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十五、天堂和地狱皆出自人类
311.在基督教界,人们全然不知天堂和地狱皆出自人类。事实上,他们以为天使是起初被造的,并形成天堂;而魔鬼或撒旦原是光明天使,但因背叛而与其同伙遭到驱逐,从而形成地狱。天使对基督教界的这种信仰感到极其震惊,尤为震惊的是,人们对天堂竟然一无所知;而事实上,这是教会最主要的教义。由于这种无知普遍盛行,所以他们对于主在这种时候乐意向人类揭示有关天堂和地狱的许多事,由此尽可能驱散因教会走到尽头而与日俱增的黑暗感到由衷欢喜。
为此,他们想叫我代表他们声明:在整个天堂,没有一位天使是起初如此被造的;在整个地狱,也没有一个魔鬼曾被造为光明天使并遭到驱逐。相反,所有人,无论属天堂的还是属地狱的,皆出自人类;在天堂的,是那些在世时活在天堂的爱与信中之人;在地狱的,是那些活在地狱的爱与信中之人;地狱作为一个整体,被称为魔鬼和撒旦;在后的地狱名为魔鬼,是被称为恶魔的人所住之地;在前的地狱名为撒旦,是被称为恶灵的人所住之地。我会在下文描述这些地狱的特征。
天使坚称,基督教界对天堂里的人和地狱里的人之所以持有这种信仰,是因为他们从圣言取了一些经文,然后仅照着尚未被出于圣言的纯正教义光照和解释的字义来理解它们。然而,尚未被纯正教义光照的圣言字义会将心智朝四面八方引入歧途,产生无知、异端和错谬。
注:作为一个整体的地狱,或合在一起的地狱之人被称为魔鬼和撒旦(694节)。那些在世时已是魔鬼之人死后就变成魔鬼(968节)。教会的教义必须来源于圣言(3464, 5402, 6822, 6832, 10763, 10765节)。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9025, 9409, 9424, 9430, 10324, 10431, 10582节)。真正的教义对那些阅读圣言的人来说,就是一盏灯(10400节)。纯正的教义必须出自那些被主启示的人(2510, 2516, 2519, 9424, 10105节)。那些脱离教义专注于字义的人不会获得对神性真理的任何理解(9409—9410, 10582节)。他们被引入许多错谬(10431节)。那些从源于圣言的教会教义教导并学习的人与那些唯独从字义教导并学习的人之间的区别是何性质(9025节)。
2016.至于这一事实:一切良善和由此产生的一切真理皆来自主,这是一个永恒不变的真理。天使意识到这个真理,甚至清楚感知到,只要一个事物来自主,它就是善的和真的;只要它来自他们自己,它就是恶的和假的。他们也在新来的灵魂和怀疑的灵人面前承认了这一真理;事实上,他们甚至宣称,是主使他们远离其自我所产生的邪恶和虚假,并将他们保守在良善和真理中。此外,他们可以感知到这种实际的远离和实际的流注(参看1614节)。至于人以为他从自己实行良善,从自己思考真理,这是一个表象,因为他处于无感知的状态,在流注方面则处于极大模糊的状态。因此,他基于表象,甚至幻觉得出这个结论;只要他只相信感官,并从感官来推理事情是否如此,就永远不肯远离这种表象或幻觉。不过,尽管表象是这样,但人仍应该貌似从自己实行良善和思考真理,因为他无法以其它方式被改造和重生。至于原因,可参看前文(1937, 1947节)。
本节论述的主题是将要与神性本质合一的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以及一切良善和真理将由此从祂的神性本质通过祂的人身或人性本质来到人这里。这是一个很少有人相信的神性奥秘,因为他们不明白。事实上,他们以为无需主的人身或人性与神性合一,神性良善就能抵达人这里;但这是不可能做到的,原因在前面已经简要说明(1676, 1990节),大意是:人类通过沉浸于恶欲和因虚假变得盲目而如此远离至高的神性,以至于神性若不通过主在自己里面使之与神性合一的人身或人性,就不可能流入人心智的理性部分。联系通过祂的人身或人性得以建立,因为至高的神性以这种方式才能来到人这里。主在许多地方公开说了这一点,因为祂说,祂就是“道路”,“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这就是此处正在说的,即: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皆来自与神性合一的人身或人性。
3463.“以撒的仆人来”表示理性概念或事物。这从“仆人”的含义和“以撒”的代表清楚可知:“仆人”是指理性概念或事物,以及记忆知识或事实(2567节);“以撒”是指主的神性理性(1893, 2066, 2072, 2083, 2630, 3012, 3194, 3210节)。从前面的上下文清楚可知以撒在此代表主的哪一方面,即代表内义上的圣言,或圣言的内义。因为“亚比米勒、亚户撒和非各”表示取自圣言字义的信之教义事物,如那些被称为正面意义上的“非利士人”的人,也就是那些只有信之教义事物,但在生活上处于良善,不过处于真理之良善的人所拥有的信之教义事物;这些教义事物与内义,因而与主有某种结合。
那些只有信之教义事物,但却照之生活的人以某种方式与主结合,尽管以一种遥远的方式结合,因为他们出于任何情感都不知道什么是对邻之仁,更不知道什么是对主之爱,只有出于属于信的某种概念才能知道。因此,他们没有对良善的任何感知,只有一种说服,即:他们的教义事物所规定的,就是真理,因而就是良善。他们在确认这些教义事物时,会像服从真理那样服从虚假,因为只有良善才能使一个人确认什么是真理。真理的确教导什么是良善,但不是以感知来教导的;而良善则出于对它的感知来教导什么是真理。
仅从以下关于仁爱的总则,谁都能认识到这种不同及其性质: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马太福音7:12)
按这个命令行动的人的确向他人行善;但他这样做是因为经上就是这么吩咐的,而不是出于内心的任何情感。每当他行这善时,都是从自己开始的,并且在行善的过程中也思想自己的功德。但当他出于仁爱,也就是出于情感,而不是出于命令行动时,就是从心里,因而在自由中行动。每当他行动时,都是从对良善的渴望本身,因而从给予他快乐的某种东西开始的。由于这种快乐就是他的回报,所以他没有邀功的想法。
由此可见出于信行善和出于仁行善有什么区别;那些出于信行善的人距离良善本身,也就是主,比那些出于仁行善的人更远。前者不容易被引入仁之良善,以至于拥有对它的感知,因为他们几乎没有真理,或说真理没有在很大程度上存在于他们里面。没有人能被引入这良善,除非非真理的东西先被根除;只要非真理的东西扎根太深,以至于一个人被说服相信它们是真理,被引入这良善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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