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311

三十五、天堂和地狱皆

三十五、天堂和地狱皆出自人类

311.在基督教界,人们全然不知天堂和地狱皆出自人类。事实上,他们以为天使是起初被造的,并形成天堂;而魔鬼或撒旦原是光明天使,但因背叛而与其同伙遭到驱逐,从而形成地狱。天使对基督教界的这种信仰感到极其震惊,尤为震惊的是,人们对天堂竟然一无所知;而事实上,这是教会最主要的教义。由于这种无知普遍盛行,所以他们对于主在这种时候乐意向人类揭示有关天堂和地狱的许多事,由此尽可能驱散因教会走到尽头而与日俱增的黑暗感到由衷欢喜。

为此,他们想叫我代表他们声明:在整个天堂,没有一位天使是起初如此被造的;在整个地狱,也没有一个魔鬼曾被造为光明天使并遭到驱逐。相反,所有人,无论属天堂的还是属地狱的,皆出自人类;在天堂的,是那些在世时活在天堂的爱与信中之人;在地狱的,是那些活在地狱的爱与信中之人;地狱作为一个整体,被称为魔鬼和撒旦;在后的地狱名为魔鬼,是被称为恶魔的人所住之地;在前的地狱名为撒旦,是被称为恶灵的人所住之地。我会在下文描述这些地狱的特征。

天使坚称,基督教界对天堂里的人和地狱里的人之所以持有这种信仰,是因为他们从圣言取了一些经文,然后仅照着尚未被出于圣言的纯正教义光照和解释的字义来理解它们。然而,尚未被纯正教义光照的圣言字义会将心智朝四面八方引入歧途,产生无知、异端和错谬。

注:作为一个整体的地狱,或合在一起的地狱之人被称为魔鬼和撒旦(694节)。那些在世时已是魔鬼之人死后就变成魔鬼(968节)。教会的教义必须来源于圣言(3464, 5402, 6822, 6832, 10763, 10765节)。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9025, 9409, 9424, 9430, 10324, 10431, 10582节)。真正的教义对那些阅读圣言的人来说,就是一盏灯(10400节)。纯正的教义必须出自那些被主启示的人(2510, 2516, 2519, 9424, 10105节)。那些脱离教义专注于字义的人不会获得对神性真理的任何理解(9409—9410, 10582节)。他们被引入许多错谬(10431节)。那些从源于圣言的教会教义教导并学习的人与那些唯独从字义教导并学习的人之间的区别是何性质(9025节)。

属天的奥秘 #10283

10283.“不可倒

10283.“不可倒在人的肉身上”表不能将主的东西赋予人的自我。这从“人的肉身”和“倒”的含义清楚可知:“人的肉身”是指他的自我,如下文所述;“倒”是指赋予。因为“倒”与“触”具有相同的含义;但“倒”论及液体,如油、酒和水;“倒出来”论及神性、属天和属灵的事物;而“触着”论及干物质和肉体事物,“触着”表示赋予(参看10130节)。由此可推知,膏油不可倒在肉身上表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不可赋予一个人的自我,因为一个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主的神性良善不可能被赋予邪恶的东西。一个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参看210, 215, 731, 874-876, 987, 1023, 1024, 1047, 5660, 5786, 8480节)。
  人的自我的一部分属于意愿,一部分属于理解力;意愿部分由邪恶构成,理解力部分则由这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构成。也就是说,前者,就是自我的意愿部分,由“人的肉身”来表示,后者,就是理解力部分则由这肉身的血来表示。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西门,你是有福的。因为将它指示给你的,不是血肉,乃是我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16:17)
  显而易见,此处的“肉”和“血”表示人的自我。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血”在此表示从人之自我的理解力部分出来的虚假,“肉欲”表示源于它的意愿部分的邪恶。“血”表示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因而表示由于意愿中的人自己的东西而在理解力部分中的人自己的东西(参看4735, 9127节)。
  以赛亚书: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他们必喝自己的血醉倒,好像喝新酒一样。(以赛亚书49:26)
  “使他们吃自己的肉,喝自己的血醉倒”表示使他们充满邪恶和邪恶的虚假,因而充满他们自己的东西;因为邪恶和虚假都是自我出来的。
  耶利米书:
  倚靠人,以血肉为膀臂的,那人该受诅咒!(耶利米书17:5)
  “倚靠人,以血肉为膀臂”表示倚靠人自己和人的自我。
  以赛亚书:
  人民都成了烧火的燃料。有人右边砍下,仍受饥饿;左边吞吃,仍不饱足。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玛拿西将吞吃以法莲;以法莲吞吃玛拿西。(以赛亚书9:19-21)
  “烧火的燃料”表示将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或欲望变成人自己的;“受饥饿,不饱足”表示不接受信之良善或真理;“膀臂上的肉”表示人之自我的这两个部分;“玛拿西”表示意愿里的邪恶;“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虚假;“吃”表示人自己的。“火”表示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或欲望(参看5071, 5215, 6314, 6832, 7324, 7575, 9141节);“受饥饿,不饱足”之所以表示不接受信之良善或真理,是因为“饥饿”或饥荒和“口渴”表示良善和真理的荒凉(5360, 5376, 6110, 7102, 8568e节);“右边”表示真理所源自的良善,“左边”表示良善到来所经由的真理(参看10061节);因此,“有人右边砍下,仍受饥饿;左边吞吃,仍不饱足”表示无论他们接受多少关于良善和真理的教导,仍就不会接受它们。
  “玛拿西”表示意愿中的良善(参看5351, 5353, 5354e, 6222, 6234, 6238, 6267节);“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真理(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节);因此,就反面意义而言,“玛拿西”表示意愿中的邪恶,“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虚假,因为在圣言中,几乎一切事物都有一个反面意义。“吃”表示变成人自己的(3168, 3513, 3596, 4745节);由此明显可知“吃自己膀臂上的肉”表示什么,即将源于自我的邪恶和虚假变成人自己的。之所以说“膀臂上的肉”,是因为“膀臂”和“手”一样表示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能力,他信靠这能力(参看10019节提到的地方)。
  撒迦利亚书:
  我就说,我不牧养你们。要死的,由他死;余剩的,让各人吃别人的肉。(撒迦利亚书11:9)
  “不牧养”表示不教导并改造;“要死”表示丧失属灵生命;“吃别人的肉”表示将源于别人自我的邪恶变成人自己的。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与她的邻舍,肉体肥大的埃及之子行淫。(以西结书16:26)
  “耶路撒冷”表示败坏的教会;“肉体肥大的埃及人行淫”表示通过唯独始于属世人的记忆知识,因而通过感官记忆知识而歪曲教会的真理。“耶路撒冷”表示教会(参看402, 2117, 3654节),在此表示败坏的教会;“行淫”表示歪曲真理(参看2466, 2729, 8904节);“子”表示真理,也表示虚假(参看1147, 3373, 4257, 9807节);“埃及”表示正反两方面意义上的记忆知识(参看9340节提到的地方);“埃及”也表示属世层(参看9391节提到的地方)。因此,“肉体肥大”描述了那些倚靠感官证据推理教会的真理,并得出结论的人。那些如此行的人抓住虚假而不是真理,因为倚靠感官证据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就是倚靠身体感官的幻觉或谬论而如此行。因此,“肉体肥大”表示感官人,因为他们出于身体中自己的东西进行思考,或说他们自己的身体感知主宰了他们的思维。
  以赛亚书:
  埃及人不过是人,并不是神;他们的马不过是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此处“埃及”也表示记忆知识;“他的马”表示由这记忆知识构成的理解力;当人们利用自己,而非神的东西得出结论时,这种理解力被称为“是肉,并不是灵”。“马”表示理解力(参看2761, 2762, 3217, 5321, 6534节);“埃及的马”表示由一种败坏的理解力所提供的记忆知识(6125, 8146, 8148节)。
  “肉”表示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或也可说,他自己的邪恶意愿,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中论述以色列人对吃肉的渴望的地方,对此,经上如此记着说:
  那人民中间的乌合之众大起贪欲的心,说,谁给我们肉吃呢?耶和华说,你们明天要吃肉。你们不止吃一天、两天、五天、十天、二十天,要吃一个整月。有风从耶和华那里刮起,把鹌鹑由海面刮来,使它们散落在营地,离地面约有二肘。百姓起来,终日终夜,并次日一整天,捕取鹌鹑,将它们摆列在营的四围。肉在他们牙齿之间,尚未吞咽,耶和华的怒气就向百姓发作,耶和华用极重的灾殃击杀百姓。于是他给那地方起名叫贪欲之人的坟墓。(民数记11:4, 18-20, 31-34)
  “肉”表示这个民族的自我,或说属于这个民族的东西,这一点从这段经文的每个细节可以看出来;因为若不是这个意思,渴望吃肉能有什么邪恶呢?更何况以前就已经应许他们有肉吃(出埃及记16:12)。但由于它表示自我,因而表示一种邪恶的意愿,而这个民族拥有自我,就是一个邪恶意愿的程度超过其它民族,所以当他们渴望肉时,经上说他们“大起贪欲之心”,他们因此被极重的灾殃击杀,他们被埋葬的地方也因此被称为“贪欲之人的坟墓”。无论你说意愿的邪恶,还是说贪欲,意思都一样,因为一个邪恶的意愿就在于贪欲。人的自我只渴望它自己的东西,却不渴望涉及邻舍的任何东西,或涉及神的任何东西,除非对自己有利。由于这个民族是这个样子,故经上说“他们不止吃一天、两天、五天、十天、二十天,要吃一个整月”,以此表示这个民族将永远是这个样子,因为“一个整月”表示永远;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说“肉在他们牙齿之间,尚未吞咽,他们就被极重的灾殃击杀”,因为“牙齿”表示自我的肉体层面,就是一个人心智的最低层(4424e, 5565-5568, 9062节)。至于这个民族是这个样子,可参看9380节提到的地方,以及摩西之歌(申命记32:20-28, 32-34)。
  在圣言中,“灵”反对肉体,因为“灵”表示来自主的生命,“肉体”表示来自人的生命,如在约翰福音:
  赐生命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由此清楚可知,“灵”表示来自主的生命,也就是从祂所获得的对祂的爱和信的生命;“肉体或肉身或肉”(flesh)表示来自人的生命,因而表示他的自我,或他自己的东西;这就是为何经上说“肉体是无益的”。在别处也是这个意愿: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
  诗篇:
  神顾念他们不过是肉体,是一阵去而不返的风(或灵)。(诗篇78:39)
  由于当论及人时,“肉体或肉身或肉”表示他的自我,或他自己的东西,也就是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故明显可知当论及主时,“肉体或肉身或肉”表示什么,即表示主的自我,也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就是在约翰福音中主的肉所表示的:
  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约翰福音6:51, 53-55)
  主的“肉”表示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祂的血”表示从这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因此它们与圣餐中的饼和酒意思是一样的;这些神性实物是祂自己的,存在于祂的神性人身里面(参看1001, 3813, 4735, 4976, 6978, 7317, 7326, 7850, 9127, 9393, 10026, 10033, 10152节);祭牲代表源于主的良善,这些祭牲的肉也因此表示良善(参看10040, 10079节)。此外,在圣言的各个地方,经上都提到了“凡血肉之躯”,以此表示每个人(如创世记6:12-13, 17, 19; 以赛亚书40:5-6; 49:26; 66:16, 23-24; 耶利米书25:31; 32:27; 45:5; 以西结书20:48; 21:4-5; 以及别处)。
  

属天的奥秘 #10105

10105.“在圣处

10105.“在圣处煮它的肉”表运用在从主获得的光中所看见的教义真理去为生活的功用而预备良善。这从“煮”、“肉”和“圣处”的含义清楚可知:“煮”是指运用教义的真理去为生活的功用进行预备;“肉”是指良善(参看7850, 9127节);“圣处”是指出于神性启示或光照(译注:另一版本,感谢神性启示或光照)。因为“圣处(或圣地)”是指主的神性存在之地,因而当应用于教义的真理时,是指神性启示或光照存在之地;因为哪里有主的神性存在,哪里就有启示或光照。“煮祭牲的肉”之所以表示运用教义的真理去为生活的功用而预备良善,是因为表示良善的肉通过这种方式为身体的功用而得以预备;因此,在灵义上表示为了生活的功用而得以预备。预备良善是通过教义的真理实现的,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这些真理所教导的,正是功用。此外,煮肉的“水”表示真理(2702, 3058, 3424, 5668, 8568, 9323节)。
  之所以说运用在从主获得的光中所看见的教义真理,是因为取自圣言的真理要汇集成教义,以便它们投入使用。这种汇集必须由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光照之人完成;阅读圣言时被如此光照的,是那些为了真理本身和生活良善的缘故而渴慕真理的人,而不是那些为了自我荣耀、名利的缘故而渴慕真理的人。教义必须完全取自圣言,好叫圣言可以被人理解(参看9025, 9409, 9410, 9424, 9430节);那些从圣言搜集教义的人必须处于来自主的光照(9382, 9424节)。
  “用水煮”表示将真理转化为教义,由此为了生活的功用而预备它们,这一点乍一看,似乎不合情理,很是牵强。然而,这的确是它的意思,这从圣言中论及“用水煮”,以及煮所用的“锅”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列王纪下:
  以利沙又来到吉甲,那地正有饥荒。先知门徒坐在他面前,他对仆人说,支起大锅,给先知门徒煮汤。有一个人出去到田野掐菜,遇见一棵野瓜藤,就从上头去摘野瓜,切了搁在煮汤的锅中。他们在吃汤的时候,都喊叫说,神人啊,锅中有致死之物!他说,拿点面来。就把面撒在锅中说,给众人倒出来,叫他们吃吧!锅中就没有毒物了。(列王纪下4:38-42)
  这个奇迹和圣言中的其它一切奇迹一样,含有教会的神圣事物在里面,这些神圣事物通过内义变得显而易见。内义表明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和以利亚一样;“先知门徒”是指那些教导取自圣言的真理之人;按以利沙的吩咐支起的“锅”是指由它们所形成的教义;“野瓜藤”和它上面的“野瓜”是指虚假;由此明显可知,“锅中致死之物”表示什么。他撒在锅中的“面”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由于教义被这种真理修正、治愈,所以“锅中就没有毒物了”。内义还表明,“在锅里煮”表示整理成教义,由此为了功用而预备。圣言中的一切奇迹都含有教会的神圣事物在里面(参看7337, 8364, 9086节);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2762节);“先知”是指真理的教导者,因而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是指教义的真理(2534, 7269节);“葡萄藤”是指教会的真理,“葡萄”是指它的良善(5113, 5117, 9277节);因此,“野瓜藤”和“野瓜”是指虚假和邪恶;“面”是指源于良善的信之纯真真理(参看9995节);他们所煮的“汤”是指一大堆教义事物,就是诸如犹太人的那种(3316节)。由此可以推断出“煮”和“锅”分别表示什么。
  以西结书:
  要向这悖逆之家设比喻说:支起锅来,放好了,就倒水在其中,将肉块,就是一切肥美的肉块,腿和肩都聚在其中。拿美好的骨头把锅装满,好把骨头煮在其中。主耶和华如此说,祸哉!这流人血的城,就是有锈在里面的锅,其锈未曾除掉。(以西结书24:3-7)
  这几节经文描述了就教义而言,圣言是什么样,也就是说,它包含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然后,它们又描述了取自圣言的教义,就是诸如存在于犹太民族当中的那种,充满不洁之物和虚假观念。“锅”是指教义;“腿”、“肩”和“美好的骨头”是指按照先后次序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流人血的城”是指在犹太民族当中的教义之真理方面的该民族,因而在从民族或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是指毁灭良善的教义;它“里面的锈”是指支持污秽之爱的外在之物,这些事物若不除去,就会玷污真理。由此也明显可知,“锅”是指教义,“煮”是指为功用而预备。
  同一先知书:
  圣灵对我说,人子啊,这些就是图谋罪孽、在这城中设恶谋的人,说,盖房屋的时候尚未临近,这城是锅,我们是肉。(以西结书11:2, 3)
  此处“锅”也表示由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构成的教义;因为“锅”用来描述图谋罪孽、高恶谋所在的城。“城”也表示教义(参看402, 2712, 2943, 3216, 4492, 4493节),在此表示这类教义。
  耶利米书:
  耶和华说,你看见什么?我说,我看见一个烧开的锅,它面朝北。耶和华说,必有灾祸从北方向这地的一切居民打开。(耶利米书1:13, 14)
  此处“一个烧开的锅”也表示由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构成的教义;“北”表示就信之真理而言,一种模糊的状态,以及由虚假所造成的幽暗(3708节)。由此明显可知,先知的这个异象包含什么在里面。
  撒迦利亚书:
  当那日,凡耶路撒冷和犹大的锅,都必归万军之耶和华为圣,凡献祭的都必来取这锅,用它煮。(撒迦利亚书14:21)
  此处“锅”表示仁与信的教义,因而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教义;“耶路撒冷”是指主的教会;“凡献祭的”是指那些进行神性敬拜的人。由此明显可知“用锅煮”表示为了属灵生活的而预备。
  利未记:
  凡煮罪愆祭和赎罪祭之肉的陶器都要打碎;若是煮在铜器里,这铜器要擦亮,在水中涮净。(利未记6:28)
  用来煮的“陶器”是指与良善不一致的虚假;“铜器”是指拥有良善在里面的教义事物;在它们里面“煮”罪愆祭和赎罪祭的肉表示为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而预备某种东西。由此明显可知这一命令代表什么,即:凡陶器都要打碎;铜器要擦亮,在水中涮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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