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4.天堂出自人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能看出来:天使的心智和人类的心智非常相似。这二者都享有理解、感知和意愿的能力,都是为接受天堂而形成的。事实上,人类的心智能像天使的心智那样变得智慧;它在世时没有获得如此智慧,是因为它处在尘世的肉体中,其属灵的心智在尘世肉体中以属世的方式思考。不过,当心智脱离肉体的束缚时,情况就不同了。那时,它不再作属世的思考,而是作属灵的思考。当它作属灵的思考时,其思维是属世人所无法理解、不可言说的。这意味着它变得和天使一样智慧,这一切表明人的内在部分,也就是所谓的灵,本质上就是一位天使(参看57节)。一旦脱离尘世的肉体,它和天使一样处于人形。天使都处于完美的人形(参看73-77节)。然而,当人的内在或内在人没有向上被打开,仅向下被打开时,尽管它脱离肉体后仍处于人形,但这人形是一个可怕的恶魔形式,因为它只能俯视地狱,不能仰望天堂。
注:人里面的生命层级和天堂一样多,死后它们照着人的生命被打开(3747, 9594节)。天堂在人里面(3884节)。过着爱与仁的生活之人拥有天使的智慧在里面,尽管当时它被隐藏起来,但他们死后会进入那智慧(2494节)。在圣言中,凡从主接受爱与信之良善的人都被称为天使(10528节)。
128.对天使来说,神性真理之所以是光,是因为天使是属灵的,不是属世的。属灵人和属世人各凭自己的太阳看见。天使正是凭神性真理而拥有理解力,他们的理解力就是他们的内在视觉,这内在视觉流入并产生他们的外在视觉。因此,在天堂,凡凭显为太阳的主所看到的,都是在光中被看到的。由于这就是天堂之光的源头,故天堂之光照着对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而各不相同;或也可说,照着天使所在的聪明和智慧而各不相同,因而在属天国度不同于在属灵国度,在每个社群也不同。在属天国度,光显得火红,因为那里的天使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但在属灵国度,光显得洁白,因为那里的天使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参看118节)。所以,光在不同社群各不相同,在每个社群也不同;那些在中间的天使住在更大的光中,那些在他们周围的天使住在次一点的光中(参看43节)。简言之,天使在哪个层级接受神性真理,也就是处于来自主的聪明和智慧,就在哪个层级拥有光。这就是为何天堂天使被称为光明天使。
注:天堂之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2776, 3138节)。在天堂,光与天使的聪明并智慧和谐一致(1524, 1529, 1530, 3339节)。在天堂,光的不同之处和那里的天使社群一样多;天堂有种类无穷无尽的良善与真理,故也有种类无穷无尽的智慧和聪明(684, 690, 3241, 3744, 3745, 4414, 5598, 7236, 7833, 7836节)。
3451.“他们说,我们明明地看见耶和华与你同在”表示他们知道神性存在于它(圣言的字义)里面。这从“明明地看见”和“耶和华与你同在”的含义清楚可知:“明明地看见”是指发现,因而确切地知道;“耶和华与你同在”是指神性存在于它里面。如前所述(3447节),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圣言的字义与内义的和谐一致,因而是亚比米勒、亚户撒和非各所表示的信之教义事物与内义的和谐一致,只要这些教义事物取自圣言的字义。因此,主题是主在地上的国度与在天上的国度,因而与主通过圣言实现的结合。因为圣言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自己,在内义上是指主在天上的国度本身,在字义上则指主在地上的国度本身,如前所述。
关于主在地上的国度,也就是祂的教会,情况是这样:由于它的教义事物取自圣言的字义,所以就这些教义事物而言,它不可避免地各不相同,具有多样性;也就是说,一个会众声称这个观念是信之真理,因为它在圣言中就是这么说的;而另一个会众则声称那个观念是真理,因为它在圣言中也是这么说的,等等。结果,主的教会因其教义事物取自圣言的字义而在各地都是不同的。不仅会众,有时连一个会众之内的个体也都是不同的。尽管如此,信之教义事物上的不同并不妨碍教会成为一个教会,只要所有人在意愿并实行良善上都是一致的。
例如,如果有人承认这样的教义事物,即:仁是信的产物,同时要过对邻之仁的生活,那么诚然,他在教义上并未处于真理,但在生活上仍处于真理;因此,他拥有主的教会或国度在自己里面。再如,如果有人根据圣言的字义(马太福音10:41, 42; 25:34-36,以及其它地方)声称为了在天上获得赏赐,就要行出良善;但他在行善时从未想过功德,那么他同样在主的国度,因为他在生活上处于真理。这是他在生活中真实的样子,所以他很容易允许自己被教导:没有人能赚得天堂,或凭功德上天堂,功德被置于其中的行为不是良善。其它例子也一样。因为字义具有这种性质:在许多经文中,它似乎自相矛盾;原因在于,字义包含真理的表象,而真理的表象适合那些专注于外在事物的人,因而适合那些还充满世俗事物,甚至充满肉体爱欲的人。
所以此处通过“亚比米勒”论述了那些拥有信之教义事物,并且如前所述(3447节),视信为得救的本质之人,还论述了他们的教义事物与内义的和谐一致。显然,这些人也通过字义与天堂和主结合,只要他们处于良善,也就是说,只要他们虽在教义上视信为本质,但仍在生活上视仁为本质。因为当他们拥有他们称之为信本身的对主的信心或信靠时,就处于对主之爱的情感,因而在生活上处于良善。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的阐述和说明,即:构成教会的,不是教义,而是仁爱(809, 916, 1798, 1799, 1834, 1844节)。教义事物一文不值,除非人们照之生活(1515节)。教会在真理上各不相同,但通过仁爱而为一(3267节)。有一种平行关系存在于主与人类之间,不过是在与良善有关的属天事物方面,而不是在与真理有关的属灵事物方面(1831, 1832节)。教义只有一个,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3445节)。如果所有人都拥有仁爱,那么教会将是一个,即便他们在敬拜和教义事物上各不相同(809, 1285, 1316, 1798, 1799, 1834, 1844, 2982节)。如果所有人都拥有仁爱,那么教会将类似主在天上的国度(2385节)。天堂包含良善和真理的无数种类,但它们仍通过和谐一致而构成一体,就像人体的各个器官和肢体一样(684, 690, 32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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