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312

312.教会之人持有

312.教会之人持有这种信仰,还因为他们认为没有人上天堂或下地狱,直到最后审判之时;而对于最后审判,他们所持的观点是,到那时,一切可见事物都会灭亡,新事物将会出现;这时,灵魂会回归它的身体,人凭这联结复活为人。这种信仰暗含另一种信仰,即:天使是起初被造的;因为若相信在世界终结之前,没有人能到那里,就不可能相信天堂与地狱皆出自人类。

为让人确信这并非实情,我被允许与天使来往,还与地狱里的魔鬼交谈,迄今已有数年,有时从早晨持续到晚上,从而得知有关天堂和地狱的情况。这一切旨在让教会之人对于最后审判之时的复活,在此期间灵魂的状态,以及天使和魔鬼不再继续执守错误信仰。这种信仰因是错的,故会使心智陷入黑暗;对那些出于自己的聪明思考这类事的人来说,它会导致怀疑,最终导致否认,因为他们心里会说:“如此浩瀚的天堂,如此众多的星宿,如何能与日月一道被毁和消散呢?比地球大得多的恒星如何从天上坠落于地?早已被虫子吃光、腐烂透顶、分散到四风中的躯体,能再次被收集起来,与灵魂重新聚合吗?在此期间,灵魂又在哪里?丧失了在身体中所拥有的感觉,灵魂成什么样了?”

还有许多诸如此类的问题,它们因无法理解而不能叫人相信,并摧毁了许多人对死后生命、天堂和地狱的信仰,属于教会信仰的其它内容也连同这些一道被摧毁。这种信仰已被摧毁,这一点从以下说法明显看出来:“有谁从天堂或地狱回来,告诉我们有一个天堂存在?何为地狱?有吗?永远被火折磨算哪回事?何为审判之日?它不是已被徒然等候数个世纪了吗?”还有其它暗含否认一切的说法。

许多精于世事的人都是这样思考的;所以,为防止他们进一步困扰和误导那些信仰、心思简单的人,在神、天堂和永生,以及取决于这些的其它一切事上造成内在黑暗,我灵的内层被主打开,我由此可与所有离世并且活在肉身时我所认识的人交谈。我曾与一些人交谈数日,与一些人交谈数月,与一些人交谈一年。我还与其他人交谈过,他们如此众多,以至于毫不夸张地说,有十万之多,既有许多在天堂的,也有许多在地狱的。我也与离世仅两天的人交谈过,并告诉他们说,他们的葬礼正在举行,以预备下葬;对此,他们回答说,脱去作为肉体并为世上的肉体功能而服务他们的事物是好事;他们想叫我说,他们根本没有死,而是仍作为人活着,和以前一样,只是从一个世界搬到另一个世界而已,没觉得有任何遗失,因为他们仍有身体及其感官,和以前一样,也有理解力和意愿,和以前一样,还有思维和情感,感觉和欲望,和他们在世时所拥有的一样。

许多刚刚死去的人,一发现自己仍和以前一样是活生生的人(因为人死后的第一个状态和在世时一样,但之后逐渐发生变化,或趋向天堂,或趋向地狱),都被仍然活着的喜悦所感动,声称他们不相信这会是真的。不过,他们大为惊讶的是,对于他们死后生命的状态,他们竟一直生活在如此的无知和盲目中;尤为惊讶的是,教会之人竟也活在如此的无知和盲目中;在这些事上,他们本该比世上其他所有人更明白、更得到清晰的启示才对。这时,他们开始发现这种盲目和无知的原由,即:外在事物,也就是涉及世界和肉体的事物,如此占据并充斥他们的心智,以致他们无法被提升至天堂之光,越过教会的教义看到教会的事物。因为如果像现代人那样热爱涉及肉体和世界的事物,那么当人试图超越这些教义时,唯有黑暗流入心智。

注:在今天的基督教界,很少有人相信人死后立即复活(创世记16章序言,4622, 10758节);人们相信的是,只有等到最后审判之时,人才会复活;那时,可见的世界将要灭亡(10595节)。这种信仰的原因(10595, 10758节)。而事实却是,人死后立即复活;那时,他在方方面面,甚至在每一个最小方面完全就是一个人(4527, 5006, 5078, 8939, 8991, 10594, 10758节)。死后活着的灵魂就是人的灵,人里面的灵就是这个人本身,在来世处于一个完整的人形(322, 1880—1881, 3633, 4622, 4735, 5883, 6054, 6605, 6626, 7021, 10594节);从经历说明(4527, 5006, 8939节);从圣言说明(10597节)。对于在圣城中所见死人(马太福音27:53)的含义的解释(9229节)。从经历说明,人以哪种方式从死里复活(168-189节)。他复活后的状态(317-319, 2119, 5079, 10596节)。关于灵魂及其复活的虚假观念(444—445, 4527, 4622, 4658节)。

属天的奥秘 #8864

8864.“我是耶和

8864.“我是耶和华你的神”表在良善和真理的每一个方面普遍掌权的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在圣言中,“耶和华”是指主,而非其他人(参看1343, 1736, 2921, 3023, 3035, 3448, 5663, 6280, 6281, 6303, 8274节),“万军之耶和华”、“主耶和华”和“耶和华神”同样是指主(2921, 3023, 3448, 6303节);主凭神性良善,也就是神性存在被称为“耶和华”,凭神性真理,也就是神性显现被称为“神”(6905,709, 732, 1096, 2586, 2769, 2807, 2822, 3921e, 4402节)。“耶和华神”在此之所以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是因为在圣言中,“耶和华”和“神”都表示这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耶和华”表示神性良善,祂在人身方面甚至也是神性良善;“神”表示神性真理,祂是神性真理,因为神性真理是从祂发出的。
“耶和华神”之所以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是因为在主里面的神性本身在天上是看不见的,甚至感知不到,因而无法以信和爱来接受;只有神性人身可以。神性本身无法被传给天上的天使,更无法传给世人,除非通过神性人身,这一点凭主在福音中所说的话而在教会是众所周知的;在福音书中,主说:祂是门;祂是中保;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除了祂之外,没有人认识父;没有人看见过父,甚至见过祂所取的任何形状。由此明显可知,“耶和华神”在此所表示的,正是主。祂还是救赎人类,并把他们从地狱释放出来的那一位,这也是众所周知的。接下来的话,即:“我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由此明显可知,从西乃山上说话的耶和华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
这句话是主从西乃山上所说的第一个真理,因为它必在接下来的每一个和一切真理中普遍掌权。事实上,先说的话必被人牢记在心,并且必被视为普遍存在于接下来的一切话中的东西。下面会看到“普遍掌权”是什么意思。主说的真理都具有这种性质,即:先说的真理必在接下来所说的真理中掌权,并将它们包括在内;这些真理反过来必在之后的真理中掌权,并它们包括在内,依此类推。在本章,接下来所说的真理就是十诫,也就是内在真理,之后是律例,也就是外在真理。前者和后者必有主(祂的神性人身)在它们里面掌权,因为它们源于祂自己,就是祂自己。事实上,可以肯定的是,凡系从祂发出的真理的真理,以及从祂发出的事物都是祂自己。主的神性人身必在信的每一个部分中掌权,这在诸教会也是众所周知的;因为它们教导没有主,就没有救恩,一切信之真理和良善皆来自主。因此,祂既是信的源头,也就是与人同在的信;祂若是信,也是包含在来自圣言的信之教义中的一切真理。这也是主被称为“圣言”的原因。
先到来的真理必在接下来到来的事物中掌权,依次类推,如前所述;这一事实从主所说的一切话,尤其从祂的祷告,也就是“主祷文”明显看出来。在这个主祷文中,一切事物以这样的系列接踵而来,它们可以说构成一个从上到下逐渐变大的柱,并含有这个系列中的在先事物在自己里面。先在其中的事物是最内在的,然后依次到来的事物则逐渐添加到最内层,以这种方式逐渐变宽。最内在的事物在一切周围部分中掌权;它普遍掌权,也就是在一切细节中掌权,因为它对它们的存在都是至关重要的。

属天的奥秘 #5077

5077.“埃及王的

5077.“埃及王的酒政”表在受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身体事物当中。这从“酒政”和“埃及王”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政”是指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外在感觉或身体感觉,如下文所述;“埃及王”是指属世人,如下文所述(5079节)。由于接下来的几节论述的主题是酒政和膳长,而他们表示属于身体的外在感官事物,故有必要说一说这些感官事物。众所周知,外在或身体感觉有五种,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这些感觉构成身体的整个生命。因为没有这些感觉,身体根本没有生命可言;因此,当丧失它们时,身体就会死亡,变成一具尸体。所以,人的实际身体部分无非是感官印象,和随之由此产生的生命接受者。感官所扮演的角色是主体性的,而身体所扮演的角色是辅助性的。辅助性的东西若离开它适合服务的主体,甚至不能被称为人活在世上时所携带的身体;但辅助性的东西与它的主体在行如一体时就能被如此称呼。因此,这二者一起构成身体。
  人的一切外在感觉都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因为它们被赋予人并被置于他的身体中,以便他活在世上时服务于他的内在人,并受这内在人的感官能力或感官事物支配。因此,当人的外在感觉开始主导他的内在感觉时,他就完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的内在感官能力就仅仅被视为仆人,这仆人的功能就是强化或确认凡外在感官事物带着权威所迫切需要的东西。当外在感官事物处于这种状态时,它们便陷入刚才所说的颠倒次序(5076节)。
  如前所述,人的外在感觉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一般与理解力并意愿相关。所以,有些外在感官事物受人类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有些受意愿部分支配。有一种感官能力尤其受理解力支配,那就是视觉;还有一种感官能力受理解力支配,之后受意愿支配,那就是听觉;嗅觉,尤其味觉同时受这二者支配;而受意愿支配的能力则是触觉。大量证据表明,外在感官事物受理解力和意愿支配;还表明它们如何受支配;不过,要解释到这种程度需占用大量篇幅。然而,所涉及的某些事实可从前面各章节末尾有关这些感官的对应关系的说明得知。
  另外,要知道,被称为信之真理的一切真理皆属于理解力部分,属于爱与仁的一切良善则与意愿部分一起存在。因此,理解力的功能是相信、承认、知道并看见真理,以及良善。而意愿的功能是感受到对真理的一种情感,并热爱它;凡人从中感受到一种情感并热爱之物就是良善。不过,至于当真理进入良善时,理解力如何影响意愿,以及当它将那良善付诸实践时,意愿如何影响理解力,这些都是需要更深入探究的问题。关于这些问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不同的地方进一步予以讨论。
  “酒政”之所以表示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感官,是因为用来喝的一切,或诸如此类的消费物,如酒、奶、水等,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喂养理解力,因而属于理解力。由于外在或身体感官起服务作用,故“酒政”表示那些感官或它们所感知到的东西。因为总的来说,“喝”与喂养理解力的真理有关(3069,3071,3168,3772,4017,4018节);“酒”的具体含义是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1071,1798节);而“水”表示真理(680,2702,3058,3424,4976节)。由此可见“酒政”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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