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十五、天堂和地狱皆出自人类
311.在基督教界,人们全然不知天堂和地狱皆出自人类。事实上,他们以为天使是起初被造的,并形成天堂;而魔鬼或撒旦原是光明天使,但因背叛而与其同伙遭到驱逐,从而形成地狱。天使对基督教界的这种信仰感到极其震惊,尤为震惊的是,人们对天堂竟然一无所知;而事实上,这是教会最主要的教义。由于这种无知普遍盛行,所以他们对于主在这种时候乐意向人类揭示有关天堂和地狱的许多事,由此尽可能驱散因教会走到尽头而与日俱增的黑暗感到由衷欢喜。
为此,他们想叫我代表他们声明:在整个天堂,没有一位天使是起初如此被造的;在整个地狱,也没有一个魔鬼曾被造为光明天使并遭到驱逐。相反,所有人,无论属天堂的还是属地狱的,皆出自人类;在天堂的,是那些在世时活在天堂的爱与信中之人;在地狱的,是那些活在地狱的爱与信中之人;地狱作为一个整体,被称为魔鬼和撒旦;在后的地狱名为魔鬼,是被称为恶魔的人所住之地;在前的地狱名为撒旦,是被称为恶灵的人所住之地。我会在下文描述这些地狱的特征。
天使坚称,基督教界对天堂里的人和地狱里的人之所以持有这种信仰,是因为他们从圣言取了一些经文,然后仅照着尚未被出于圣言的纯正教义光照和解释的字义来理解它们。然而,尚未被纯正教义光照的圣言字义会将心智朝四面八方引入歧途,产生无知、异端和错谬。
注:作为一个整体的地狱,或合在一起的地狱之人被称为魔鬼和撒旦(694节)。那些在世时已是魔鬼之人死后就变成魔鬼(968节)。教会的教义必须来源于圣言(3464, 5402, 6822, 6832, 10763, 10765节)。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9025, 9409, 9424, 9430, 10324, 10431, 10582节)。真正的教义对那些阅读圣言的人来说,就是一盏灯(10400节)。纯正的教义必须出自那些被主启示的人(2510, 2516, 2519, 9424, 10105节)。那些脱离教义专注于字义的人不会获得对神性真理的任何理解(9409—9410, 10582节)。他们被引入许多错谬(10431节)。那些从源于圣言的教会教义教导并学习的人与那些唯独从字义教导并学习的人之间的区别是何性质(9025节)。
127.天堂之光不像尘世之光那样是属世之光,而是属灵之光,因为它来自显为一轮太阳的主,这太阳是神性之爱,如前一章所述。从显为一轮太阳的主发出之物在天堂被称为神性真理,尽管它本质上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天使由此拥有光和热,光来自神性真理,热来自神性良善。故由此可以证实,来自这样一个源头的天堂之光是属灵的,而非属世的,热也一样。
注: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节)。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提供一切天堂之光(3195, 3222, 3223,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节)。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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