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8.天堂通过圣言与那些在教会之外、没有圣言的地方之人也有一个联结;因为主的教会无处不在,就存在于凡承认神性并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当中。此外,像这样的人死后就会被天使教导,并接受神性真理。有关该主题的详细内容,可见于下文论述非基督徒的章节。
在主眼中,地上的普世教会类似一个人,和天堂一样(参看59-72节)。然而,圣言所在,并通过圣言认识主的教会就像这个人的心与肺。众所周知,全身的一切脏腑和肢体都通过各个经络从心肺那里获得自己的生命。所以,在圣言所在的教会之外的人类也以同样的方式获得自己的生命,并构成这个人的肢体。再者,天堂通过圣言与远处的人联结,好比光从中心向四周放射。神性之光在圣言中,主与天堂同在那里,远处的人则凭这同在而获得光明。不过,如果没有圣言,情况就不同了。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决定天堂的联系和交流的天堂形式”的阐述看得更清楚。但只有那些处于属灵之光的人才能理解这个奥秘,而那些仅处于属世之光的人并不明白。因为那些处于属灵之光的人能清楚看见那些仅处于属世之光的人看不见,或仅看作一个模糊实体的无数事物。
注:教会尤指圣言所在,并通过圣言认识主的地方,因而是出自天堂的神性真理被启示的地方(3857, 10761节)。主的教会存在于全世界所有照其宗教信仰活在良善的人当中(3263, 6637, 10765节)。凡照其宗教信仰活在良善中,并承认某种神性之物的人都被接纳,无论他们在哪里(2589-2604, 2861, 2863, 3263, 4190, 4197, 6700, 9256节);除了这些人外,所有婴孩也被主接纳,无论他们在哪里出生(2289-2309, 4792节)。
8865.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参看8853-8858节)可以看出当如何理解“普遍掌权”,即:在一个人里面普遍掌权的,就是那存在于其思维的每个观念和意愿的每个渴望中的东西,因而是构成他的实际心智或生命的东西。在一个人里面普遍掌权的,应当是主,因为在天上的天使里面普遍掌权的,是主,因此可以说他们在“主里面”。当他不仅相信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皆来自主,还喜欢如此相信时,主就开始在一个人里面掌权。天使不仅相信,还发觉就是如此;这就是为何他们的生命是在他们里面的主的生命。他们意愿的生命就是来自主的爱之生命,他们理解力的生命则是来自主的信之生命。由此明显可知当说到主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祂自己就是天堂时,是什么意思。当主在一个教会成员那里,如在天上的天使那里一样普遍掌权时,主就在与他同在的一切信之真理和良善中,就像心脏在一切血管里面一样,因为它们从心脏获得自己的来源,以及作为它们生命的血液。
另外,要进一步知道,与一个人同在的灵人的种类或天使的种类取决于在他里面普遍掌权之物的性质。原因在于,普遍掌权的东西就是每个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8853-8858节)。一个人所拥有的一切快乐和一切满足,哪怕是在思想其它事的时候,皆源于它。因为与他同在的天使和灵人就住在它里面,可以说有一个居所;他们的欢喜流入这个人,并产生他的快乐和满足。此人没有意识到,这就是它的源头,因为人不知道他的生命是流入的,也不知道普遍掌权的东西构成他的生命,或当某种东西触及他生命的这个核心时,效果就像视觉对象触及瞳孔的效果;也就是说,当视觉对象是美丽的时,效果就是快乐;当它们丑陋的时,则是痛苦。之所以用“普遍”这个术语,是因为它必然包含整个里面的每一个事物;因此,普遍掌权的,是那存在于每个个体部分中的东西(参看1919e, 5949, 6159, 6338, 6482, 6483, 6571, 7648, 8067节)。
6637.“这些是以色列众子的名字”表教会的本质。这从“名字”的含义,以及“以色列众子”的代表和“以色列”的代表清楚可知:“名字”是指本质(参看144, 145, 1754, 1896, 2009, 2628, 2724, 3006, 3421节);“以色列众子”是指属灵真理(5414, 5879, 5951节);“以色列”是指真理之良善,或属灵良善(3654, 4598, 5803, 5806, 5812, 5817, 5819, 5826, 5833节)。由于“以色列”代表真理之良善,或属灵良善,而他的“众子”代表属世层中的属灵真理,故“以色列众子”代表教会;因为构成教会的,是属灵良善和源于该良善的真理。没有属灵良善,就是仁之良善,也没有属灵真理,就是信之真理的人并不属于教会,哪怕他生在教会。因为主的整个天国都处于爱与信之良善;除非教会也处于这良善,否则它不可能是教会,因为它没有与天堂联结;事实上,教会是主在地上的国。
之所以用“教会”这个词,是因为它是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所在的地方,或因为它是认识主并举行圣礼的地方。确切地说,它之所以是教会,是因为它照着圣言或取自圣言的教义生活,并寻求使这些教义成为它的生活准则。不这样生活的人就不属教会,而是在教会之外;那些过着邪恶生活,因而违背教义生活的人远在教会之外,比对圣言、主或圣礼一无所知的外邦人还远。事实上,前者因认识教会的良善与真理而毁灭了自己里面的教会;这种事外邦人是无法做到的,因为他们不知道这些事。还要知道,凡过着仁与信之良善生活的人都是主的一个教会和国度,并由此而被称为一座圣殿,以及神的一个家。那些身为教会的个体人,无论相距如何遥远,便构成一个总体教会。这就是此处和下文“以色列的众子”所指的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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