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9.人若知道是什么构成人里面的天堂,就能意识到非基督徒和基督徒一样能得救;因为天堂在人里面,那些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的人便进入天堂。人里面的天堂就是承认神性,并被神性引导。每个宗教的初始和根基都是承认神性。一个不承认神性的宗教根本不是宗教。每个宗教的戒律都关注敬拜,因而关注敬拜神性的方式,以便敬拜蒙祂悦纳;当这一点在人心里稳安下来时,也就是说,只要他意愿或热爱这一点,就会被主引导。众所周知,非基督徒和基督徒一样过着道德的生活;事实上,许多非基督徒过着比基督徒更道德的生活。过道德的生活要么是为了取悦神,要么是为了取悦世人。为取悦神所过的道德生活就是一种属灵生活。就外在形式而言,这二者看上去一样;但就内在形式而言,则完全不同。一种使人得救,一种不然。因为人若为取悦神性而过道德的生活,便被神性引导;若为取悦世人而过道德的生活,便被自己引导。
可举例说明这一点。人不向邻舍行恶若是因为这违背宗教,也就是违背神性,就是出于一种属灵动机不去行恶;但是,他不向别人行恶若只是因为害怕法律,或丧失名声、尊敬或利益,也就是因为自我和世界,就是出于一种属世动机不去行恶,被自己引导。后一种生活是属世的,而前一种生活是属灵的。若人的道德生活是属灵的,他便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若他的道德生活是纯属世的,他就没有天堂在自己里面;因为天堂从上面流入,并打开人的内层,再通过他的内层流入他的外层;而世界则从下面流入,并打开外层,而不是内层。因为从自然界到灵界的流注是不存在的,只有从灵界到自然界的流注;因此,如果天堂同时不被接受,内层依旧是关闭的。这一切清楚表明谁接受天堂在自己里面,谁不接受。
然而,没有哪两个人里面的天堂是一样的。天堂照着各人对良善及其真理的情感而各不相同。人若为了神性的缘故而处于对良善的情感,便热爱神性真理,因为良善与真理彼此相爱,渴望结合。这解释了为何非基督徒尽管在世时并未处于纯正的真理,却仍由于自己的爱而在来世接受真理。
注:良善与真理之间存在一种婚姻(1904, 2173, 2508节)。良善与真理处在趋向结合的不断努力中;良善渴望真理,并渴望与它结合(9206—9207, 9495节)。良善与真理如何结合,在谁里面结合(3834, 3843, 4096—4097, 4301, 4345, 4353, 4364, 4368, 5365, 7623-7627, 9258节)。
9263.“义人”、“公义”、“称义”多次出现在圣言中;但它们具体表示什么,尚不清楚。尚不清楚的原因是,迄今为止,还没有人知道,在圣言中,所有不同词语都表示诸如属于内在教会和天堂,因而属于内在人的那类事物,因为教会的内在,以及天堂在内在人中。也没有人知道,在圣言中,这些内层事物不同于外层事物,也就是字面上的事物。它们就像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或天上的事物和地上的事物一样不同;其区别如此之大,以致在属世人看来,几乎没有任何相似之处,尽管它们彼此完全一致。由于这一点不为人知,所以没有人能知道在圣言中,就其属灵和属天意义而言,“义人”、“公义”和“称义”表示什么。教会的领袖以为,义人和称义的人是那些从教会的教义和圣言学习信之真理,并通过这种知识被赋予信靠和信心,即:他们通过主的公义得救,主已经通过成全律法的一切而获得公义,也获得功德,因为祂承受了十字架的苦难,由此为人类赎罪并将其赎回的人。他们以为,一个人唯独通过这信而称义;他们还以为,像这样的人就是圣言中被称为“义人”的人。
然而,在圣言中,被称为“义人”的,并不是这些人,而是那些通过主处于对邻之仁的良善之人。事实上,唯独主是公义的,因为唯独祂是公义。因此,在一个人从主接受良善,也就是构成主的本质之物与他同住的程度内,他是公义的,并且称义。与一个接受这神性美德的人同住的神性美德就是与他住的主之公义,是对邻之仁的真正良善;事实上,主在爱之良善里面,并通过这良善而在信之真理里面,因为主是神性之爱本身。
对邻之仁的良善是外层良善,这良善由“公义”来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是内层良善,这良善由“纯真”来表示,如刚才所示(9262节)。从主所获得的对邻之仁的良善就是本来意义上的“公义”;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义人”、“公义”和“称义”的经文可以看出来,如在马太福音:
义人就回答祂说,主啊,我们什么时候见你饿了给你吃,渴了给你喝?什么时候见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体给你穿?又什么时候见你病了,或是在监里,来看你呢?王要回答他们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义人要往永生里去。(马太福音25:37-40, 46)
此处那些行出这段经文所列举的对邻之仁的良善之人被称为“义人”。这些仁之良善构成主与他们的同在,经上以这些话明确说明了这一点,即:“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4807-4810, 4954-4959, 5063-5071节)。这些人也被称为“绵羊”,因为“绵羊”表示那些通过主处于仁之良善的人(4169节);而左手边的“山羊”表示那些坚持与仁分离之信的人(4169e, 4769节)。在马太福音的另一处经文中,“义人”也表示这些人:
天使要出来,从义人中间把恶人分别出来。(马太福音13:49)
路加福音:
到义人复活的时候,你要得着报答。(路加福音14:14)
由此明显可知这句经文表示什么:
义人在他们父的国里,要发出光来,像太阳一样。(马太福音13:43)
即:他们处于从主所获得的爱之良善;因为主就是来世的太阳;爱之良善从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流出(1053, 1521, 1529-1531, 2441, 2495, 3636, 3643, 4060, 4321e, 4696, 5097, 7078, 7083, 7171, 7173, 7270, 8487, 8812节)。这就是为何主被称“公义的日头”(玛拉基书4:2)。但以理书:
智慧人必发光,如同穹苍的光辉;那使多人归义的,必发光如星,直到永永远远。(但以理书12:3)
“智慧人”是指那些处于信之真理和良善的人;“那使多人归义的”是指那些通过信之真理和良善把其他人引向仁之良善的人;“必发光如星”表示处于真理的聪明和良善的智慧,因此处于永恒的幸福;因为“星”是指关于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或知识,这些认知或知识带来聪明和智慧(2495, 2849, 4697节)。
“义人”在大卫诗篇被描述如下:
耶和华却扶持义人;义人却施怜悯,并且给予。义人终日施怜悯,借给人。义人必拥有地土。义人的口谈论智慧,他的舌头讲说公平。神的律法在他心里。(诗篇37:17, 21, 26, 29-31)
这些事就是仁之良善,它们属于“义人”。教会十分清楚,这些仁之良善来自主,以致它们属于与人同在的主。以西结书(18:5-9, 21; 33:15-20)也描述了“义人”。
由此可见在下列马太福音的经文中,“义人”和“公义”表示什么:
饥渴慕义的人蒙福了,因为他们必得饱足。(马太福音5:6)
同一福音书:
人因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的赏赐;人因为义人的名接待义人,必得义人的赏赐。(马太福音10:41)
又:
从前有许多先知和义人想看你们所看的,却没有看见。(马太福音13:17)
又: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建造先知的坟,修饰义人的碑;叫世上所流义人的血,从义人亚伯的血起,都归到你们身上。(马太福音23:29, 35)
“先知”表示那些教导信之真理和良善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构成信的教义(2534, 7269节);“义人”表示那些过一种仁爱生活的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仁之良善。被称为“义人”的亚伯代表仁之良善(参看342, 374节)。
以赛亚书:
义人死亡,无人放在心上;圣洁的人被收去,无人明白。这义人被收去是由于祸患。(以赛亚书57:1)
同一先知书:
你的人民都成为义人,永远得地为业。(以赛亚书60:21)
又:
诸天哪,自上而滴下,让云层降下公义;让大地裂开,让它的居民产出救恩的果子,让公义一同发生。’我耶和华所讲的是公义,所说的是正直。(以赛亚书45:8, 19)
“公义”表示从爱之良善而出之物,“正直”表示从信之真理而出之物。又: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当守公平、行公义,因我的救恩临近,我的公义将要显现。(以赛亚书56:1)
“公平”表示属于信的真理;“公义”表示属于仁的良善;这就是为何经上说“行公义”。“,我的公义将要显现”表示“公义”就是从主所获得的仁之良善。
许多经文也提到“公平和公义”,“公平”表示真理,“公义”表示良善,如在耶利米书: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要施行公平和公义,拯救被抢夺的脱离欺压人的手。那以不公义盖房、以不公平造楼房的,有祸了!你的父亲岂不是也吃、也喝,也施行公平和公义吗?那时他得了福乐。(耶利米书22:3, 13, 15)
“公平”表示那些属于真理的事物;“公义”表示那些属于良善的事物。以西结书:
恶人若厌离他的罪,行公平和公义,他所犯的一切罪必不被记念;他行了公平和公义,必定存活。恶人厌离他的恶,行公平和公义,就必因此存活。(以西结书33:14, 16, 19)
还有其它地方(以赛亚书56:1; 9:7; 16:5; 26:7, 9; 33:5, 15; 58:2; 耶利米书9:24; 23:5; 33:15; 何西阿书2:19, 20; Amos 5:24; 6:12; 诗篇36:5, 6; 119:164, 172)。经上之所以说“公平和公义”,是因为在圣言中,由于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和真理的婚姻在圣言的每一个细节中,故凡论述真理的地方,也论述良善(683, 793, 801, 2173, 2516, 2712, 4138e, 5138, 5502, 6343, 7945, 8339节)。由于公义属于良善,“公平”属于真理,故在其它经文中,经上说“公义和诚实(truth,即真理)”,如在撒迦利亚书(8:8)和诗篇(15:2; 36:5-6; 85:10-11)。
2173.“撒拉”在此是指在真理方面的主。这从“撒拉”的代表清楚可知,“撒拉”是指与良善联合的直觉真理,在此是指理性真理,原因和刚才亚伯拉罕的一样。“撒拉”代表真理(可参看1468, 1901, 2063, 2065节)。在圣言的历史部分,良善与真理只能以一种婚姻来代表,因为这是良善与真理彼此间的真实关系。事实上,一种神性婚姻存在于属天事物和属灵事物之间,或可以说,存在于爱的事物和信的事物之间,或也可说,存在于意愿的事物和理解力的事物之间。意愿的事物是良善的形式,理解力的事物是真理的形式。这样一种婚姻就存在于主在天上的国度中,也存在于主在地上的国度,即教会中;同样存在于每个人及其每一个事物里面,事实上存在于一切最小细节里面。凡没有这种婚姻存在于里面的,都没有生命。来自这神性婚姻的这样一种婚姻(尽管在形式和种类上不同)就存在于整个自然界及其所有部分中。否则,任何事物都不会在那里持续存在。由于这种婚姻无处不在,所以出现在先知书,尤其以赛亚书中的每个主题都以双重词语来表达:一种词语涉及属天之物或良善,一种词语涉及属灵之物或真理(可参看683, 793, 801节)。类似于婚姻的某种东西无处不在(可参看718, 747, 917, 1432节)。这解释了为何“亚伯拉罕”代表主的良善,“撒拉”代表主的真理。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