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9.人若知道是什么构成人里面的天堂,就能意识到非基督徒和基督徒一样能得救;因为天堂在人里面,那些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的人便进入天堂。人里面的天堂就是承认神性,并被神性引导。每个宗教的初始和根基都是承认神性。一个不承认神性的宗教根本不是宗教。每个宗教的戒律都关注敬拜,因而关注敬拜神性的方式,以便敬拜蒙祂悦纳;当这一点在人心里稳安下来时,也就是说,只要他意愿或热爱这一点,就会被主引导。众所周知,非基督徒和基督徒一样过着道德的生活;事实上,许多非基督徒过着比基督徒更道德的生活。过道德的生活要么是为了取悦神,要么是为了取悦世人。为取悦神所过的道德生活就是一种属灵生活。就外在形式而言,这二者看上去一样;但就内在形式而言,则完全不同。一种使人得救,一种不然。因为人若为取悦神性而过道德的生活,便被神性引导;若为取悦世人而过道德的生活,便被自己引导。
可举例说明这一点。人不向邻舍行恶若是因为这违背宗教,也就是违背神性,就是出于一种属灵动机不去行恶;但是,他不向别人行恶若只是因为害怕法律,或丧失名声、尊敬或利益,也就是因为自我和世界,就是出于一种属世动机不去行恶,被自己引导。后一种生活是属世的,而前一种生活是属灵的。若人的道德生活是属灵的,他便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若他的道德生活是纯属世的,他就没有天堂在自己里面;因为天堂从上面流入,并打开人的内层,再通过他的内层流入他的外层;而世界则从下面流入,并打开外层,而不是内层。因为从自然界到灵界的流注是不存在的,只有从灵界到自然界的流注;因此,如果天堂同时不被接受,内层依旧是关闭的。这一切清楚表明谁接受天堂在自己里面,谁不接受。
然而,没有哪两个人里面的天堂是一样的。天堂照着各人对良善及其真理的情感而各不相同。人若为了神性的缘故而处于对良善的情感,便热爱神性真理,因为良善与真理彼此相爱,渴望结合。这解释了为何非基督徒尽管在世时并未处于纯正的真理,却仍由于自己的爱而在来世接受真理。
注:良善与真理之间存在一种婚姻(1904, 2173, 2508节)。良善与真理处在趋向结合的不断努力中;良善渴望真理,并渴望与它结合(9206—9207, 9495节)。良善与真理如何结合,在谁里面结合(3834, 3843, 4096—4097, 4301, 4345, 4353, 4364, 4368, 5365, 7623-7627, 9258节)。
6013.“以及他们的小孩子”表连同那些属于纯真的事物。这从“小孩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小孩子”是指纯真(参看3183, 5608节)。之所以说“连同那些属于纯真的事物”,以及“那些属于仁爱的事物”,是因为没有纯真与仁爱,属灵真理就无法使属世真理前进。事实上,为变得纯正,真理必须从仁爱获得它的本质和生命,仁爱则必须从纯真获得它的本质和生命。因为赋予真理生命的内层事物按以下次序接踵而来:至内在之物是纯真;在此之下是仁爱;最低之物是出于真理或照着真理的仁爱行为。它们之所以按这种次序接踵而来,是因为它们在天上也是如此接踵而来的。至内或第三层天堂是纯真的天堂;中间或第二层天堂是拥有来自至内层天堂的纯真在里面的仁爱之天堂;最低或第一层天堂是拥有来自第二层天堂的仁爱和在这仁爱里面的来自第三层天堂的纯真在里面的真理之天堂。
所有这些美德必须以同样的次序存在于人里面,因为就其内层而言,人照着三层天堂的形像被造的。这也是为何一个重生之人就一个个体天堂,或天堂所取的最小形式。但就其外层,尤其肉体而言,他照着世界的形像而被造的,这就是为何古人称人为小宇宙。耳朵照着适合空气和声音的整个性质而被造;眼睛照着适合以太和光的整个性质而被造;舌头照着对液体中所溶解和悬浮的粒子的整个感觉而被造;鼻孔照着对空气中所悬浮的粒子的感觉而被造;触觉照着对冷和热,以及重量的感觉而被造,等等。正如人的外在感官照着自然界的整个形像而被造,属于其理解力和意愿的内在感官则照着天堂的整个形像而被造。它们如此被造是为了作为一个个体的人能像作为一个整体的天堂那样,成为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者。
4364.“以扫说,我所遇见的这些营是什么意思呢”表出自真理之良善的具体事物。这从“营”的含义清楚可知,“营”是指具体事物,因为前一章(32:14, 15)所提到的动物就表示这些具体事物,即:母山羊二百只,公山羊二十只,母绵羊二百只,公绵羊二十只,奶崽子的骆驼三十只,各带着崽子;母牛四十只,公牛十只,母驴二十匹,驴驹十匹。这些动物就表示良善与真理,连同它们藉以实现注入的服务事物(参看4263, 4264节),因而表示具体事物。此处所指的具体事物无非是那些有助于证明真理的确是真理,良善的确是良善的事物。它们支持人的思维和情感,也就是他所知的事物和所爱的事物,这使他赞成一个观念,并肯定事实就是如此。在古时的教会,赠予国王和祭司的礼物具有同样的含义。众所周知,把别人引向自己的观点,或我们声称为良善与真理的事物,既要用理性,也要用情感。这些实际支持的证据就是“具体事物”所指的,在此由“营”来表示;这就是经上说这些营“是要在我主眼前蒙恩”,后又说“我若在你眼前蒙恩,就求你从我手里收下这礼物”的原因。
属灵事物或信的事务在与仁之良善结合时,其情形也一样。人们以为良善与真理直接从天上流入,因而无需他里面的媒介;但他们在这一点大错特错了。主通过每个人的情感引导他,由此通过默默作工的圣治把他折过来,因为主通过自由引导他(1937, 1947节)。一切自由皆属于情感或爱(参看2870, 2873节);良善与真理的一切结合在自由,而非强迫中得以实现(2875-2878, 2881, 3145, 3146, 3158, 4031节)。所以,当人在自由中被引向良善时,真理就被接受和植入,他也开始被它们感动,以这种方式一点一点地被引入天上的自由。重生之人,也就是爱邻,尤其爱主之人,若反省自己以前的生活,就会发现他一直被自己思维中的许多观念和情感的冲动所牵引。
至于此处出自真理之良善的事物的确切含义,这可从一些例子更容易地看出来。要被引入良善的真理可通过这一真理来例证:人死后仍拥有生命。该真理不会被接纳,除非它被具体真理证实,也就是说,被以下真理支持:人不仅能思想他所看见和感觉到的事物,还能思想他所没看见和感觉到的事物;他的情感还能被它们打动;他能通过情感与它们,进而与天堂,甚至与主自己结合;凡能与神性结合的人永远不会死。这些以及更多此类事物就是在这真理被注入良善,也就是它被完全相信之前首先出现的具体真理。这真理的确先使自己顺服,但这些具体真理仍使它被接纳。
另举这一真理为例:人是一个灵,活在世上时披戴一具肉身。这也是一个要被注入良善的真理,因为若它没有被注入,此人毫不关心天堂;在这种情况下,他把自己想得和动物一样。但该真理若不通过诸如以下具体真理,也无法被注入,即:他所携带的肉身是为这个世界上的功用而服务的;也就是说,它能使他用肉眼看见世上的事物,用物质肌肉进行活动,由此拥有举起重物的力量;然而,他还有某种进行思考和意愿的更内在部分,而肉身是该部分的辅助或物质器官;人的灵就是他自己,或此人自己,通过这些器官形式行动和感觉;一旦相信,他就能通过许多亲身经历来证明事实的确如此。所有这些都是首先提出,并使这个真理本身被注入良善的具体真理;它们就出自这个真理。“营”就表示这些以及其它类似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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