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8.天堂通过圣言与那些在教会之外、没有圣言的地方之人也有一个联结;因为主的教会无处不在,就存在于凡承认神性并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当中。此外,像这样的人死后就会被天使教导,并接受神性真理。有关该主题的详细内容,可见于下文论述非基督徒的章节。
在主眼中,地上的普世教会类似一个人,和天堂一样(参看59-72节)。然而,圣言所在,并通过圣言认识主的教会就像这个人的心与肺。众所周知,全身的一切脏腑和肢体都通过各个经络从心肺那里获得自己的生命。所以,在圣言所在的教会之外的人类也以同样的方式获得自己的生命,并构成这个人的肢体。再者,天堂通过圣言与远处的人联结,好比光从中心向四周放射。神性之光在圣言中,主与天堂同在那里,远处的人则凭这同在而获得光明。不过,如果没有圣言,情况就不同了。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决定天堂的联系和交流的天堂形式”的阐述看得更清楚。但只有那些处于属灵之光的人才能理解这个奥秘,而那些仅处于属世之光的人并不明白。因为那些处于属灵之光的人能清楚看见那些仅处于属世之光的人看不见,或仅看作一个模糊实体的无数事物。
注:教会尤指圣言所在,并通过圣言认识主的地方,因而是出自天堂的神性真理被启示的地方(3857, 10761节)。主的教会存在于全世界所有照其宗教信仰活在良善的人当中(3263, 6637, 10765节)。凡照其宗教信仰活在良善中,并承认某种神性之物的人都被接纳,无论他们在哪里(2589-2604, 2861, 2863, 3263, 4190, 4197, 6700, 9256节);除了这些人外,所有婴孩也被主接纳,无论他们在哪里出生(2289-2309, 4792节)。
6148.“惟有祭司的土地,约瑟没有买”表内在从属世层那里为自己获得了接受良善的一切能力,因为这些能力都来自它自己。这从“约瑟”的代表,以及“土地”、“祭司”和“没有买”的含义清楚可知。“约瑟”(这些事是指着他说的)是指内在,如前所述;“土地”是指真理的容器,如前所述(6135-6137节),在此是指接受良善的能力,因为某物的能力是指它固有的接受能力,以便一个容器能成为一个容器。这种能力来自主,也就是经由良善从主而来;因为若非爱之良善从主流入,就没有人有能力去接受真理或良善。从主而来的爱之良善的流注使得一切事物从内在存在于一个人里面,以具有接受的性质。接受良善的能力来自属世层,这一点由土地在埃及境内的事实来表示,因为“埃及”表示记忆知识方面的属世层(6142节)。“祭司”是指良善,如下文所述。“没有买”是指没有如同它将真理和真理之良善,连同它们的容器变成它自己的(这一切通过荒凉和维持发生)那样,把这些能力归于它自己,因为这些能力来自它自己,也就是说,来自内在。所有这些含义表明,“惟有祭司的土地,约瑟没有买”表示内在从属世层那里为自己获得了接受良善的一切能力,因为这些能力都来自它自己。
此中情形是这样:人接受真理与良善的能力直接来自主;人根本不需要来自他自己的任何帮助就能获得它们。因为人始终被保持在接受良善与真理的能力中,并通过这种能力而拥有理解力和意愿。但人若转向邪恶,就不会接受它们。诚然,这种能力会保留下来,但向着对它们的思维和感觉的靠近则向他关闭或堵塞了;因此,看见真理和感受良善的能力随着人转向邪恶,并在生活和信仰中确认它们而灭亡。人对于接受真理与良善的能力没有丝毫贡献,这一事实从教会的教义清楚可知,即:信之真理与仁之良善丝毫不来自人,全都来自主。然而,人却摧毁自己自己里面的这种能力。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这一观念:内在从属世层那里为自己获得了接受良善的一切能力,因为这些能力都来自它自己。之所以说“从属世层”,是因为来自主的良善之流注通过主经由内在进入属世层而实现;一旦从属世层中获得接受能力,流注就会发生,因为此时有了接受(参看5828节)。
至于“祭司”所表示的良善,要知道,有两样事物从主发出,即良善与真理。神性良善由祭司来代表,神性真理由君王来代表。正因如此,“祭司”表示良善,“君王”表示真理。关于论及主的祭司职分和王权,可参看前文(1728, 2015e, 3670节)。在古时的代表性教会,祭司和君王这两个职分在一个人身上联结起来,因为从主发出的良善与真理是合一的,在天上的众天使中间也是联结在一起的。
在古教会,联结在一起的这两个职分共存于其中的那一个人被称为“麦基洗德”,或“公义的王”。这一点从迎接亚伯拉罕的麦基洗德可以看出来;关于他,经上如此记着说:
又有撒冷王麦基洗德带着饼和酒出来;他是至高神的祭司。他为亚伯兰祝福。(创世记14:18, 19)
他代表这两个职分方面的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他是君王,同时也是祭司;他被允许祝福亚伯拉罕,给他带饼和酒,这两样东西在当时也是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象征。麦基洗德代表这两个职分方面的主,这一点从诗篇进一步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起了誓,决不后悔,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样式永远为祭司。(诗篇110:4)
这些话是指着主说的,“照着麦基洗德的样式”表示他既是君王,也是祭司,也就是说,就至高意义而言,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从祂一起发出。
此外,由于一个代表性教会将要建在雅各的后代中间,所以他们也要有一个人来联合代表从主合一发出的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但是,由于那个人民或百姓的战争和偶像崇拜,这两个职分其实从一开始就是分开的;那些统治百姓的人被称为“领袖”,后被称为“审判官”;而那些承接圣职的人被称为“祭司”,属于亚伦的种,是利未人。然而,后来这两个职分就在一个人身上联结起来,如在以利和撒母耳身上。但由于这个人民或百姓具有这样的性质:因着偶像崇拜的做法在他们当中盛行,在他们中间无法建立一个代表性教会,只能建立一个教会的代表,所以这两个职分被允许分开。那时,主在神性真理方面由王来代表,在神性良善方面由祭司来代表。这种分离是照着那人民或百姓的意愿发生的,并非出于主的美意,这一点从耶和华对撒母耳所说的话清楚看出来:
你只管依从百姓的声音,他们向你说的一切话;因为他们不是厌弃你,乃是厌弃我,不要我作他们的王。你要叫他们明了那君王所享有的权利。(撒母耳记上8:7至末尾;12:19, 20)
这两个职分之所以要分开,是因为与神性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会将所有人定罪;而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则拯救所有人。若按着神性真理来审判,人会被判入地狱;但神性良善会把他从地狱带出来,提入天堂。救恩出于怜悯,因而源于神性良善;不过,当人弃绝怜悯,由此将神性良善从自己那里抛弃时,诅咒就会存在;结果,他被交由真理来审判。“王”代表神性真理(参看1672, 1728, 2015, 2069, 3009, 3670, 4575, 4581, 4966, 5044, 5068节)。
“祭司”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并由此表示良善。这一点从拣选亚伦,并在他之后拣选利未人时关于祭司职分的所有规定的内义可以看出来;如这些规定:
唯独大祭司才可进入至圣所,在那里事奉。(利未记16)
这是献与耶和华为圣物归给祭司的。(利未记23:20; 27:21)
他们在这地内不可有产业,也不可有分。耶和华就是他们的分和产业。(民数记18:20; 申命记10:9; 18:1)
利未人归耶和华,代替头生的;耶和华把它们交给亚伦。(民数记3:9, 12, 13, 40至末尾; 8:16-19)
当他们安营、起行时,大祭司和利未人要在营中间。(民数记1:50-54; 2:17; 3:23-38; 4:1至末尾)
亚伦的种中,凡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燔祭和祭物。(利未记21:17-21)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规定(参看利未记21:9-13等)。
与祭司有关的所有这些规定在至高意义上都代表主的神性良善,因而在相对意义上代表爱与仁之良善。然而,被称为“圣衣”的亚伦的衣服则代表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关于这些衣服,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解释出埃及记时予以详述。
由于“王或君王”表示真理,“祭司”表示良善,故在圣言中,“王或君王和祭司”常常一起被提及。如启示录:
耶稣基督使我们归向神和祂父作王和祭司。(启示录1:5, 6; 5:10)
说我们作“王”凭的是信之真理,作“祭司”凭的是仁之良善。因此,在那些住在主里面的人中间,真理与良善被联结在一起,正如他们在天上那样,如前所述。这就是“作王和祭司”的意思。
耶利米书:
到那日,君王和首领的心都要消灭,祭司都要惊奇,先知都要诧异。(耶利米书4:9)
又:
以色列家和他们的君王、首领、祭司、先知也都照样羞愧。(耶利米书2:26)
又:
犹大王、首领、祭司、先知并耶路撒冷居民。(耶利米书8:1)
在这些经文中,“君王或王”表示真理;“首领”表示首要真理(1482, 2089, 5044节);“祭司”表示良善;“先知”表示那些施行教导的人(2534节)。
进一步知道,约瑟不买祭司土地代表接受真理与良善的一切能力皆来自主,这一事实从摩西五经中关于利未人的田地的类似律法明显看出来:
利未人各城郊野的田地不可卖,因为那是他们永远的产业。(利未记25:34)
此处在内义上的意思是,人不可对教会的良善,也就是爱与仁之良善提出任何要求,因为这良善唯独来自主。
4197.“拉班说,今日这石堆作你我中间的证据。因此给它起名叫迦累得”表它将永远如此,因此它的性质又一次被描述。这从“堆”、“证据”、“今日”和“起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堆”是指良善(参看4192节);“证据”是指通过真理对良善的确认,如下文述;“今日”是指永恒(2838, 3998节);“起名”是指基本性质(144, 145, 1754, 2009, 2724, 3421节)。那良善的具体就包含在“迦累得”这个名字中;因为在古时,当某个事物取名时,这个名字就包含该事物的基本性质(340, 1946, 2643, 3422节)。由此可见“拉班说,今日这石堆作你我中间的证据。因此给它起名叫迦累得”表示什么,即表示此处“拉班”所表良善与主之属世层的神性良善结合、因而主与外邦人通过良善结合的证据;因为该良善就是“拉班”现在所代表的(4189节)。属于该良善的真理就是为那结合作见证的;然而,只要他们活在世上,他们的良善就在边上,因为他们没有神性真理。尽管那些处于该良善,也就是过着彼此仁爱生活的人没有直接来自神性源头,也就是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但他们所拥有的良善并没有被关闭,而是能被打开的那种。而且在来世,当他们接受有关信之真理和主的教导时,它就被打开。基督徒则不然。对他们当中那些过着彼此仁爱的生活之人,尤其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来说,甚至在他们活在世上时,直接来自神性源头的良善就存在,因为他们拥有神性真理。因此,他们无需这类教导就可进入天堂,只要他们的真理不含必须先被驱散的虚假。但那些没有过着仁爱生活的基督徒则向自己关闭天堂,并且他们当中许多人关闭到它无法被打开的地步。因为他们知道真理,却否认它们,即便不在口头上,也在心里强硬反对它们。
拉班先以自己的语言将这堆称为“伊迦尔撒哈杜他”,之后以迦南的语言,这堆名为“迦累得”;而事实上,这二者意思差不多,这是为了聚在一起并由此结合的缘故。以迦南的语言说话,或说“迦南的方言”表示回应神性;因为“迦南”表示主的国度,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1607, 3038, 3705节);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赛亚书:
当那日,埃及地必有五座城说迦南的方言,又指着万军之耶和华起誓。当那日,在埃及地中央必有为耶和华筑的一座坛;在埃及的边界上必有为耶和华立的一根柱。这都要在埃及地为万军之耶和华作记号和证据。(以赛亚书19:18-20)
“见证或证据”(witness)表示通过真理对良善,以及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确认;因此,“证词或法版”(testimony)表示真理植根于其中的良善,和良善所产生的真理,这一点从圣言的其它经文可以看出来。“证据”表示通过真理对良善,以及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确认,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书亚记:
约书亚对百姓说,你们选定耶和华,要事奉祂,你们自己作见证吧!他们说,我们就是见证。你们现在要除掉你们中间的外邦神,专心归向耶和华以色列的神。百姓对约书亚说,我们必事奉耶和华我们的神,听从祂的声音。当日,约书亚就与百姓立约,在示剑为他们立定律例典章。约书亚将这些话都写在神的律法书上,又将一块大石头立在耶和华圣所旁边的橡树下。约书亚对众民说,看哪!这石头可以向我们作见证,因为是听见了耶和华所吩咐我们的一切话,所以要向你们作见证,免得你们背弃耶和华你们的神。(约书亚记 24:22-27)
“见证”在此明显表示确认,就是对约、因而对他们与耶和华结合的确认;因为“约”表示结合(665, 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节)。由于若非通过良善,与耶和华或主结合是不可能的;而良善若不从真理获得其真正性质,就不可能产生结合,故可知,“见证”表示通过真理对良善的确认。此处所表良善是指与耶和华或主的结合,这种结合通过他们选定祂,要事奉祂而实现;作出确认的真理以“石头”来表示;因为“石头”表示真理(643, 1298, 3720节)。就至高意义而言,“石头”是指主自己,因为祂是一切真理的源头,祂因此被称作“以色列的磐石”(创世记49:24);经上还说“看哪!这石头可以向我们作见证,因为是听见了耶和华所吩咐我们的一切话。”
启示录:
我要使我那两个见证人,穿着麻布,说预言一千二百六十天。这二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立在大地之神面前的。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烧灭仇敌;这二人有权柄叫天闭塞。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那从无底坑里上来的兽必与他们交战,并且战胜他们,把他们杀了。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的灵气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立足站了起来。(启示录 11:3-7, 11)
此处所提到的“两个见证人”是指良善与真理,也就是有真理在其中的良善和由良善所产生的真理,这二者在人心里得到确认;这一点从经上说这两个见证人是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明显看出来。因为“一棵橄榄树”是指这种良善(参看886节);“两棵橄榄树”表示属天良善和属灵良善。属天良善本质上是对主之爱,属灵良善本质上是对邻之仁。“灯台”是指属于这两种良善的真理,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点等到论述灯台时就会清楚可知。正是这些良善与真理拥有关闭或打开天堂的权柄(参看22章序言)。“从无底坑(即地狱)里上来的兽必把他们杀了”表示教会内良善与真理的荒废;“有生命的灵气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立足站了起来”表示一个新教会。
由于在古时,堆用作证据,所以后来的祭坛也用作证据,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约书亚记:
流便人、迦得人说,你们看我们列祖所筑的耶和华坛的样式,这并不是为献燔祭,也不是为献别的祭,乃是为作你我中间的证据。流便人、迦得人给坛起名叫证坛,在我们中间证明耶和华是神。(约书亚记22:28, 34)
“坛”表示爱之良善,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自己(921, 2777, 2811节)。“证明”(witness)表示通过真理对良善的确认。
由于“见证”(witness,或译证据、证明)表示通过真理对良善,以及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确认,故就至高意义而言,“见证”(witness,或译证据、证明)表示主,因为主就是那作出确认的神性真理,如以赛亚书:
我必与你们立永约,就是应许大卫那可靠的恩典;看哪,我已立祂作万民的见证,为万民的君王和司令。(以赛亚书55:3,4)
启示录:
并那诚实作见证的,从死里首先复活,为地上诸王元首的耶稣基督来的。(启示录1:5)
又:
这些事是那为诚信真实见证的,神工之初始的说的。(启示录3:14)
在代表性教会有这样的要求:真理必须建立在两三个证人,而不是一个证人的证词上(民数记35:30; 申命记 17:6, 7; 19:15; 马太福音 18:16);这个要求源于以下神性律法:良善不是由一个真理,而是由许多真理来确认的。因为与其它无关的一个真理不能确认它,只有许多真理才能,因为从一个真理可以看到另一个真理。单独一个不能赋予良善任何形式,因而不会显明良善所拥有的任何基本品质,但以一个系列联系起来的许多个则能。因为正如一个音符不能产生任何旋律,更不用说完全的和谐了,一个真理同样不能成就任何事。这就是要求有两三个证人的律法来源之处,尽管从表面上看,它似乎来源于世俗的法律。然而,一个不会违背另一个,这一点也是十诫的情形,如前所述(2609节)。
“证词或法版”(testimony)表示真理植根于其中的良善,和良善所产生的真理,这一点从刚才所述可推知,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写在两块石版上的十诫是以一个词,即“证词”来称呼的,如摩西五经:
耶和华在西乃山和摩西说完了话,就把两块法版(two tables of the testimony)交给他,是神用指头写的石版。(出埃及记31:18)
又:
摩西下山,手里拿着两块法版,这版是两面写的。(出埃及记32:15)
由于两块法版被放在柜里,故这柜被称为“约柜”,如摩西五经: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必将把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 25:16, 21)
摩西又取了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又:
我要与你相会,又要从法柜二基路伯中间的施恩座上,和你说。(出埃及记25:22)
利未记:
使香的烟云遮掩法柜上的施恩座。(利未记 16:13).
民数记:
你要把这十二根杖存在会幕内法柜前。(民数记17:4)
这柜由此也被称作“法柜”(还可参看出埃及记25:22;31:7;启示录 15:5)。
故十诫被称为“法版”(testimony),因为它们是立约的条件,因而主与人彼此结合的条件。这种彼此结合是不可能的,除非人遵守这些诫命,不仅外在形式上遵守,内在也要遵守。至于这些诫命的内在形式是什么,可参看前文(2609节);所以,这就是“法版”(testimony,或译证词)所表示的通过真理所确认的良善,和源于良善的真理。正因如此,这两块石版也被称作“约版”;柜被称作“约柜”。由此可见在圣言中,“法版”的真正意义是什么(如申命记4:45; 6:17, 20; 以赛亚书 8:16; 列王纪下17:15; 诗篇19:7; 25:10; 78:5; 93:5; 119:2, 22, 24, 59, 79, 88, 138, 167; 122:3-4; 启示录6:9; 12:17;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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