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314

314.天堂出自人类

314.天堂出自人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能看出来:天使的心智和人类的心智非常相似。这二者都享有理解、感知和意愿的能力,都是为接受天堂而形成的。事实上,人类的心智能像天使的心智那样变得智慧;它在世时没有获得如此智慧,是因为它处在尘世的肉体中,其属灵的心智在尘世肉体中以属世的方式思考。不过,当心智脱离肉体的束缚时,情况就不同了。那时,它不再作属世的思考,而是作属灵的思考。当它作属灵的思考时,其思维是属世人所无法理解、不可言说的。这意味着它变得和天使一样智慧,这一切表明人的内在部分,也就是所谓的灵,本质上就是一位天使(参看57节)。一旦脱离尘世的肉体,它和天使一样处于人形。天使都处于完美的人形(参看73-77节)。然而,当人的内在或内在人没有向上被打开,仅向下被打开时,尽管它脱离肉体后仍处于人形,但这人形是一个可怕的恶魔形式,因为它只能俯视地狱,不能仰望天堂。

注:人里面的生命层级和天堂一样多,死后它们照着人的生命被打开(3747, 9594节)。天堂在人里面(3884节)。过着爱与仁的生活之人拥有天使的智慧在里面,尽管当时它被隐藏起来,但他们死后会进入那智慧(2494节)。在圣言中,凡从主接受爱与信之良善的人都被称为天使(10528节)。

天堂与地狱 #304

304.人如此被造,

304.人如此被造,以至于与主有一种联结和联系,但与天堂天使只有一种联合。人之所以与天使只有联合,没有联结,是因为就人心智的内层而言,人因着创造就像天使,具有相似的意愿和相似的理解力。因此,人若照着神性秩序生活,死后就变成天使,拥有和天使一样的智慧。故当谈到人与天堂的结合时,所指的是人与主的联结,以及人与天使的联合;因为天堂由于主的神性,而非纯属天使的任何事物而为天堂。构成天堂的,正是主的神性(参看7-12节)。

不过,人还有多出天使的一面,就是他不仅凭其内层活在灵界,同时还凭其外层活在自然界。其处于自然界的外层就是他的一切属世记忆或外在记忆,以及由此而来的一切思维和想象;总体来说包括知识和学问,以及就品味世界而言它们的快乐和愉悦,还包括属于身体感官的众多乐趣,连同他的感觉本身,言语和行为。所有这些都是主的神性流注所终止于其中的最外层,因为神性流注不会停在半途,而是继续走到它的最外层。这一切表明神性秩序的最外层在人里面;它因是最外层,故也是基础和根基。

由于主的神性流注不会停在半途,而是继续走到它的最外层,如前所述,还由于它所经过的这中间部分就是天使天堂,而最外层在人里面,并且凡无关联之物都无法存在,故可推知,天堂与人类存在这样的联系和结合:一方从对方那里拥有其持续存在,脱离天堂的人类就像没有链环的链条,没有人类的天堂则像没有地基的房子。

注:任何事物都不是源于它自身,而是源于先于它自身之物,因而一切事物都源于一个首先者;它们还从它们所源出的那一位那里拥有持续存在,持续存在就是不断产生(2886, 2888, 3627—3628, 3648, 4523—4524, 6040, 6056节)。神性秩序不会停在半途,而是终止于最外层,这最外层就是人,因而神性秩序终止于人(634, 2853, 3632, 5897, 6239, 6451, 6465, 9215—9216, 9824, 9828, 9836, 9905, 10044, 10329, 10335, 10548节)。内层事物流入外在事物,甚至依次流入终端或最外层,并在那里取得形式,持续存在(634, 6239, 6465, 9215—9216节)。内层以同步秩序在最外层取得形式并持续存在(5897, 6451, 8603, 10099节)。故一切内层事物都靠一个首先者藉着一个末后者保持联结(9828节)。因此,力量和能力在最外层里面(9836节)。

属天的奥秘 #8862

8862.“神所说的

8862.“神所说的话”之所以表示为天上和地上之人的神之真理,是因为十条诫或十诫,以及随后从西乃山上所颁布和命令的律例,是诸如不仅为了地上的人,还为了天上的人的那类真理。一切话,也就是来自主的一切真理不只是为了世人,同时还为了天使,因为它们穿过天堂,由此传到地上。但它们在天上听上去不像在地上,因为在那里,它们以属灵的形式存在,而在地上,则以属世的形式存在。至于那些处于属灵形式的事物与那些处于属世形式的事物相比,其性质如何,这从圣言的一切细节,无论内在意义上的还是外在意义上的,明显看出来。内在意义上的事物是属灵的,但外在意义,也就是字义上的事物是属世的。后者适合世人,而前者适合天上的天使。
这一真相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神性本身所差遣的圣言从祂经由天堂传到地上。当它抵达地上时,就是适合人类的真理,人类活在尘世和肉体事物当中。而在天上,它适合天使,天使活在属灵和属天事物当中。圣言因具有这样的性质,故本身是神圣的;因为它包含属天堂和神性之物在里面。这一真相从十诫很清楚地看出来。谁都能看出,这些诫命是地上众所周知的那类律法;如当尊敬父母,不可杀人、奸淫、偷盗,不可作谎言的见证人。因此,以色列民族仅凭属世之光可能早就知道这些律法;因为有哪个民族不知道它们呢?然而,耶和华却亲自降临来宣布它们,并且是从直烧到天心的火中宣布它们。由此可见,这些诫命包含在自己里面的事物要多于显现在文字上的;也就是说,它们包含诸如同时为了天堂并充满天堂的那类真理。圣言里的一切事物都具有这种性质,因为它们来自神性。这一切表明为何圣言是神圣的,以及当如何理解圣言的一点一画,甚至每个小角都是受启示的(马太福音5:18;路加福音16:17)。因此,十诫在灵义上的性质,也就是它们在天上的性质可见于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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