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318

三十六、天堂里的非基

三十六、天堂里的非基督徒或教会之外的人

318.普遍认为,出生在教会之外的所谓“外邦人”或“非基督徒”不能得救,因为他们没有圣言,对主一无所知,而没有主便没有救恩。然而,单单从以下事实就能知道这些人也能得救,即:主的怜悯是普世的,也就是说,延伸到所有个体那里。非基督徒和相对稀少的教会中人一样生而为人;不知道主并非他们的过错。凡出于启蒙理性思考的人都能看出,没有人为地狱而生,主就是爱本身,祂的爱愿意拯救所有人。因此,祂为每个人预备了某种信仰,以及藉由该信仰而对神性和内在生活的承认。也就是说,照各人的宗教信仰生活就是一种内在生活,因为那时人关注神性;人在何等程度上关注神性,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关注世界,而是远离世界,也就是远离尘世生活,即外在生活。

注:非基督徒和基督徒一样能得救(932, 1032, 1059, 2284, 2589—2590, 3778, 4190, 4197节)。教会之外的各民族和人民在来世的命运(2589-2604节)。教会尤其在圣言所在的地方,主通过圣言为人所知(3857, 10761节)。这并不意味着人生在圣言所在并知道主的地方就属于教会,只有那些过着仁与信的生活之人才属于教会(6637, 10143, 10153, 10578, 10645, 10829节)。主的教会建在全世界所有照其宗教信仰处于良善并承认一个神性存在的人中间;这种人蒙主悦纳,并进入天堂(2589-2604, 2861, 2863, 3263, 4190, 4197, 6700, 9256节)。

属天的奥秘 #3778

3778.“他对他们

3778.“他对他们说,拿鹤的孙子拉班,你们认识吗”表他们拥有这个家族的良善吗?这从“拉班”和“拿鹤”的代表清楚可知:“拉班”是指源于一个共同家族的旁系良善(参看3612, 3665节);“拿鹤”是指拉班代表的良善所源自的那个共同家族;“认识”在内义上表示来自那个来源,这从整个思路明显看出来。有必要简要阐述通过拿鹤、彼土利和拉班来代表旁系良善的情况。这三个儿子,即亚伯兰、拿鹤和哈兰(创世记11:27)的父亲他拉代表众教会所源自的那个共同家族。他拉本人其实是个偶像崇拜者,但代表并不关注这个人,而是关注他所代表的事物(1361节)。由于代表性的犹太教会始于亚伯拉罕,在雅各的子孙后代当中重新建立,故他拉和他儿子就成了众教会的代表。亚伯兰代表纯正教会,就是诸如存在于那些拥有圣言之人当中的教会;他兄弟拿鹤则代表诸如存在于没有圣言的外邦人当中的教会。主的教会遍布全世界,也存在于过着仁爱生活的外邦人当中,这一点从各处关于外邦人的说明清楚可知。
这就是为何拿鹤、他儿子彼土利和彼土利的儿子拉班代表源自一个共同家族的旁系良善,也就是诸如属于主在外邦人当中的教会之人所具有的那种良善。该良善不同于来自这共同家族的直系良善,因为与其良善结合的真理并不纯正。相反,他们绝大部分人具有被称作感官幻觉的外在表象,因为这些外邦人没有圣言,无法从圣言接受光明。实际上,良善本质上是一个单一实体,但它从植入在它里面的真理获得自己的品质,并由此变得多样化。被外邦人视为真理的真理通常是以下观念:他们要敬拜某位神,他们通过这神寻求自己的好处,并将这好处归给他们的神,并且只要活在这个世上,他们就知道这神就是主;还有,他们要以他们奉为神圣的形像来崇拜他们的神等等。尽管如此,只要他们生活在对他们神的爱和对邻之爱中,这些观念并不妨碍他们和基督徒一样得救。因为通过这种生活,他们在来世就拥有接受内层真理的能力(参看932, 1032, 1059, 2049, 2051, 2284, 2589-2604, 2861, 2863, 3263节)。这一切表明此处源自一个共同家族的旁系良善是什么意思。因为拿鹤代表那些在教会外凭良善具有兄弟情谊的人(2863, 2866, 2868节);彼土利代表第一类外邦人的良善(2865, 3665节);拉班代表对外在或肉体良善的情感,严格来说,代表源自一个共同家族的旁系良善(3612, 3665节)。
至于这种良善,情况是这样:首先,它作为获得属灵良善的工具而服务于人,因为它是外在和肉体的,源于本身为感官幻觉的外在表象。人在孩童时期只承认这些为真理与良善,尽管他被教导何为内在良善与真理,但他仍对它们没有其它概念,只有肉体概念。由于这就是他的最初概念,所以这类良善与真理就是内层真理与良善得以引入所凭借的初始工具。这就是此处雅各和拉班所代表的奥秘。

属天的奥秘 #4190

4190.“雅各就拿

4190.“雅各就拿一块石头立作柱子”表类似真理和基于此的敬拜。这从“石头”和“柱子”的含义清楚可知:“石头”是指真理(参看643, 1298, 3720节);“柱子”是指基于此,即基于真理的敬拜(3727节)。由此明显可知,这句话表示类似真理和基于此的敬拜。之所以用“类似真理”这个词,就是诸如存在于外邦人当中的那种真理,是因为尽管外邦人不知道圣言,因而不认识主,但他们仍拥有诸如基督徒所拥有的那类外在真理,如:要以神圣的方式敬拜神,举行宗教节日,要孝敬父母,不可偷盗,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贪恋邻人的财物。因此,外邦人拥有包含在十诫里面,并且也是设在教会内的行为标准的那类真理。他们当中的智者不仅在外在形式上,而且还在内在形式上遵守这些律法。因为他们认为这种事不仅违背他们的宗教信仰,还违背公共利益,因而违背他们对别人的内在责任,因此这类行为违背仁爱,尽管他们并不怎么知道何为信仰。他们在自己的模糊中拥有一种良知,他们不愿违背这良知行事;事实上,其中一些人无法这样做。由此明显可知,主掌管他们的内层,尽管它们处于模糊的状态;并在如此行时赋予他们接受内层真理的能力,他们也的确在来世接受内层真理(参看前面关于外邦人的说明,2589-2604节)。
我有时得以与来世的基督徒谈论教会之外的外邦人的状态和命运,因为他们对信之真理与良善的接受,要比没有照主的诫命生活的基督徒容易得多;基督徒对他们的想法很残忍。也就是说,教会之外的所有人都是受诅咒的,这种思维方式建立在这一公认的准则之上:在主之外没有救恩。我曾告诉与我交谈的基督徒,这条准则是对的;不过,彼此过着仁爱生活,并出于某种良知行公义与公义的外邦人,在来世接受信仰、承认主,要比教会内那些没有过着仁爱生活的人更容易。此外,基督徒陷入虚假,以为天堂唯独是他们的,因为他们有圣言这本写在纸上,却没有写在他们心上的书;还因为他们认识主,然而却不相信祂在其人身方面也是神性;反而承认在他们称之为人性的其第二本质方面,祂仅仅是如同一个普通人。因此,当由着他们自己和他们自己的想法时,他们甚至不崇拜祂。因此,是他们在主之外,没有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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