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十六、天堂里的非基督徒或教会之外的人
318.普遍认为,出生在教会之外的所谓“外邦人”或“非基督徒”不能得救,因为他们没有圣言,对主一无所知,而没有主便没有救恩。然而,单单从以下事实就能知道这些人也能得救,即:主的怜悯是普世的,也就是说,延伸到所有个体那里。非基督徒和相对稀少的教会中人一样生而为人;不知道主并非他们的过错。凡出于启蒙理性思考的人都能看出,没有人为地狱而生,主就是爱本身,祂的爱愿意拯救所有人。因此,祂为每个人预备了某种信仰,以及藉由该信仰而对神性和内在生活的承认。也就是说,照各人的宗教信仰生活就是一种内在生活,因为那时人关注神性;人在何等程度上关注神性,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关注世界,而是远离世界,也就是远离尘世生活,即外在生活。
注:非基督徒和基督徒一样能得救(932, 1032, 1059, 2284, 2589—2590, 3778, 4190, 4197节)。教会之外的各民族和人民在来世的命运(2589-2604节)。教会尤其在圣言所在的地方,主通过圣言为人所知(3857, 10761节)。这并不意味着人生在圣言所在并知道主的地方就属于教会,只有那些过着仁与信的生活之人才属于教会(6637, 10143, 10153, 10578, 10645, 10829节)。主的教会建在全世界所有照其宗教信仰处于良善并承认一个神性存在的人中间;这种人蒙主悦纳,并进入天堂(2589-2604, 2861, 2863, 3263, 4190, 4197, 6700, 9256节)。
8862.“神所说的话”之所以表示为天上和地上之人的神之真理,是因为十条诫或十诫,以及随后从西乃山上所颁布和命令的律例,是诸如不仅为了地上的人,还为了天上的人的那类真理。一切话,也就是来自主的一切真理不只是为了世人,同时还为了天使,因为它们穿过天堂,由此传到地上。但它们在天上听上去不像在地上,因为在那里,它们以属灵的形式存在,而在地上,则以属世的形式存在。至于那些处于属灵形式的事物与那些处于属世形式的事物相比,其性质如何,这从圣言的一切细节,无论内在意义上的还是外在意义上的,明显看出来。内在意义上的事物是属灵的,但外在意义,也就是字义上的事物是属世的。后者适合世人,而前者适合天上的天使。
这一真相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神性本身所差遣的圣言从祂经由天堂传到地上。当它抵达地上时,就是适合人类的真理,人类活在尘世和肉体事物当中。而在天上,它适合天使,天使活在属灵和属天事物当中。圣言因具有这样的性质,故本身是神圣的;因为它包含属天堂和神性之物在里面。这一真相从十诫很清楚地看出来。谁都能看出,这些诫命是地上众所周知的那类律法;如当尊敬父母,不可杀人、奸淫、偷盗,不可作谎言的见证人。因此,以色列民族仅凭属世之光可能早就知道这些律法;因为有哪个民族不知道它们呢?然而,耶和华却亲自降临来宣布它们,并且是从直烧到天心的火中宣布它们。由此可见,这些诫命包含在自己里面的事物要多于显现在文字上的;也就是说,它们包含诸如同时为了天堂并充满天堂的那类真理。圣言里的一切事物都具有这种性质,因为它们来自神性。这一切表明为何圣言是神圣的,以及当如何理解圣言的一点一画,甚至每个小角都是受启示的(马太福音5:18;路加福音16:17)。因此,十诫在灵义上的性质,也就是它们在天上的性质可见于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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