天堂通过圣言与远处的人联结,好比光从中心向四周放射。神性之光在圣言中,主与天堂同在那里,远处的人则凭这同在而获得光明。不过,如果没有圣言,情况就不同了。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决定天堂的联系和交流的天堂形式”的阐述看得更清楚。但只有那些处于属灵之光的人才能理解这个奥秘,而那些仅处于属世之光的人并不明白。因为那些处于属灵之光的人能清楚看见那些仅处于属世之光的人看不见,或仅看作一个模糊实体的无数事物。

注:教会尤指圣言所在,并通过圣言认识主的地方,因而是出自天堂的神性真理被启示的地方(3857, 10761节)。主的教会存在于全世界所有照其宗教信仰活在良善的人当中(3263, 6637, 10765节)。凡照其宗教信仰活在良善中,并承认某种神性之物的人都被接纳,无论他们在哪里(2589-2604, 2861, 2863, 3263, 4190, 4197, 6700, 9256节);除了这些人外,所有婴孩也被主接纳,无论他们在哪里出生(2289-2309, 4792节)。

属天的奥秘 #4526

4526.至于从前一

4526.至于从前一章末尾开始论述的眼睛视觉的对应关系,要知道,它与属于理解力的事物相对应,因为理解力是内在视觉(简称内视),这种内视在高于尘世之光的光中发挥功能。人之所以能从他在尘世之光中所看到的事物获得聪明,是因为有一种更高级的光,也就是天堂之光流入凭尘世之光变得可见的物体,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事实上,在尘世之光以上的光就是从主发出的光,而主光照整个天堂。出自主的聪明和智慧本身在那里显为光,正是这光产生了人的理解力或内视。当这光通过理解力流入尘世之光的物体时,它就会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因而以理解力被看到。在自然界中运作的眼睛的视觉因对应于在灵界运作的理解力的视觉,故对应于信之真理,因为这些属于纯正的理解力。事实上,真理构成人的整个理解力,因为他的一切思维都围绕着某个事物是否如此,也就它是否真实这个问题。眼睛的视觉对应于信之真理与良善(参看4410节)。

属天的奥秘 #1919

1919.“亚伯兰对

1919.“亚伯兰对撒莱说”表示感知,这从前面的阐述(1898节)清楚可知。“亚伯兰对撒莱说”这句话代表并表示主的感知;而“撒莱对亚伯兰说”这句话代表源于这感知的思维,或说受这些感知启发的思维;思维来自感知,或说感知启发主的思维。那些拥有感知的人所具有的思维并非来自其它源头,或说感知是他们思维的唯一源头。然而,感知是一回事,思维是另一回事。为了看到它们是不同的,以良心为例来说明。

良心是对从主通过天堂流入之物的一种总体、因而模糊的指示。所流入的那些事物在内层理性人中显现,在那里可以说笼罩在云雾中;这云雾是由关于信之真理和良善的表象和谬误产生的。思维虽不同于良心,却是从良心流出的,因为那些有良心的人照着良心思考和说话。思考几乎就是解释良心告诉我们的东西,或说解释构成良心的各种事物,并把它们分解转化为思维或观念,然后转化为词语。正因如此,主将那些有良心的人保守在对邻舍的良善思维中,并阻止他们对邻舍思想邪恶。因此,良心只能存在于那些爱邻如己,并对信之真理拥有良善思维的人里面。这个例子说明了良心如何不同于思维,顺带也说明了感知如何不同于思维。

主的感知直接来自耶和华,因而来自神性良善;而祂的思维则来自直觉真理和对它的情感,如前所述(1904, 1914节)。主的神性感知无法以任何概念,甚至无法以天使的概念来理解,所以它是无法描述的。与主的感知相比,天使的感知(在1384等,1394, 1395节中有描述)几乎没有。主的感知因是神性,故是对天上的一切事物的一种感知,因而也是对地上的一切事物的一种感知,因为秩序、联系和流注是这样:凡对天上的事物拥有感知的人,也对地上的事物拥有感知。

但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祂的神性本质合一,同时变成耶和华之后,主就超越了所谓的感知,因为祂高于存在于天上,并从那里存在于地上的秩序。耶和华就是秩序的源头,所以可以说,耶和华是秩序本身。祂独自或从自己掌管秩序,不仅像人们所以为的那样从总体上掌管,甚至还从最小细节上掌管,因为总体来自这些细节,或说最小细节构成总体。谈论一个总体,却又把细节从它那里拿走,无异于在谈论一个没有部分在里面的整体,因而无异于在谈论不包含任何东西的某种事物。因此,声称主的规定是普遍的,总体上的,而不是具体细节上的,这完全是错误的,纯粹是所谓的没有对象的空虚概念,或凭空想象。因为从总体上,而不从最小细节上规定和掌管,就是完全不规定和掌管任何东西。这是一个哲学真理;然而,说来奇怪,哲学家们自己,包括最著名的,却以不同的方式理解这个问题,并以不同的方式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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