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314

314.天堂出自人类

314.天堂出自人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能看出来:天使的心智和人类的心智非常相似。这二者都享有理解、感知和意愿的能力,都是为接受天堂而形成的。事实上,人类的心智能像天使的心智那样变得智慧;它在世时没有获得如此智慧,是因为它处在尘世的肉体中,其属灵的心智在尘世肉体中以属世的方式思考。不过,当心智脱离肉体的束缚时,情况就不同了。那时,它不再作属世的思考,而是作属灵的思考。当它作属灵的思考时,其思维是属世人所无法理解、不可言说的。这意味着它变得和天使一样智慧,这一切表明人的内在部分,也就是所谓的灵,本质上就是一位天使(参看57节)。一旦脱离尘世的肉体,它和天使一样处于人形。天使都处于完美的人形(参看73-77节)。然而,当人的内在或内在人没有向上被打开,仅向下被打开时,尽管它脱离肉体后仍处于人形,但这人形是一个可怕的恶魔形式,因为它只能俯视地狱,不能仰望天堂。

注:人里面的生命层级和天堂一样多,死后它们照着人的生命被打开(3747, 9594节)。天堂在人里面(3884节)。过着爱与仁的生活之人拥有天使的智慧在里面,尽管当时它被隐藏起来,但他们死后会进入那智慧(2494节)。在圣言中,凡从主接受爱与信之良善的人都被称为天使(10528节)。

属天的奥秘 #9211

9211.“不可向他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天堂与地狱 #72

72.每个社群当显为

72.每个社群当显为一个整体时,就呈现为一个人的形式,因为天堂作为一个整体就具有这种形式;这一点在前一章已经说明。此外,在最完美的形式,如天堂的形式中,部分与整体,以及较小形式与最大形式都有一个样式。天堂的较小形式和部分,就是构成它的社群,也就是较小形式的天堂(参看51-58节)。这种样式贯穿始终,因为在天堂,所有人的良善都来自一个爱,因而来自一个源头。这一个爱,作为天堂所有人良善的源头,就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正因如此,总体上的整个天堂,和不怎么总体的每个社群,以及具体的每位天使都是主的一个样式,如前所示(5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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